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家具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集成柳編梳妝臺。
背景技術:
梳妝臺,一般包括桌子和鏡子,桌子用來放置一些化妝用品、洗護用品或首飾等。
目前的梳妝臺款式各異,外觀美觀,但是這些梳妝臺多為木制品或樹脂合成,外側噴以油漆,結構復雜、既昂貴又不環保;一般梳妝臺的鏡子是安裝于桌面的后端中間位置,由于桌子體積大,較為笨重,占據臥室空間多,使得人們自由活動空間減少了,同時,移動也不方便;一般的梳妝臺不配置燈光,化妝時光線較暗,或室內光線從后端照射,化妝者自身遮擋住光線,影響上妝;一般梳妝臺的置物盒都是固定的,不能旋轉,需要費時翻找所需物品,較為麻煩。
技術實現要素: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我們提出了一種集成柳編梳妝臺,解決了一般梳妝臺結構復雜、昂貴、笨重不環保、不易移動、無配置光源、需找物品麻煩的問題,達到了梳妝臺結構簡潔、集成度高、經濟環保、移動靈活、光線良好和尋找物品簡便的目的。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集成柳編梳妝臺,包括鏡片、鏡框、置物筒、支撐柱和置物盤;所述鏡框為柳條編織的矩形中空有底結構,所述鏡框包括左側壁、右側壁、上側壁、下側壁和底板,所述底板左部的中間鑲嵌有所述鏡片;所述上側壁底面和下側壁頂面的右部前端之間釘接有所述支撐柱;所述支撐柱為圓柱體結構,所述支撐柱的上端和下端分別垂直于所述上側壁和下側壁,所述支撐柱的中部水平安裝有若干所述置物盤;所述置物盤為柳條編織的圓盤結構,所述置物盤的中心位置均開設有安裝孔,所述安裝孔內均安裝有軸承,所述軸承均間隔安裝于所述支撐桿的中部;所述下側壁頂面的左側釘接有一排若干所述置物筒,所述置物筒均為中空有底的圓柱體結構,所述置物筒的后側均釘接于所述底板前側面的下部,所述置物筒底部的后半部分均釘接于所述下側壁的頂面上,所述置物筒底部的前半部分均懸空。
優選的,所述置物盤由上至下依次安裝有三個,所述相鄰兩個置物盤之間的距離不等。
優選的,所述置物筒由左至右釘接有四個,所述左邊的兩個置物筒為固定筒,所述右邊的兩個置物筒為活動筒,所述活動筒包括上固定盤、下固定盤、兩根支撐桿和若干活動盤,所述上固定盤和下固定盤分別置于所述活動筒的頂端和底端,所述上固定盤左右兩側的下部與所述下固定盤左右兩側的上部之間分別釘接有一根所述支撐桿,所述支撐桿為半圓柱體結構,所述兩根支撐桿的中部交錯間隔鉸接有所述活動盤,與所述活動盤鉸接端關于中心線對稱的另一端安裝有卡扣。
優選的,所述活動盤與所述上固定盤、下固定盤的半徑均相等,所述卡扣與所述支撐桿相適配。
優選的,所述上側面的中部鑲嵌有一排若干光源,所述光源均通過內置的導線和插頭與市電連接。
優選的,所述底板后側的上端開有若干安裝槽。
通過上述技術方案,本發明公開的一種集成柳編梳妝臺,通過在上側壁底面和下側壁頂面的右部前端之間釘接支撐柱,支撐柱上安裝可旋轉的置物盤,方便置放一些化妝品,置物盤通過軸承可以靈活旋轉,方便尋找物品,并且置物盤之間的距離不等,適合放置不同高度的化妝物品;通過在下側壁頂面的左側釘接一排置物筒,置物筒的后側釘接于底板前側面的下部,置物筒底部底面的后半部分釘接于下側壁的頂面上,置物筒底部底面的前半部分均懸空,保證置物筒安裝牢固的同時,容積也較大;通過將置物筒設置成固定筒和活動筒,適合放置不同的物品,固定筒可以放置細長形狀的化妝用具,活動筒的中間鉸接有若干活動盤,方便分類放置飾品,并且活動盤上設有卡扣,可以卡在支撐桿上固定;通過在鏡框上側面安裝光源,避免化妝時光線較暗,或化妝者自身遮擋住室內光線,影響上妝;通過在底板后側的上端開設若干安裝槽,方便安裝于墻面。
本發明的一種集成柳編梳妝臺整體結構集成度高,體積小,安裝方便,以柳條編織而成,經濟、環保、耐用,安裝置物盤和置物筒方便分類擺放物品,而且通過旋轉的置物盤和活動筒,可以快速有效地尋找到所需物品,節約時間。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所公開的一種集成柳編梳妝臺的主視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所公開的一種集成柳編梳妝臺中置物盤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實施例所公開的一種集成柳編梳妝臺中活動筒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中數字和字母所表示的相應部件名稱:
1.鏡片 2.鏡框 21.左側壁
22.右側壁 23.上側壁 24.下側壁
25.底板 3.置物筒 31.固定筒
32.活動筒 321.上固定盤 322.下固定盤
323.活動盤 324.支撐桿 325.卡扣
4.支撐柱 5.置物盤 6.軸承
7.光源。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下面結合實施例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實施例
如圖1-3所示,一種集成柳編梳妝臺,包括鏡片1、鏡框2、置物筒3、支撐柱4和置物盤5;所述鏡框2為柳條編織的矩形中空有底結構,所述鏡框2包括左側壁21、右側壁22、上側壁23、下側壁24和底板25,所述底板25左部的中間鑲嵌有所述鏡片1;所述上側壁23底面和下側壁24頂面的右部前端之間釘接有所述支撐柱4;所述支撐柱4為圓柱體結構,所述支撐柱4的上端和下端分別垂直于所述上側壁23和下側壁24,所述支撐柱4的中部水平安裝有若干所述置物盤5;所述置物盤5為柳條編織的圓盤結構,所述置物盤5的中心位置均開設有安裝孔,所述安裝孔內均安裝有軸承6,所述軸承6均間隔安裝于所述支撐桿324的中部,置物盤5通過軸承6可以靈活旋轉,方便尋找物品。
所述鏡框2、置物盤5均為柳編結構,經濟、環保、耐用。
所述下側壁24頂面的左側釘接有一排若干所述置物筒3,所述置物筒3均為中空有底的圓柱體結構,所述置物筒3的后側均釘接于所述底板25前側面的下部,所述置物筒3底面的后半部 分均釘接于所述下側壁24的頂面上,所述置物筒3底面的前半部分均懸空,保證置物筒3安裝牢固的同時,容積也較大。
所述置物盤5由上至下依次安裝有三個,所述相鄰兩個置物盤5之間的距離不等,適合放置不同高度的化妝物品。
所述置物筒3由左至右釘接有四個,所述左邊的兩個置物筒3為固定筒31,所述右邊的兩個置物筒3為活動筒32,通過將置物筒3設置成固定筒31和活動筒32,適合放置不同的物品,固定筒31可以放置細長形狀的化妝用具。所述活動筒32包括上固定盤321、下固定盤322、兩根支撐桿324和若干活動盤323,所述上固定盤321和下固定盤322分別置于所述活動筒32的頂端和底端,所述上固定盤321左右兩側的下部與所述下固定盤322左右兩側的上部之間分別釘接有一根所述支撐桿324,所述支撐桿324為半圓柱體結構,所述兩根支撐桿324的中部交錯間隔鉸接有所述活動盤323,活動盤323方便分類放置飾品,與所述活動盤323鉸接端關于中心線對稱的另一端安裝有卡扣325,可以卡在支撐桿324上固定。
所述活動盤323與所述上固定盤321、下固定盤322的半徑均相等,所述卡扣325與所述支撐桿324相適配。
所述上側壁的中部鑲嵌有一排若干光源7,所述光源7均通過內置的導線和插頭與市電連接,通過在鏡框2上側面安裝光源7,避免化妝時光線較暗,或化妝者自身遮擋住室內光線,影響上妝。
所述底板25后側的上端開有若干安裝槽(圖中未標出),方 便安裝于墻面。
通過上述技術方案,本發明公開的一種集成柳編梳妝臺結構簡潔、集成度高、經濟環保、移動靈活、光線良好且尋找物品簡便。
以上所述的僅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創造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