本發(fā)明涉及家居裝飾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琉璃相框。
背景技術:
相框:(Frame),類似一個正方形,內部扣空,空白處剛好放常用的相片。它主要是用于相片的四邊定位及加強它的美觀性。也利于保護相片的質量,像帶有玻璃的相框,可以防止相片變色發(fā)黃。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主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琉璃相框,能夠具有播放音樂的功能。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用的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琉璃相框,包括:琉璃相框本體,玻璃板,第一燈珠第二燈珠,第三燈珠,迷你音樂播放器和開關,其中,所述的玻璃板蓋于琉璃相框本體的凹面處,所述的第一燈珠置于所述的琉璃相框本體的右上角,所述的第二燈珠置于所述的琉璃相框本體的右下角,所述的第三燈珠置于所述的琉璃相框本體的左下角,所述的迷你音樂播放器置于所述的琉璃相框本體的左上角,所述的開關置于所述的琉璃相框本體的左上角。
在本發(fā)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的玻璃板為塑料玻璃,厚度為2毫米。
在本發(fā)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的開關控制第一燈泡、第二燈泡、第三燈泡和迷你音樂播放器。
在本發(fā)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的琉璃框架本體適合放置6寸的照片。
在本發(fā)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的第一燈泡、第二燈泡、第三燈泡輪流變換紅、綠、藍三色。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fā)明具有播放音樂的效果且三個燈珠能變換顏色,添加氣氛,提高相框的使用率。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一種琉璃相框一較佳實施例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附圖中各部件的標記如下:1、琉璃相框本體,2、玻璃板,3、第一燈珠第二燈珠,4、第三燈珠,5、迷你音樂播放器,5、開關。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以使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從而對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做出更為清楚明確的界定。
請參閱圖1,本發(fā)明實施例包括:琉璃相框本體1,玻璃板2,第一燈珠3第二燈珠4,第三燈珠5,迷你音樂播放器6和開關7,其中,所述的玻璃板2蓋于琉璃相框本體1的凹面處,所述的第一燈珠3置于所述的琉璃相框本體1的右上角,所述的第二燈珠4置于所述的琉璃相框本體1的右下角,所述的第三燈珠5置于所述的琉璃相框本體1的左下角,所述的迷你音樂播放器6置于所述的琉璃相框本體4的左上角,所述的開關7置于所述的琉璃相框本體1的左上角
進一步說明,所述的玻璃板2為塑料玻璃,厚度為2毫米。
進一步說明,所述的開關控制第一燈泡3、第二燈泡4、第三燈泡5和迷你音樂播放器6。
進一步說明,所述的琉璃框架本體1適合放置6寸的照片。
進一步說明,所述的第一燈泡3、第二燈4泡、第三燈泡5輪流變換紅、綠、藍三色。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發(fā)明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發(fā)明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發(fā)明的專利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