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電力鐵塔防攀爬裝置。
背景技術:
野外使用的電力鐵塔上通常架設高壓電設備,由于采用鐵塔結構,為了方便維護,設置有攀爬裝置,容易出現有人通過裸露在外的攀爬裝置向鐵塔高處爬升導致電力設備被盜的甚至人員傷亡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電力鐵塔防攀爬裝置,能夠改善現有技術存在的問題,通過采用套管結構,對鐵塔起到保護效果的同時,能夠利用套管上的扶手和活動板相配合,使其具有更好的防攀爬效果。
本發明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
一種電力鐵塔防攀爬裝置,包括底座及設置在所述的底座上方的鐵塔,在所述的鐵塔外側套裝有混凝土制成的套管,在所述的套管一側外壁上設置有開口,在所述的開口內側設置有2個活動板,在所述的套管面向開口的兩個端面上分別設置有卡槽,在所述的卡槽內側設置有間隔排布的隔板,所述的隔板的寬度小于所述的卡槽的寬度,在所述的活動板上設置有安裝條,所述的安裝條與所述的隔板交錯設置,在所述的安裝條和所述的隔板上分別設置有通孔,在2個所述的活動板遠離所述的卡槽一側端面相互貼合時,所述的安裝條和所述的隔板能夠通過貫穿所述的通孔的豎桿相互連接,所述的活動板與所述的開口底部端面之間設置有空腔,在所述的套管內側設置有間隔排布的扶手,所述的扶手由鋼管彎折形成,所述的扶手兩端插接在所述的開口內側,所述的扶手中部位于所述的活動板與所述的開口之間的空腔內側。
進一步的,為更好地實現本發明,所述的扶手為設置在所述的開口內側的2組,2個所述的活動板遠離所述的卡槽一端端面相互貼合時2組所述的扶手分別位于2個活動板內側。
進一步的,為更好地實現本發明,在所述的套管內側設置有擋板,所述的擋板與所述的扶手遠離所述的活動板一端相連接,在所述的擋板與所述的套管內壁之間設置有彈簧,所述的彈簧一端固定連接在所述的擋板面向所述的套管一側端面上,所述的彈簧另一端固定連接在所述的套管內壁上,2個所述的活動板遠離所述的卡槽一端端面相互貼合時2組所述的扶手外側端面分別貼合在所述的活動板內壁上,此時所述的彈簧處于拉伸狀態。
進一步的,為更好地實現本發明,所述的扶手靠近所述的活動板一端的縱向投影呈半圓環狀結構。
進一步的,為更好地實現本發明,所述的套管包括形狀相同的下部套管、中部套管和上部套管,在所述的下部套管、中部套管和上部套管上設置有位置相對應的通孔,所述的下部套管、中部套管和上部套管通過貫穿所述的通孔的豎桿相互連接,在所述的豎桿兩端分別設置有鎖緊螺母,在所述的下部套管、中部套管和上部套管上分別設置有位置相對應的通槽形成開口。
進一步的,為更好地實現本發明,在所述的底座上設置有凹槽,所述的活動板的下端面卡接在所述的凹槽內側并能夠相對所述的底座滑動。
進一步的,為更好地實現本發明,在所述的凹槽內側設置有滾珠,所述的活動板的下端面貼合在所述的滾珠上。
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發明通過2個活動板結構,將扶手罩在活動板內側,在需要維護時,需要移動活動板才能夠將扶手漏出來,能夠避免閑雜人等攀爬導致財產或人身損失,并且能夠對鐵塔起到保護作用。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應當理解,以下附圖僅示出了本發明的某些實施例,因此不應被看作是對范圍的限定,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相關的附圖。
圖1為本發明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活動板安裝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底座上端面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套管結構示意圖。
其中:101.底座,102.鐵塔,103.套管,104.活動板,105.卡槽,106.隔板,107.安裝條,108.豎桿,109.扶手,110.擋板,111.彈簧,112.下部套管,113.中部套管,114.上部套管,115.鎖緊螺母,116.開口,117.滾珠。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進一步詳細介紹,但本發明的實施方式不限于此。
如圖1、2所示,一種電力鐵塔防攀爬裝置,包括底座101及設置在所述的底座101上方的鐵塔102,在所述的鐵塔102外側套裝有混凝土制成的套管103,在所述的套管103一側外壁上設置有開口116,在所述的開口116內側設置有2個活動板104,在所述的套管103面向開口116的兩個端面上分別設置有卡槽105,在所述的卡槽105內側設置有間隔排布的隔板106,所述的隔板106的寬度小于所述的卡槽105的寬度,在所述的活動板104上設置有安裝條107,所述的安裝條107與所述的隔板106交錯設置,在所述的安裝條107和所述的隔板106上分別設置有通孔,在2個所述的活動板104遠離所述的卡槽105一側端面相互貼合時,所述的安裝條107和所述的隔板106能夠通過貫穿所述的通孔的豎桿108相互連接,所述的活動板104與所述的開口116底部端面之間設置有空腔,在所述的套管103內側設置有間隔排布的扶手109,所述的扶手109由鋼管彎折形成,所述的扶手109兩端插接在所述的開口116內側,所述的扶手109中部位于所述的活動板104與所述的開口116之間的空腔內側。
本發明中,利用混凝土制成的套管結構,能夠起到防撞效果,使鐵塔更加安全,并且通過套管,能夠形成一個以套管外側為周長的限制范圍,避免人員靠近鐵塔上的高壓設備造成安全隱患。
本發明中,將混凝土制成的套管下端固定在底座上,使在套管一側側壁上設置有通槽,使通槽的長度方向沿套管的軸線方向設置,形成開口,在開口相向的兩個端面上分別設置用于卡接活動板的空腔形成卡槽,在卡槽內側靠近套管內壁的一側端面上設置隔板,使2個活動板相對套管軸線轉動時,能夠使開口一側封閉,使活動板的寬度大于開口寬度的1/2,從上部將活動板卡接在開口內側,當2個活動板相向的端面相對貼合時,將豎桿貫穿活動板上的安裝條和隔板,進而使活動板相對固定,此時使開口部位閉合,當將豎桿取出,沿著套管移動活動板時,活動板向卡槽內側移動,使開口內側的扶手裸露,此時可以沿著扶手向上攀爬,方便維修。
本發明中,在開口內側設置通孔,采用呈U形的扶手結構,使U形開口側分別插接在開口內側的通孔內,使扶手保持固定,在活動板嵌入卡槽內側時,扶手外露,在活動板相對移動使開口閉合時,使扶手位于活動板與開口之間的空腔內即可。能夠實現在需要時使扶手外露,在常規狀態下使扶手隱藏的效果,進而使其更加安全,起到更好的防攀爬的效果。
實施例1:
本實施例中,為了方便維修時攀爬,優選地,所述的扶手109為設置在所述的開口116內側的2組,2個所述的活動板104遠離所述的卡槽105一端端面相互貼合時2組所述的扶手109分別位于2個活動板104內側。通過采用兩個活動板,可以向兩側移動活動板,能夠減小單個活動板的體積,在維修設備時能夠使其移動更加方便。
實施例2:
本實施例中,為了方便在將扶手的使用,優選地,在所述的套管103內側設置有擋板110,所述的擋板110與所述的扶手109遠離所述的活動板104一端相連接,在所述的擋板110與所述的套管103內壁之間設置有彈簧111,所述的彈簧111一端固定連接在所述的擋板110面向所述的套管103一側端面上,所述的彈簧111另一端固定連接在所述的套管內壁上,2個所述的活動板104遠離所述的卡槽105一端端面相互貼合時2組所述的扶手109外側端面分別貼合在所述的活動板104內壁上,此時所述的彈簧111處于拉伸狀態。本實施例中,在使活動板將開口閉合時,利用活動板的壓力,使扶手拉伸彈簧,使彈簧處于拉伸狀態,當開啟活動板時,在彈簧的彈性力作用下,使扶手向外側移動,此時即可沿著扶手向鐵塔內部攀爬方便維修。
本實施例中,通過采用可伸縮的扶手結構,能夠方便移動活動板時,減少扶手對活動板產生的阻擋,使其能夠更好地閉合。
進一步優選地,本實施例中,所述的扶手109靠近所述的活動板104一端的縱向投影呈半圓環狀結構。通過采用半圓環形結構,能夠使活動板閉合時推動扶手向內側移動,使其移動更加順暢。
實施例3:
如圖4所示,本實施例中,為了方便套管的加工和安裝,優選地,所述的套管103包括形狀相同的下部套管112、中部套管113和上部套管114,在所述的下部套管112、中部套管113和上部套管114上設置有位置相對應的通孔,所述的下部套管112、中部套管113和上部套管114通過貫穿所述的通孔的豎桿108相互連接,在所述的豎桿108兩端分別設置有鎖緊螺母115,在所述的下部套管112、中部套管113和上部套管114上分別設置有位置相對應的通槽形成開口116。本實施例中,采用多段式結構構成套管,利用豎桿將多段套管進行連接,使其形成一個整體。
本實施例中,使下部套管112、中部套管113和上部套管114上設置開口,將扶手置于開口內側,在安裝時,使下部套管112、中部套管113和上部套管114上的通過相互對齊,利用鎖緊螺母實現相對固定之后,將活動板吊裝在相應的卡槽內即可。利用多段設置,能夠減少加工模具的體積,方便加工,并且方便提高加工精度,減少加工產生的缺陷。
實施例4:
如圖3所示,本實施例中,為了使活動板移動軌跡保持穩定,優選地,在所述的底座101上設置有凹槽,所述的活動板104的下端面卡接在所述的凹槽內側并能夠相對所述的底座101滑動。使凹槽的形狀與活動板底部形狀相匹配,使活動板底部能夠沿著凹槽滑動,利用凹槽結構,能夠對活動板底部移動軌跡進行限定,使其具有更高的穩定性,在安裝時,能夠更加方便安裝條和隔板相互對齊,方便安裝。
進一步優選地,本實施例中,為了減小活動板與凹槽之間的摩擦阻力,在所述的凹槽內側設置有滾珠117,所述的活動板104的下端面貼合在所述的滾珠117上。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發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發明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