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
[0035]實施例一:
[0036]一種施工用建筑支架,包括上支撐板I和下支撐板2,下支撐板2上垂直設置有導向筒,上支撐板I下表面垂直設置有支撐桿4,導向筒上端套設有可沿導向筒上下移動的支撐套筒5,支撐套筒5包括套設于導向筒上的筒體51和扣于筒體51頂部的具有與支撐桿4適配的的筒蓋52,支撐桿4由上至下穿過通孔,插入所通孔521述導向筒內,筒體51和筒蓋52之間設置有防止筒蓋在水平面上平移的限位部件,限位部件包括相適配的筒體51頂部凸起的內側凸環511和筒蓋52底部外側凸起的外側凸環522。筒蓋52外側設置有用于方便轉動筒蓋52的卡位部件,的卡位部件為內凹的卡位孔6。
[0037]導向筒外筒壁上設置有外螺紋,筒體51下部內側設置有與外螺紋適配的內螺紋,支撐桿4上從上至下水平設置有若干通槽41,支架還包括與通槽41適配的定位插條42,定位插條42兩端抵在筒蓋52上表面上。通孔為一字孔,便于插入定位插條。
[0038]通孔521為具有限位凹槽523的圓形孔,支撐桿4上沿支撐桿4長度方向設置有與限位凹槽523適配的限位條43。
[0039]實施例二:
[0040]與上述實施不同處在于筒體51底端設置有具有與外螺紋適配的內螺紋的調節環31。
[0041]實施例三:
[0042]與上述實施不同處在于通孔521為方形孔,支撐桿為方形桿,無需再設置限位條。
[0043]實施例四:
[0044]與上述實施不同處在于的卡位部件為外凸的卡位條61。
[0045]實施例五:
[0046]與上述實施不同處在于的卡位部件包括外凸的卡位條61和內凹的卡位孔。
[0047]實施例六:
[0048]與上述實施不同處在于支撐桿4為兩根。
[0049]實施例七:
[0050]與上述實施不同處在于導向筒內卡設有具有與通孔對應的限位孔的限位板7,支撐桿下部穿過限位孔。導向筒內壁上設置有用于對限位板進行限位的限位臺環或限位點。限位板7可通過螺栓固定在限位臺環或限位點72上。也可以采用其他可固定限位板的方式進行固定。
[0051]實施例八:
[0052]與上述實施不同處在于外側凸環522上均布有用于節約用材降低摩擦力的縷空孔。
[0053]采用套在導向筒上的調節環或筒體將支撐套筒進行頂升從而來調節上支撐板的高度的方式使得支架各部件受力均衡,支撐、頂升穩固,各部件不易損壞,使用壽命長,各操作動作都在可視的條件下完成,較直觀,便于操作,本發明上支撐板和支撐桿不會自行轉動,安全性高,支撐強度高,還可通過調節筒蓋來調整上支撐板的角度,可進行微調,調節方便,精度聞。
【主權項】
1.一種施工用建筑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上支撐板(I)和下支撐板(2),所述下支撐板(2 )上垂直設置有導向筒(3 ),所述上支撐板(I)下表面垂直設置有支撐桿(4 ),所述導向筒(3 )上端套設有可沿導向筒(3 )上下移動的支撐套筒(5 ),所述支撐套筒(5 )包括套設于導向筒(3)上的筒體(51)和扣于筒體(51)頂部的與支撐桿(4)適配的筒蓋(52),所述支撐桿(4)由上至下穿過筒蓋上的通孔插入所述導向筒(3)內,所述筒體(51)和筒蓋(52)之間設置有防止筒蓋在水平面上平移的限位部件,所述筒蓋(52)外側設置有用于方便轉動筒蓋(52)的卡位部件,所述導向筒(3)外筒壁上設置有外螺紋,所述筒體(51)下部內側設置有與外螺紋適配的內螺紋或所述筒體(51)底端設置有具有與外螺紋適配的內螺紋的調節環(31),所述支撐桿(4)上從上至下水平設置有若干通槽(41),所述支架還包括與通槽(41)適配的定位插條(42 ),所述定位插條(42 )兩端抵在所述筒蓋(52 )上表面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施工用建筑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521)為方形孔或不規則孔。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一種施工用建筑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521)為具有限位凹槽(523)的圓形孔,所述支撐桿(4)上沿支撐桿(4)長度方向設置有與限位凹槽(523)適配的限位條(43)。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施工用建筑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部件包括相適配的筒體(51)頂部凸起的內側凸環(511)和筒蓋(52 )底部外側凸起的外側凸環(522 )。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施工用建筑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卡位部件為內凹的卡位孔(6)和/或外凸的卡位條(61)。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施工用建筑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桿(4)為兩根。
7.根據權利要求1一 6任一權利要求所述一種施工用建筑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筒體(51)底端設置有具有與導向筒外螺紋適配的內螺紋的調節環(31)。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施工用建筑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筒內卡設有具有與通孔對應的限位孔的限位板(7),所述支撐桿下部穿過限位孔。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一種施工用建筑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筒內壁上設置有用于對限位板(7 )進行限位的限位臺環或限位點(72 )。
10.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一種施工用建筑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側凸環(522)上均布有用于節約用材降低摩擦力的縷空孔。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建筑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支撐強度高且使用方便的施工用建筑支架。包括上支撐板和下支撐板,下支撐板上設置有導向筒,上支撐板下表面設置有支撐桿,導向筒上端套設有支撐套筒,支撐套筒包括筒體和筒蓋,支撐桿由上至下穿過通孔插入所通孔述導向筒內,筒體和筒蓋之間設置限位部件,筒蓋外側設置有卡位部件,導向筒外筒壁上設置有外螺紋,筒體下部內側設置有內螺紋或筒體底端設置有調節環,支撐桿上設置有若干通槽,支架還包括與通槽適配的定位插條。本實用新型各部件受力均衡,支撐、頂升穩固,各操作動作都在可視的條件下完成,較直觀,上支撐板和支撐桿不會自行轉動,安全性高,支撐強度高,可通過調節筒蓋來調整上支撐板的角度。
【IPC分類】E04G25-06
【公開號】CN204343703
【申請號】CN201420393270
【發明人】陳曉
【申請人】浙江升浙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5月20日
【申請日】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