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電動平開軟簾門,其適用于電子廠車間、醫藥化工車間及金屬加工鈑金車間,外門及車間與車間之間作業叉車進出的門。
背景技術:
目前國內門行業內無此類型產品。在國內電子廠房車間、醫藥化工車間及金屬加工鈑金車間,外門及車間與車間之間是其它平開門、卷簾門和提升門,這些門在叉車作業進出車間及車間之間通行時,要長時間開啟,或派專人專崗管理大門開啟和關閉。如大門長時間開啟,就達不到擋風、隔音、保溫等節能效果,造成資源浪費。如派專人專崗管理大門,就增加了人工支出成本。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就是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提供一種電動平開軟簾門。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電動平開軟簾門,其包括門體,該門體包括:
門框(3);
通過上鉸鏈(2)對稱安裝于門框內且構成雙開門結構的L型門簾支撐架(4),其設置有多道供小型車輛進出車間的軟門簾(5),所述L型門簾支撐架下部通過連接件而連接于地埋式開門機(6),該地埋式開門機接有控制器(7);
所述門框安裝有可同時開啟與關閉雙開門結構的雙開門電磁鎖(1),其接于控制器;
安裝于雙開門結構中各門扇處的單扇防雨電磁鎖(10),其接于控制器;
安裝于門扇的紅外保護裝置(11),其接于控制器;
安裝于門框上部且對各L型門簾支撐架起到限位作用的上框限位塊(12);
安裝于地面且與L型門簾支撐架相連的連接件配合的地面限位塊(13);
安裝于L型門簾支撐架與門框之間的密封毛刷條(15)。
進一步,單個L型門簾支撐架下部等間距布置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軟門簾(5),且軟門簾上部通過軟門簾壓板(14)安裝于L型門簾支撐架。
進一步,所述軟門簾壓板(14)通過不銹鋼自攻螺釘(9)安裝于L型門簾支撐架。
進一步,所述軟門簾為PVC透明軟片。
本發明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發明是安裝在電子廠車間、醫藥化工車間及金屬加工鈑金車間的外門及車間與車間之間的門。大門安裝后為了達到節能效果,平常是關閉的,只有車間進出大型車輛及大型設備時開啟。叉車及小型車輛進出車間時,可直接從軟簾片間穿過,無需開啟大門,能保證為車間擋風、隔音、保溫等節能效果。大門無需派專人管理,只需定期按時檢修,減少了人工支出成本。
附圖說明
圖1為電動平開軟簾門主視圖。
圖2為圖1中A-A剖面圖。
圖3為圖2中A處詳圖。
圖4為電動平開軟簾門開啟狀態的俯視圖。
附圖標記說明:
1、雙開門電磁鎖;2、上鉸鏈;3、門框;4、L型門簾支撐架;5、軟門簾;6、地埋式開門機;7、控制器;8、不銹鋼螺栓;9、不銹鋼自攻螺釘;10、單扇防雨電磁鎖;11、紅外保護裝置;12、上框限位塊;13、地面限位塊;14、軟門簾壓板;15、密封毛刷條。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發明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進一步闡述本發明。
如圖1-4所示,電動平開軟簾門,其包括門體,所述門體包括:安裝于電子廠車間、醫藥化工車間及金屬加工鈑金車間的外門及車間之間的門口位置的門框3。
通過上鉸鏈2對稱安裝于門框內且構成雙開門結構的L型門簾支撐架4,該L型門簾支撐架作為軟門簾的承載結構一左一右布置,每個L型門簾支撐架設置有多道供小型車輛進出車間的軟門簾5(采用諸如PVC透明軟片),諸如圖1所示的每個L型門簾支撐架設置的三道軟門簾結構,叉車等小型車輛可從單獨的一道軟門簾結構中進出而不用開啟整個電動平開軟簾門,所述L型門簾支撐架下部通過連接件而連接于地埋式開門機6,該地埋式開門機接有控制器7,電動平開軟簾門的開啟狀態參見圖4。
所述門框安裝有可同時開啟與關閉雙開門結構的雙開門電磁鎖1,其接于控制器,該雙開門電磁鎖能夠在必要的時候打開整個電動平開軟簾門。
安裝于雙開門結構中各門扇處的單扇防雨電磁鎖10,其接于控制器,該單扇防雨電磁鎖能夠在需要的情況下單獨打開電動平開軟簾門中的一扇門,而不必同時開啟雙扇門。
安裝于門扇的紅外保護裝置11,其接于控制器。
安裝于門框上部且對各L型門簾支撐架起到限位作用的上框限位塊12,其能夠有效防止L型門簾支撐架在復位的時候過載。
安裝于地面且與L型門簾支撐架相連的連接件配合的地面限位塊13,所述連接件與L型門簾支撐架的豎向部分構成了另外一個L形構件,其能夠有效的與 地面限位塊進行配合。
安裝于L型門簾支撐架與門框之間的密封毛刷條15,該密封毛刷條起到相應的密閉效果。
單個L型門簾支撐架下部等間距布置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本案設置的是三個)的軟門簾5,且軟門簾上部通過軟門簾壓板14安裝于L型門簾支撐架。
所述軟門簾壓板14通過不銹鋼自攻螺釘9安裝于L型門簾支撐架,而軟門簾壓板之間通過不銹鋼螺栓8安裝相應的夾持件。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僅限于上述實施方式,凡是屬于本發明原理的技術方案均屬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而言,在不脫離本發明的原理的前提下進行的若干改進,這些改進也應視為本發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