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環氧卷材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高分子殺菌防腐蝕的環氧卷材。
背景技術:
環氧卷材為地坪業一新型地面材料。是以彈性體增韌環氧樹脂與聚氨酯復配樹脂體系為基質,玻璃纖維增韌增強,并經由特殊固化工藝制備的高分子復合材料。環氧卷材基礎層采用多孔聚氨脂體系基質,具有一定的伸縮性,便于解決由基面局部凹凸不平造成的粘結不緊密,且能吸納部分地下水汽,解決水汽對材料的影響。氧卷材增強層采用電子級玻璃纖維織布與彈性體增韌環氧樹脂復合而成,增強了材料整體抗沖擊、抗彎曲、抗拉伸等物理性能。環氧卷材表面裝飾層采用改性環氧樹脂及進口高溫色漿復合,色彩均一耐久,具有良好的抗化學品性能。環氧卷材耐磨層采用透明改性環氧樹脂體系,具有極強的耐磨,抗刮傷性能,能滿足不同使用強度的工業生產環境。環氧卷材采用雙組份交聯反應膠粘貼安裝,粘合力強,親水性能好,不易與地面脫落,安裝維護快捷方便,周期短效率高,且便于根據客戶需要進行區域顏色劃分。環氧卷材采用無溶劑體系配方,生產,安裝,使用過程均不釋放且不含任何有毒物質氣體,使用安全,符合現在環保理念。產品基材適中的孔隙率可吸收噪音,腳感舒適有利于緩解疲勞。根據客戶不同的使用要求,提供防腐,高耐磨,耐高溫的功能多用途,多色系,多規格系列產品。
然而現有的環氧卷材在進行使用過程沒有一個很好的耐腐蝕效果,不方便使用者進行使用,使得使用者在使用過程沒有一個很好的便利性,給使用者帶來很多的不便,浪費了使用者很多的時間和精力,同時現有的環氧卷材在使用過程滅有一個很好的殺菌效果,不方便使用者進行安裝使用,給使用者帶來很多的不便。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而提出的一種高分子殺菌防腐蝕的環氧卷材。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高分子殺菌防腐蝕的環氧卷材,包括卷材主體,所述卷材主體的兩端均安裝有伸縮滅菌裝置,所述伸縮滅菌裝置的一端設有噴灑口,所述卷材主體的內腔下端設有內殺菌裝置,所述內殺菌裝置的內腔安裝有連接管,且連接管的一端延伸至內殺菌裝置的外側,所述卷材主體的上端設有防腐層,所述防腐層的下端通過連接桿安裝有溫控裝置,所述卷材主體的內腔分別安裝有檢測裝置和控制裝置,所述控制裝置的輸出端分別與檢測裝置、內殺菌裝置和伸縮滅菌裝置的輸入端電性連接。
優選的,所述卷材主體的內腔安裝有微型蓄電裝置,且卷材主體的外端一側設有連接端蓋,所述連接端蓋通過連接螺紋與卷材主體固定。
優選的,所述卷材主體的外端一側設有控制面板,所述控制面板與控制裝置電性連接。
優選的,所述卷材主體的下端設有連接固定裝置,所述連接固定裝置的一端設有固定螺紋孔。
本實用新型中,通過采用高分子組合式的方式,使得該裝置在使用過程有一個很好的便利性,方便使用者進行使用和操作,同時該裝置在使用過程能夠很好的對卷材進行有效的殺菌處理,使得卷材在使用過程有一個很好的使用效果,同時該裝置在使用過程有一個很好的防腐蝕效果,具有一個很好的自動效果,便于使用者進行使用,同時該裝置在使用過程有一個很好的收放功能,給使用者帶來便利,有效的節約了使用者的時間和精力。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高分子殺菌防腐蝕的環氧卷材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參照圖1,一種高分子殺菌防腐蝕的環氧卷材,包括卷材主體,卷材主體的兩端均安裝有伸縮滅菌裝置6,伸縮滅菌裝置6的一端設有噴灑口3,卷材主體的內腔下端設有內殺菌裝置7,內殺菌裝置7的內腔安裝有連接管5,且連接管5的一端延伸至內殺菌裝置7的外側,卷材主體的上端設有防腐層1,防腐層1的下端通過連接桿2安裝有溫控裝置4,卷材主體的內腔分別安裝有檢測裝置和控制裝置,控制裝置的輸出端分別與檢測裝置、內殺菌裝置7和伸縮滅菌裝置6的輸入端電性連接,卷材主體的內腔安裝有微型蓄電裝置,且卷材主體的外端一側設有連接端蓋,連接端蓋通過連接螺紋與卷材主體固定,卷材主體的外端一側設有控制面板,控制面板與控制裝置電性連接,卷材主體的下端設有連接固定裝置,連接固定裝置的一端設有固定螺紋孔。本實用新型使用簡單,安裝便捷,方便使用者進行使用,使得使用者在使用過程有一個很好的便利性。
本實用新型通過采用高分子組合式的方式,使得該裝置在使用過程有一個很好的便利性,方便使用者進行使用和操作,同時該裝置在使用過程能夠很好的對卷材進行有效的殺菌處理,使得卷材在使用過程有一個很好的使用效果,同時該裝置在使用過程有一個很好的防腐蝕效果,具有一個很好的自動效果,便于使用者進行使用,同時該裝置在使用過程有一個很好的收放功能,給使用者帶來便利,有效的節約了使用者的時間和精力。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及其實用新型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