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高強度保溫墻材板。
背景技術:
人造石材是以不飽和聚酯樹脂為黏結劑,配以天然大理石或方解石、白云石、硅砂、玻璃粉等無機物粉料,以及適量的阻燃劑、顏色等,經配料混合、瓷鑄、振動壓縮、擠壓等方法成型固化制成的。與天然石材相比,人造石具有色彩艷麗、光潔度高、顏色均勻一致,抗壓耐磨、韌性好、結構致密、堅固耐用、比重輕、不吸水、耐侵蝕風化、色差小、不褪色、放射性低等優點。具有資源綜合利用的優勢,在環保節能方面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也是名副其實的建材綠色環保產品。已成為現代建筑首選的飾面材料。
現有的墻材板存在抗沖擊性能差和保溫性能差的缺點。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抗沖擊性能好和保溫性能好的高強度保溫墻材板。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高強度保溫墻材板,包括有坯底板、紋理布料層、第一透明乳液層、人造石材層和第二透明乳液層,所述坯底板、紋理布料層、第一透明乳液層、人造石材層和第二透明乳液層依次排列,所述人造石材層內部設置有第一保溫層、鋁蜂窩層和第二保溫層。
作為優選,所述第一保溫層和鋁蜂窩層之間為粘合連接,所述鋁蜂窩層和第二保溫層之間為粘合連接。
作為優選,所述第一保溫層和鋁蜂窩層之間為粘合連接,所述鋁蜂窩層和第二保溫層之間為粘合連接。
作為優選,所述第一保溫層和第二保溫層的厚度相同。
作為優選,所述第一透明乳液層的厚度為25μm。
作為優選,所述第一透明乳液層為透明硅丙乳液層。
作為優選,所述人造石材層的厚度為0.75mm。
作為優選,所述第二透明乳液層的厚度為25μm。
作為優選,所述第二透明乳液層為硅樹脂乳液層。
作為優選,所述的坯底板為陶瓷坯板。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該高強度保溫墻材板通過在坯底板、紋理布料層、第一透明乳液層、人造石材層和第二透明乳液層的配合設置下,其具有防污性強、不易風化、安裝簡便、紋理自然、能達到與天然石材一樣的裝飾效果,可應用于建筑內外墻裝飾;通過在人造石材層的內部設置有鋁蜂窩層,鋁蜂窩層具有重量輕和強度大的優點;通過在人造石材層的內部設置有第一保溫層和第二保溫層,大大提高了高強度保溫墻材板的保溫性能。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其中: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高強度保溫墻材板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
如圖1所示,一種高強度保溫墻材板,包括有坯底板1、紋理布料層2、第一透明乳液層3、人造石材層4和第二透明乳液層8,所述坯底板1、紋理布料層2、第一透明乳液層3、人造石材層4和第二透明乳液層8依次排列,所述人造石材層4內部設置有第一保溫層5、鋁蜂窩層6和第二保溫層7,通過在人造石材層4的內部設置有鋁蜂窩層6,鋁蜂窩層6具有重量輕和強度大的優點;通過在人造石材層4的內部設置有第一保溫層5和第二保溫層7,大大提高了高強度保溫墻材板的保溫性能。
本實施例的有益效果為:該高強度保溫墻材板通過在坯底板、紋理布料層、第一透明乳液層、人造石材層和第二透明乳液層的配合設置下,其具有防污性強、不易風化、安裝簡便、紋理自然、能達到與天然石材一樣的裝飾效果,可應用于建筑內外墻裝飾;通過在人造石材層的內部設置有鋁蜂窩層,鋁蜂窩層具有重量輕和強度大的優點;通過在人造石材層的內部設置有第一保溫層和第二保溫層,大大提高了高強度保溫墻材板的保溫性能。
實施例2
如圖1所示,一種高強度保溫墻材板,包括有坯底板1、紋理布料層2、第一透明乳液層3、人造石材層4和第二透明乳液層8,所述坯底板1、紋理布料層2、第一透明乳液層3、人造石材層4和第二透明乳液層8依次排列,所述人造石材層4內部設置有第一保溫層5、鋁蜂窩層6和第二保溫層7,通過在人造石材層4的內部設置有鋁蜂窩層6,鋁蜂窩層6具有重量輕和強度大的優點;通過在人造石材層4的內部設置有第一保溫層5和第二保溫層7,大大提高了高強度保溫墻材板的保溫性能,所述第一保溫層5和鋁蜂窩層6之間為粘合連接,所述鋁蜂窩層6和第二保溫層7之間為粘合連接,所述第一保溫層5和第二保溫層7的厚度相同,所述第一透明乳液層3的厚度為25μm,所述第一透明乳液層3為透明硅丙乳液層,所述人造石材層4的厚度為0.75mm,所述第二透明乳液層8的厚度為25μm,所述第二透明乳液層8為硅樹脂乳液層,所述的坯底板1為陶瓷坯板。
本實施例的有益效果為:該高強度保溫墻材板通過在坯底板、紋理布料層、第一透明乳液層、人造石材層和第二透明乳液層的配合設置下,其具有防污性強、不易風化、安裝簡便、紋理自然、能達到與天然石材一樣的裝飾效果,可應用于建筑內外墻裝飾;通過在人造石材層的內部設置有鋁蜂窩層,鋁蜂窩層具有重量輕和強度大的優點;通過在人造石材層的內部設置有第一保溫層和第二保溫層,大大提高了高強度保溫墻材板的保溫性能。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經過創造性勞動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