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建筑板材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輕質復合隔墻板。
背景技術:
隔墻板是一種常見的建筑板材,用于代替磚塊制作墻體,現有的隔墻板通常利用公母端面互相配合,每個隔墻板具有朝外突出的端面及與該端面相對且內凹的端面。其中,一個隔墻板的外凸端面放置到相鄰隔墻板的內凹端面內,然后在外凸端面與內凹端面之間填充水泥漿料,當水泥凝固后將相鄰兩個隔墻板互相固定在一起。
如公開號為CN204001392U的中國專利公開了一種空心輕質隔墻板及隔墻板組合,該空心輕質隔墻板包括由陶粒混凝土澆筑成型的板體、設置在板體內的空心層、以及埋設在板體內的加強網層,空心層包括數個相平行間隔且貫通板體至少一側面的通孔,通過定位肋條與定位槽之間的插接將兩塊隔墻板連接,然后在其連接處澆筑混凝土,將連接處覆蓋,使兩塊隔墻板固定連接。
這種隔墻板為了減輕板體的重量,雖然在板體內埋設有加強網層,但在板體上設有貫通的通孔,這就導致了通孔處的板體結構較為單薄,隔墻板板體本身結構的強度減弱。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輕質復合隔墻板,其優點是加強了板體本身的強度,尤其是通孔處的強度。
本實用新型的上述技術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得以實現的:一種輕質復合隔墻板,包括混凝土板體,所述混凝土板體的一個端面上設有定位槽,所述混凝土板體相對的另一端面上設有與所述定位槽相配的定位肋條,所述混凝土板體側面設有若干與所述定位肋條平行的減重通孔,所述混凝土板體內設有鋼筋網,所述鋼筋網包括相互連接的橫向鋼筋與縱向鋼筋,所述橫向鋼筋與所述減重通孔平行,所述橫向鋼筋設置在所述減重通孔內,所述縱向鋼筋與所述減重通孔垂直,所述縱向鋼筋垂直穿過所述減重通孔。
通過上述技術方案,橫向鋼筋與縱向鋼筋交錯設置,并且橫向鋼筋與減重通孔平行,一部分橫向鋼筋設置在減重通孔內,縱向鋼筋垂直穿過減重通孔,并與減重通孔內的橫向鋼筋固定,使得減重通孔的邊緣處存在鋼筋的支撐,混凝土澆筑出減重通孔直接與鋼筋連接,提高了板材整體的結構強度,并且使得較為單薄的減重通孔處強度得以加強,是的減重通孔處不易發生斷裂。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混凝土板體內設有膨脹珍珠巖層,所述膨脹珍珠巖層關于所述混凝土板體的中心線對稱設置。
通過上述技術方案,膨脹珍珠巖是珍珠巖礦砂經預熱,瞬時高溫焙燒膨脹后制成的一種內部為蜂窩狀結構的白色顆粒狀的材料,具有良好的保溫效能和超強的穩定性能,可以加強混凝土板體的保溫性能以及耐久性,并且十分環保。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橫向鋼筋與所述縱向鋼筋均為螺紋鋼筋。
通過上述技術方案,螺紋鋼是表面帶肋的鋼筋,相比于一般鋼筋強度更強,連接的效果更好。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橫向鋼筋與所述縱向鋼筋的直徑為2mm至6mm。
通過上述技術方案,鋼筋條的直徑中等,既不太細也不太粗,因此在加強板體之間連接強度的同時又不對板體增加過大的重量,并且方便進行焊接。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穿過減重通孔的縱向鋼筋以及減重通孔內的橫向鋼筋可以加強減重通孔邊緣處的結構強度,從而使單薄的減重通孔處不容易被折斷;
2、螺紋鋼相比于一般鋼筋連接的強度更強。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施例中體現定位肋條位置的示意圖;
圖3是本實施例中體現鋼筋網在混凝土板體內結構的示意圖;
圖4是本實施例中體現混凝土板體的示意圖;
圖5是本實施例中體現膨脹珍珠巖層結構的示意圖;
圖6是本實施例中體現鋼筋網結構的示意圖;
圖7是本實施例中體現兩塊隔墻板之間安裝的示意圖。
圖中,1、混凝土板體;11、定位槽;12、定位肋條;2、減重通孔;3、鋼筋網;31、橫向鋼筋;32、縱向鋼筋;4、膨脹珍珠巖層。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實施例:一種輕質復合隔墻板,如圖1所示,包括混凝土板體1,混凝土板體1的一個端面上設有定位槽11,相對的另一端面上設有與定位槽11相配的定位肋條12,混凝土板體1側面設有若干與定位肋條12平行的減重通孔2。
如圖2和圖3所示,混凝土板體1內設有鋼筋網3,鋼筋網3包括相互連接的橫向鋼筋31與縱向鋼筋32,橫向鋼筋31與縱向鋼筋32均為螺紋鋼筋,并且橫向鋼筋31與縱向鋼筋32的直徑均為為5mm。橫向鋼筋31與減重通孔2平行,橫向鋼筋31設置在減重通孔2內,縱向鋼筋32與減重通孔2垂直,縱向鋼筋32垂直穿過減重通孔2。
如圖4和圖5所示,在混凝土板體1內設有膨脹珍珠巖層4,膨脹珍珠巖層4關于混凝土板體1的中心線對稱設置。
工作過程:在制作隔墻板時,如圖3和圖6所示,先將橫向鋼筋31與縱向鋼筋32焊接出鋼筋網3,然后在模具中澆筑出混凝土板體1,使得橫向鋼筋31平行設置在減重通孔2內,縱向鋼筋32穿過減重通孔2。在安裝隔墻板時,如圖7所示,將相鄰的上下兩塊隔墻板通過定位肋條12與定位槽11插接固定,使上下相鄰的混凝土板體1之間固定連接即可。
本具體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解釋,其并不是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領域技術人員在閱讀完本說明書后可以根據需要對本實施例做出沒有創造性貢獻的修改,但只要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范圍內都受到專利法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