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集成吊頂裝飾設備領域,更具體地,涉及一種集成吊頂固定結構及型材。
背景技術:
集成吊頂是金屬方板與電器的組合,分扣板模塊、取暖模塊、照明模塊、換氣模塊等,具有安裝簡單,布置靈活,維修方便等優勢,成為衛生間、廚房吊頂的主流,在整個室內裝飾中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對天花板作適當的裝飾,不僅能美化室內環境,還能營造出豐富多彩的室內空間藝術形象。如今,隨著集成吊頂業的日益發展,全屋吊頂、陽臺吊頂、餐廳吊頂、客廳吊頂、過道吊頂等都逐漸成為家裝的主流。改變石膏板單調顏色,漏水就變黃的困惑,為改變天花板色彩單調的不足,集成天花板正成為市場的新潮。
一般的集成吊頂多包括與墻體壁面連接的主龍骨、與主龍骨連接的三角龍骨以及卡扣連接在三角龍骨上的扣板。扣板是通過三角龍骨與主龍骨固定連接的,而且扣板與扣板之間也是通過三角龍骨拼接在一起的,為了固定住裝飾面板,現有技術中的三角龍骨往往包括頂部和對稱設置于頂部兩端的彎折部,并使彎折部相互配合以圍成容置腔,從而使得裝飾面板能夠與三角龍骨卡扣連接。
隨著集成吊頂行業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室內設計已經不再局限于吊平頂,一級吊頂或二級吊頂成為設計師及用戶的偏愛。一級吊頂是只有一個層次的吊頂,也就是兩個平面,造型只做低一級;二級吊頂是兩個層次的吊頂,即有三個平面。為防止下一層平面的邊緣處過于單調突兀,便出現了用于裝飾和造型的二級梁等裝飾型材。現有的二級梁等裝飾型材一般也通過三角龍骨與扣板固定,由于三角龍骨的頂部較寬,這也限制了二級梁的設計,導致其下端裝飾面尺寸無法縮小,從而造成整個二級梁的比例不協調,影響了整體裝飾效果。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鑒于此,本發明為克服上述現有技術所述的至少一種不足,提供一種結構精悍、占用空間小、定位精準、固定強度高、便于安裝的集成吊頂固定結構。
為了解決上述存在的技術問題,本發明采用下述技術方案:
一種集成吊頂固定結構,用于型材與扣板或另一型材之間的連接固定,包括設置或連接于型材上的固定基板和連接于固定基板上的固定夾板,所述固定基板上設有開口朝向固定基板一側的卡槽,所述固定夾板的一端設有與卡槽配合連接的卡板,另一端與固定基板配合用于固定扣板或另一型材。
本發明的集成吊頂固定結構相當于現有的三角龍骨,通過固定基板與固定夾板的連接配合形成一個對扣板或另一型材的夾緊力,從而達到固定的作用。由于本發明的特殊結構,使得其橫向尺寸相當于同一縱向尺寸三角龍骨的一般,結構精悍、大大縮小了其占用的空間,使得二級梁等型材的設計更為靈活、結構更為合理。此外,本發明既可作為獨立構件連接于型材上,也可設置于型材上作為型材結構的一部分,適用范圍廣,進一步降低型材設計的局限性。
為方便固定基板與固定夾板之間的組裝,所述固定基板上還設有位于所述卡槽下方、與固定基板下端相距設置的凹槽,所述凹槽形成避讓固定夾板另一端的避讓空間。固定基板與固定夾板組裝過程中,固定夾板的另一端避讓于凹槽內,固定夾板另一端與固定基板之間的相互作用力減少,甚至兩者之間形成活動間隙,相互作用力為零,固定夾板上的卡板便可輕松插入固定基板上的卡槽中,減少固定夾板與固定基板之間的相互摩擦,從而減少相互刮傷的可能性,提高裝配效率的同時又保證了型材的質量。安裝扣板或另一型材的過程中,由于卡槽對卡板的限制作用,使得固定夾板無論如何擺動,其另一端在自然狀態下始終保持在凹槽內的位置,扣板或另一型材的擠入分別對固定夾板和固定基板形成一向外且方向相反的作用力,使得固定夾板向外擺動一定角度并發生微小變形,此時固定夾板具有一個回擺到凹槽內的趨勢,固定夾板與固定基板分別對擠入的扣板或另一型材形成一向內的反作用力,從而達到固定扣板或另一型材的作用。此外,由于固定夾板另一端在自然狀態下不論如何擺動都位于凹槽內,使得扣板或另一型材無論擠入或拔出都較為困難,從而提高固定強度,保證連接有效性。
所述卡槽包括底板、上側壁、下側壁、上卡板和下卡板,所述上側壁和下側壁的一端分別連接底板的兩端,所述上側壁的另一端連接上卡板,所述下側壁的另一端連接下卡板。當扣板或另一型材擠入固定夾板與固定基板的夾縫時,固定夾板的另一端將被迫擺動一個角度,卡板與卡槽之間會形成相互作用力,卡板的下端抵住下卡板的內側,卡板的上端頂住底板,雖然這樣也可以保證集成吊頂固定結構的夾緊力,但是當收到外力作用時,卡板可能在卡槽內上下移動,不利于整體結構的穩定性,為此,所述下卡板的另一端設有朝向卡槽內部的凸起,所述凸起用于頂住所述卡板,受到扣板或另一型材的力的作用后固定夾板擺動一定角度,同時卡板也擺動相應角度,凸起進入卡板下部與固定夾板形成的夾角中,即使受到外力作用,卡板也無法相對卡槽上下移動,從而限制了固定夾板上下移動的自由度,提高了集成吊頂固定結構的穩定性。
所述固定夾板包括相互之間成銳角的第一平板和第二平板,所述第一平板一端連接第二平板的一端,另一端連接卡板,所述第二平板的另一端與固定基板配合用于固定扣板或另一型材,或者避讓于所述凹槽內。所述第一平板與第二平板之間的角度為銳角,提高了扣板固定件的夾緊強度。
所述第二平板的另一端設有s形板或弧形板,所述s形板或弧形板與固定基板配合用于固定扣板或另一型材,或者避讓于所述凹槽內。s形板或弧形板與固定基板的配合,便于扣板或另一型材插入兩者之間的夾縫中,方便扣板或另一型材的安裝,同時s型板的設置還能提高固定夾板在該處的強度,使得該結構更為緊湊有效。
為了提高固定夾板與固定基板之間的裝配精度,提高集成吊頂固定結構對扣板或另一型材的夾緊力,所述卡板為l形板,包括相互連接的橫板和豎板,所述固定夾板的一端連接于豎板上背離橫板的一側,且與橫板相距設置,所述橫板端部與所述卡槽底部或所述底板相互配合。扣板或另一型材安裝過程中,由于扣板或另一型材擠進固定夾板與固定基板之間的配合間隙中,固定夾板另一端向外擺動一個小角度后,卡板上橫板的端部將抵住卡槽內壁,避免固定夾板另一端繼續向外擺動,保證固定夾板與固定基板之間能夠給扣板或另一型材足夠的夾緊力,保證扣板或另一型材得到穩定的固定和定位。由于橫板的設置,使得卡板與卡槽內壁的接觸線和固定夾板的擺動軸線之間的距離增加,提高了固定夾板與固定基板之間的裝配精度,同時還能降低對卡槽的加工精度要求,降低加工成本,固定夾板擺動小角度后就會被底板頂住,此時固定夾板另一端仍然位于凹槽中,保證固定夾板具有足夠的夾緊力,提高扣板或另一型材的固定穩定性。
所述固定基板另一側設有t形的卡接結構,所述t形的下端與固定基板連接,所述卡接結構用于與另一型材上的角碼槽連接。
本發明的另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型材,所述型材包括相互連接的固定部和裝飾部,所述固定部上設置或連接有上述集成吊頂固定結構,所述型材卸下固定夾板后可以作為邊角型材。由于型材的固定部上設置或連接了上述集成吊頂固定結構,使得該型材可以直接連接扣板,不需要額外采用三角龍骨來將兩者連接固定,型材上也不需要預留用于容納三角龍骨的空間,因此可以減小型材下端裝飾面的尺寸,使得型材結構更為協調,設計更為靈活。此外,由于固定夾板可以卸下,當其從型材上卸下時,型材固定部的一側變得平整,可以緊貼墻壁或起來壁面設置,此時,型材的作用便相當于邊角型材,適用范圍廣。進一步地,所述固定部和/或裝飾部上還設有燈槽,用于固定燈帶,所述型材卸下固定夾板后可以作為邊角燈型材。
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較有如下有益效果:
1、本發明集成吊頂固定結構的橫向尺寸相當于同一縱向尺寸三角龍骨的一般,結構精悍、大大縮小了其占用的空間,使得二級梁等型材的設計更為靈活、結構更為合理。
2、本發明既可作為獨立構件連接于型材上,也可設置于型材上作為型材結構的一部分,適用范圍廣,進一步降低型材設計的局限性。
3、固定基板與固定夾板組裝過程中,固定夾板的另一端避讓于凹槽內,固定夾板上的卡板便可輕松插入固定基板上的卡槽中,減少固定夾板與固定基板之間的相互摩擦,從而減少相互刮傷的可能性,提高裝配效率的同時又保證了型材的質量。安裝扣板或另一型材的過程中,由于卡槽對卡板的限制作用,使得固定夾板無論如何擺動,其另一端在自然狀態下始終保持在凹槽內的位置,扣板或另一型材擠入時,固定夾板和固定基板便會對其形成夾緊作用,使得扣板或另一型材無論擠入或拔出都較為困難,從而提高固定強度,保證連接有效性。
4、由于型材的固定部上設置或連接了上述集成吊頂固定結構,使得該型材可以直接連接扣板,不需要額外采用三角龍骨來將兩者連接固定,型材上也不需要預留用于容納三角龍骨的空間,因此可以減小型材下端裝飾面的尺寸,使得型材結構更為協調,設計更為靈活。
5、由于固定夾板可以卸下,當其從型材上卸下時,型材固定部的一側變得平整,可以緊貼墻壁或起來壁面設置,此時,型材的作用便相當于邊角型材,適用范圍廣。
附圖說明
圖1是實施例1集成吊頂固定結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實施例1集成吊頂固定結構組裝狀態示意圖;
圖3是實施例1集成吊頂固定結構與扣板安裝狀態示意圖;
圖4是圖1中a部的放大示意圖;
圖5是實施例1集成吊頂固定結構與扣板的連接示意圖;
圖6是實施例2集成吊頂固定結構的結構示意圖;
圖7是實施例2集成吊頂固定結構的使用狀態示意圖;
圖8是傳統二級梁加高示意圖;
圖9是實施例3二級頂型材的結構示意圖;
圖10是傳統二級頂的結構示意圖;
圖11是實施例4二級頂型材的結構示意圖;
圖12是實施例5微錯層結構示意圖;
圖13是實施例5邊角燈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固定基板100,卡槽110,底板111,上側壁112,下側壁113,上卡板114,下卡板115,凸起1151,凹槽120,卡接結構130,固定夾板200,卡板210,橫板211,豎板212,第一平板220,第二平板230,s形板231,角碼槽310,下端裝飾面板320,側面裝飾面板330,燈帶卡槽340,連接結構350,頂板360,扣板410,上一層扣板411,下一層扣板412,傳統二級梁420,加高件430,三角龍骨440,邊角型材450。
具體實施方式
附圖僅用于示例性說明,不能理解為對本專利的限制;為了更好說明本實施例,附圖某些部件會有省略、放大或縮小,并不代表實際產品的尺寸;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附圖中某些公知結構及其說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附圖中描述位置關系的用于僅用于示例性說明,不能理解為對本專利的限制。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做進一步詳細說明。
實施例1
如圖1所示,一種集成吊頂固定結構,用于型材與扣板410或另一型材之間的連接固定,包括設置或連接于型材上的固定基板100和連接于固定基板100上的固定夾板200,所述固定基板100上設有開口朝向固定基板100一側的卡槽110,所述固定夾板200的一端設有與卡槽110配合連接的卡板210,另一端與固定基板100配合用于固定扣板410或另一型材。
本實施例的集成吊頂固定結構相當于現有的三角龍骨440,通過固定基板100與固定夾板200的連接配合形成一個對扣板410或另一型材的夾緊力,從而達到固定的作用。由于本發明的特殊結構,使得其橫向尺寸相當于同一縱向尺寸三角龍骨440的一般,結構精悍、大大縮小了其占用的空間,使得二級梁等型材的設計更為靈活、結構更為合理。此外,本發明既可作為獨立構件連接于型材上,也可設置于型材上作為型材結構的一部分,適用范圍廣,進一步降低型材設計的局限性。
為方便固定基板100與固定夾板200之間的組裝,所述固定基板100上還設有位于所述卡槽110下方、與固定基板100下端相距設置的凹槽120,所述凹槽120形成避讓固定夾板200另一端的避讓空間。如圖2所示,固定基板100與固定夾板200組裝過程中,固定夾板200的另一端避讓于凹槽120內,固定夾板200另一端與固定基板100之間的相互作用力減少,甚至兩者之間形成活動間隙,相互作用力為零,固定夾板200上的卡板210便可輕松插入固定基板100上的卡槽110中,減少固定夾板200與固定基板100之間的相互摩擦,從而減少相互刮傷的可能性,提高裝配效率的同時又保證了型材的質量。如圖3所示,安裝扣板410或另一型材的過程中,由于卡槽110對卡板210的限制作用,使得固定夾板200無論如何擺動,其另一端在自然狀態下始終保持在凹槽120內的位置,扣板410或另一型材的擠入分別對固定夾板200和固定基板100形成一向外且方向相反的作用力,使得固定夾板200向外擺動一定角度并發生微小變形,此時固定夾板200具有一個回擺到凹槽120內的趨勢,固定夾板200與固定基板100分別對擠入的扣板410或另一型材形成一向內的反作用力,從而達到固定扣板410或另一型材的作用。此外,由于固定夾板200另一端在自然狀態下不論如何擺動都位于凹槽120內,使得扣板410或另一型材無論擠入或拔出都較為困難,從而提高固定強度,保證連接有效性。
如圖4所示,所述卡槽110包括底板111、上側壁112、下側壁113、上卡板114和下卡板115,所述上側壁112和下側壁113的一端分別連接底板111的兩端,所述上側壁112的另一端連接上卡板114,所述下側壁113的另一端連接下卡板115。當扣板410或另一型材擠入固定夾板200與固定基板100的夾縫時,固定夾板200的另一端將被迫擺動一個角度,卡板210與卡槽110之間會形成相互作用力,卡板210的下端抵住下卡板115的內側,卡板210的上端頂住底板111,雖然這樣也可以保證集成吊頂固定結構的夾緊力,但是當收到外力作用時,卡板210可能在卡槽110內上下移動,不利于整體結構的穩定性,為此,所述下卡板115的另一端設有朝向卡槽110內部的凸起1151,所述凸起1151用于頂住所述卡板210,受到扣板410或另一型材的力的作用后固定夾板200擺動一定角度,同時卡板210也擺動相應角度,凸起1151進入卡板210下部與固定夾板200形成的夾角中,即使受到外力作用,卡板210也無法相對卡槽110上下移動,從而限制了固定夾板200上下移動的自由度,提高了集成吊頂固定結構的穩定性。
如圖5所示,所述固定夾板200包括相互之間成銳角的第一平板220和第二平板230,所述第一平板220一端連接第二平板230的一端,另一端連接卡板210,所述第二平板230的另一端與固定基板100配合用于固定扣板410或另一型材,或者避讓于所述凹槽120內。所述第一平板220與第二平板230之間的角度為銳角,提高了扣板410固定件的夾緊強度。
所述第二平板230的另一端設有s形板231,所述s形板231與固定基板100配合用于固定扣板410或另一型材,或者避讓于所述凹槽120內。s形板231與固定基板100的配合,便于扣板410或另一型材插入兩者之間的夾縫中,方便扣板410或另一型材的安裝,同時s型板的設置還能提高固定夾板200在該處的強度,使得該結構更為緊湊有效。雖然本實施例在第二平板230的另一端采用設置s形板231的方式來提高固定夾板200在該處的強度,但實際生產中也可以采用弧形板的結構來達到相同的目的。
為了提高固定夾板200與固定基板100之間的裝配精度,提高集成吊頂固定結構對扣板410或另一型材的夾緊力,所述卡板210為l形板,包括相互連接的橫板211和豎板212,所述固定夾板200的一端連接于豎板212上背離橫板211的一側,且與橫板211相距設置,所述橫板211端部與所述卡槽110底部或所述底板111相互配合。結合圖5,扣板410或另一型材安裝過程中,由于扣板410或另一型材擠進固定夾板200與固定基板100之間的配合間隙中,固定夾板200另一端向外擺動一個小角度后,卡板210上橫板211的端部將抵住卡槽110內壁,避免固定夾板200另一端繼續向外擺動,保證固定夾板200與固定基板100之間能夠給扣板410或另一型材足夠的夾緊力,保證扣板410或另一型材得到穩定的固定和定位。由于橫板211的設置,使得卡板210與卡槽110內壁的接觸線和固定夾板200的擺動軸線之間的距離增加,提高了固定夾板200與固定基板100之間的裝配精度,同時還能降低對卡槽110的加工精度要求,降低加工成本,固定夾板200擺動小角度后就會被底板111頂住,此時固定夾板200另一端仍然位于凹槽120中,保證固定夾板200具有足夠的夾緊力,提高扣板410或另一型材的固定穩定性。
實施例2
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的區別在于,如圖6所示,所述固定基板100另一側設有t形的卡接結構130,所述t形的下端與固定基板100連接,所述卡接結構130用于與另一型材上的角碼槽310連接。
如圖7所示,傳統二級梁420可通過本實施例集成吊頂固定結構連接任意扣板410,達到較高的目的,此時,用于加高的扣板410上端可以搭配任意邊角型材450用于安裝上一層扣板410,相比于傳統方法中采用加高件430為二級梁加高的方法(如圖8所示),更有利于解決上一層扣板410的收邊問題。
實施例3
如圖9所示,一種二級頂型材,包括相互連接的固定部和裝飾部,所述固定部包括實施例1所述的集成吊頂固定結構和用于連接加高件430的角碼槽310,所述角碼槽310連接于所述集成吊頂固定結構的固定基板100上端,所述裝飾部包括下端裝飾面板320和側面裝飾面板330,所述下端裝飾面板320一端連接側面裝飾面板330,另一端連接固定基板100下端。
本實施例的二級頂型材由于其固定部上設置了實施例1所述的集成吊頂固定結構,使得該型材可以直接連接扣板410,不需要額外采用三角龍骨440來將兩者連接固定,型材上也不需要預留用于容納三角龍骨440的空間,結合圖9和圖10可知,本實施例二級頂型材的下端裝飾面板320的尺寸a相比傳統二級頂型材的下端裝飾面板320的尺寸b大大縮小,使得型材結構更為協調,設計更為靈活。
此外,集成吊頂固定結構與裝飾部之間的空間中還可以設置燈帶卡槽340,構成出光二級頂型材。
實施例4
如圖11所示,一種二級頂型材,包括相互連接的固定部和裝飾部,所述固定部包括實施例1所述的集成吊頂固定結構、燈帶卡槽340和連接結構350,所述燈帶卡槽340下端連接所述集成吊頂固定結構的固定基板100上端,上端連接所述連接機構,所述連接結構350用于連接上一層扣板410,所述裝飾部包括下端裝飾面板320和側面裝飾面板330,所述下端裝飾面板320一端連接側面裝飾面板330,另一端連接固定基板100下端。
本實施例的二級頂型材由于其固定部上設置了實施例1所述的集成吊頂固定結構,使得該型材可以直接連接扣板410,不需要額外采用三角龍骨440來將兩者連接固定,型材上也不需要預留用于容納三角龍骨440的空間,本實施例二級頂型材的下端裝飾面板320的尺寸相比傳統二級頂型材的下端裝飾面板320的尺寸大大縮小,使得型材結構更為協調,設計更為靈活。
實施例5
如圖12~13所示,一種微錯層或邊角燈兩用型材,包括相互連接的固定部和裝飾部,所述裝飾部包括下端裝飾面板320、側面裝飾面板330和頂板360,所述頂板360位于下端裝飾面板320的上方,所述下端裝飾面板320一端和頂板360一端分別連接到側面裝飾面板330的兩端,所述下端裝飾面板320另一端和頂板360另一端分別連接到固定部一側,所述固定部包括實施例1所述的集成吊頂固定結構和連接于集成吊頂固定結構上方的角碼槽310,所述集成吊頂固定結構的固定夾板200位于固定部的另一側,所述角碼槽310用于連接加高件430。所述固定部與裝飾部共同構成的空間中設有燈帶卡槽340。
如圖12所示,在本實施例中集成吊頂固定結構用于固定下一層扣板410,上一層扣板410搭接與頂板360上方,總體構成微錯層結構。
此外,取下固定夾板200后,如圖13所示,本實施例的型材還可以作為邊角燈使用。
顯然,本發明的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本發明所作的舉例,而并非是對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的限定。對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里無需也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予以窮舉。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