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地板領域技術,尤其是指一種一種新型卡扣連接式地板。
背景技術:
地板,即房屋地面或樓面的表面層。由木料或其他材料做成。地板的分類有很多,按結構分類有:實木地板、強化復合木地板、實木復合地板、竹木地板、軟木地板以及目前最流行的多層實木復合地板等;按用途分類有:家用,商業用,防靜電地板,戶外地板,舞臺舞蹈專用地板,運動館場內專用地板,田徑專用地板等;按環保等級分類有:E0級地板,JAS星級標準的F4星地板等等。
現在目前市面上大部分拼接地板的扣接方式是明扣扣接:從感觀效果上不夠美觀,不顯檔次;明扣看上去產品之間是互鎖拼接,實際是沒有互鎖設計的,在使用過程中發現產品之間是相互獨立的,沒有相互的拉力,從而容易導致松動脫扣;從使用中發現產品之間很容易脫扣、翹曲,而導致產品大面積起鼓,變形造成二次損壞地面,起不到保護作用。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針對現有技術存在之缺失,其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種新型卡扣連接式地板,其能有效解決現有之拼接地板不美觀并且容易脫扣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之技術方案:
一種新型卡扣連接式地板,包括有本體,該本體的連接邊側面一體向外延伸出有連接塊,該連接塊上設置有安裝槽,連接塊的底面設置有扣槽,扣槽連通安裝槽,本體之連接邊的底部向下延伸出有安裝柱,安裝柱上凸設有扣部,該安裝柱與安裝槽相適配,該扣部與扣槽相適配。
優選的,所述本體呈方形,本體之其中兩連接邊的側面均凸設有多個前述連接塊,多個連接塊間隔排布,每一連接塊上均設置有前述安裝槽,對應地,該本體之另外兩連接邊的底部均向下延伸出有安裝柱,每一安裝柱上均凸設有扣部。
優選的,相鄰兩連接塊之間形成有T型定位槽,對應地,該本體之連接邊的底部凸設有T型定位塊,該T型定位塊與T型定位槽相適配。
優選的,所述連接塊上設置有兩前述安裝槽,且連接塊的底面設置有兩前述扣槽,每一扣槽與對應的安裝槽連通。
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明顯的優點和有益效果,具體而言,由上述技術方案可知:
通過利用安裝柱與安裝槽相適配對插,并配合扣部與扣槽相適配卡扣,使得兩產品拼合連接在一起,兩產品拼接后連接塊和安裝柱均隱藏在本體內,使得產品外形美觀,更顯檔次,并且結構牢固,不易脫扣,更好地保護地面。
為更清楚地闡述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特征和功效,下面結合附圖與具體實施例來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說明: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之較佳實施例的正面立體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之較佳實施例的反面立體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之較佳實施例的反面主視圖;
圖4是圖2中位置處的放大示意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之較佳實施例組合狀態的正面立體示意圖;
圖6是本實用新型之較佳實施例組合狀態的反面立體示意圖;
圖7是本實用新型之較佳實施例組合狀態的反面主視圖;
圖8是圖7中B位置處的放大示意圖。
附圖標識說明:
10、本體 11、連接塊
12、安裝柱 13、扣部
14、T型定位塊 101、安裝槽
102、扣槽 103、T型定位槽
具體實施方式
請參照圖1至圖8所示,其顯示出了本實用新型之較佳實施例的具體結構,包括有本體10。
該本體10的連接邊側面一體向外延伸出有連接塊11,該連接塊11上設置有安裝槽101,連接塊11的底面設置有扣槽102,扣槽102連通安裝槽101,本體10之連接邊的底部向下延伸出有安裝柱12,安裝柱12上凸設有扣部13,該安裝柱12與安裝槽101相適配,該扣部13與扣槽102相適配。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本體10呈方形,本體10之其中兩連接邊的側面均凸設有多個前述連接塊11,多個連接塊11間隔排布,每一連接塊11上均設置有前述安裝槽101,對應地,該本體10之另外兩連接邊的底部均向下延伸出有安裝柱12,每一安裝柱12上均凸設有扣部13。并且,相鄰兩連接塊11之間形成有T型定位槽103,對應地,該本體10之連接邊的底部凸設有T型定位塊14,該T型定位塊14與T型定位槽103相適配。
以及,所述連接塊11上設置有兩前述安裝槽101,且連接塊11的底面設置有兩前述扣槽102,每一扣槽102與對應的安裝槽101連通。
使用時,如圖6至圖8所示,將兩地板放在一起,其中一地板上的安裝柱12插入另一地板的安裝槽101中,并且,該安裝柱12上的扣部13與另一地板上的扣槽102配合卡扣,同時,其中一地板上的T型定位塊14嵌入另一地板上的T型定位槽103中。組裝后,兩地板之本體10的兩相鄰連接邊拼合在一起。
本實用新型的設計重點是:通過利用安裝柱與安裝槽相適配對插,并配合扣部與扣槽相適配卡扣,使得兩產品拼合連接在一起,兩產品拼接后連接塊和安裝柱均隱藏在本體內,使得產品外形美觀,更顯檔次,并且結構牢固,不易脫扣,更好地保護地面。
以上結合具體實施例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原理。這些描述只是為了解釋本實用新型的原理,而不能以任何方式解釋為對本實用新型保護范圍的限制。基于此處的解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不需要付出創造性的勞動即可聯想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具體實施方式,這些方式都將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