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防震裝置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高強度防震裝置。
背景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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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防震裝置,當然是指能利用防震裝置來安裝有保護的一種裝置,能夠用抵擋重要的建筑設施免受地震造成損害,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防震裝置也越來越多,其中高強度防震裝置也較多,現有的幕墻裝置主要有設置縫隙槽的海綿、橡膠板防震等,防震裝置給幕墻的使用壽命得以延長,大大的減少了幕墻的壞損,
但現有的防震裝置功能不夠全面,防震效果較差,遠遠不能達到幕墻的要求效果,設計不夠理想,不能滿足人們對當前產品的要求。
所以,如何設計一種高強度防震裝置,成為我們當前要解決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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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高強度防震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高強度防震裝置,包括主框架,所述主框架的一側安裝有伸縮減震器,所述伸縮減震器的底部安裝有固定座,所述固定座的一側安裝有橡膠板,所述固定座的一側安裝有縫隙減震座,所述縫隙減震座的一側安裝有海綿體,所述主框架的底部安裝有消聲減震器,所述消聲減震器的頂部安裝有支撐壓板,所述支撐壓板的一側安裝有壓板座,所述壓板座的底部安裝有空氣帽,所述消聲減震器的內部設有螺紋柱,所述螺紋柱底部設有固定螺絲,所述固定螺絲的一側設有消音鐵塊,所述消音鐵塊的一側設有密閉彈簧座,所述密閉彈簧座的底部設有底座。
進一步的,所述橡膠板的一側安裝有橡膠帽。
進一步的,所述伸縮減震器的一側安裝有伸縮螺旋調節按鈕。
進一步的,所述固定座的頂部安裝有螺旋調整器。
進一步的,所述彈簧座的內部設有彈簧。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種高強度防震裝置,該種高強度防震裝置,設計利用了受力分析原理研制而成,主要以多功能利用,實用性為主,新型高強度防震裝置不僅提升了高強度防震裝置的防震性能,也增加了幕墻裝置的實用性,本產品安裝了多種功能不一的防震結構,大大增強了防震性能,能夠有效保護幕墻,減小幕墻損壞,實現了保護珍貴幕墻的可行性,該種高強度防震裝置,改變了以往的單一、防震措施少、減震性能差的高強度防震裝置,實現了該種產品實現了高強度防震裝置的實用性,多功能性和穩定性。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使本實用新型的局部結構示意圖;
圖中:1-伸縮減震器;2-主框架;3-固定座;4-橡膠板;5-縫隙減震座;6-海綿體;7-消聲減震器;8-壓板座;9-支撐壓板;10-空氣帽;11-螺紋柱;12-固定螺絲;13-消音鐵塊;14-密閉彈簧座;15-底座;16-橡膠帽;17-伸縮螺旋調節按鈕;18-螺旋調整器。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高強度防震裝置,包括主框架2,所述主框架2的一側安裝有伸縮減震器1,所述伸縮減震器1的底部安裝有固定座3,所述固定座3的一側安裝有橡膠板4,所述固定座3的一側安裝有縫隙減震座5,所述縫隙減震座5的一側安裝有海綿體6,所述主框架2的底部安裝有消聲減震器7,所述消聲減震器7的頂部安裝有支撐壓板9,所述支撐壓板9的一側安裝有壓板座8,所述壓板座8的底部安裝有空氣帽10,所述消聲減震器7的內部設有螺紋柱11,所述螺紋柱11底部設有固定螺絲12,所述固定螺絲12的一側設有消音鐵塊13,所述消音鐵塊13的一側設有密閉彈簧座14,所述密閉彈簧座14的底部設有底座15。
進一步的,所述橡膠板4的一側安裝有橡膠帽16,起到支撐結構的作用,讓整體結構更加穩定。
進一步的,所述伸縮減震器1的一側安裝有伸縮螺旋調節按鈕17,自由調節伸縮減震器1,方便人們使用。
進一步的,所述固定座3的頂部安裝有螺旋調整器18,使安裝構建水平方向安裝穩定可靠。
進一步的,所述密閉彈簧座14的內部設有彈簧,能夠有效緩沖幕墻傳來的壓力,幫助整體結構緩解壓力,保持平衡穩定。
工作原理:首先,通過調節伸縮減震器1高度,將裝置安裝在幕墻裝維,通過空氣帽10,裝置可以牢固的吸附在幕墻周圍,并保持穩定,通過橡膠板4和橡膠帽16,可以減少來自幕墻周圍的壓力,通過調節固定座6,可以精準的將幕墻固定住,防止其晃動,減小損壞,通過縫隙減震座5和海綿體6可以有效的固定幕墻,減緩幕墻受力時產生的擠壓力,通過主框架2底部的消聲減震器7,幕墻受力時,螺紋柱11與幕墻之間連接,力由螺紋柱11傳遞到密閉彈簧座14,密閉彈簧座14內部彈簧伸縮減緩所受的力,密閉彈簧座14一側的消音鐵塊13可以有效的消除密閉彈簧座14受力時來回碰撞發出來的聲音。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