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3上;當所述箱體需要張開時,按照與箱子折疊的順序相反的順序逐一打開即可,具體可參照第一種實施方式,在此不再贅述。O
[0034]本實用新型還可以設為第九種實施方式(未畫圖),第九種實施方式與第八種實施方式大體上相同,其不同之處在于折疊的順序不同,當所述箱體被收攏時,首先,所述第三門板53沿所述第五絞鏈75向內折疊并貼緊在所述右側板4上,隨后,所述第三門板53隨著所述右側板4 一并沿所述第四鉸鏈74向內折疊并貼緊在所述背板6上或所述左側板3沿所述第三鉸鏈73向內折疊并貼緊在所述背板6上,接著,所述下板2沿著所述第二鉸鏈72向內折疊并貼緊在折疊后的所述右側板4或左側板3上,所述左側板3沿所述第三鉸鏈73向內折疊并貼緊在所述下板2上或折疊后的所述第三門板53隨著所述右側板4 一并沿所述第四鉸鏈74向內折疊并貼緊在折疊后的所述下板2上,最后,所述上板I沿所述第一鉸鏈71向內折疊并貼緊在折疊后的所述左側板3或右側板4上;當所述箱體需要張開時,按照與箱子折疊的順序相反的順序逐一打開即可,具體可參照第一種實施方式,在此不再
--贅述。O
[0035]本實用新型還可以設為第十種實施方式(未畫圖),第十種實施方式與第六種實施方式大體上相同,其不同之處在于,所述箱體是正方體,所述第三門板53通過第五鉸鏈75與所述上板I連接。當所述箱體被收攏時,首先,所述第三門板53沿所述第五絞鏈75向內折疊并貼緊在所述上板I上,隨后,所述下板2沿著所述第二鉸鏈72向內折疊并貼緊在所述背板6上,接著,所述左側板3沿所述第三鉸鏈73向內折疊并貼緊在折疊后的所述下板2上,所述右側板4沿所述第四鉸鏈74向內折疊并貼緊在折疊后的所述左側板3上(本實施例中,在這一步驟,也可以先折疊所述右側板4,再折疊所述左側板3),最后,折疊后的所述第三門板53隨著所述上板I 一并沿所述第一鉸鏈71向內折疊并貼緊在折疊后的所述右側板4上;當所述箱體需要張開時,按照與箱子折疊的順序相反的順序逐一打開即可,具體可參照第一種實施方式,在此不再一一贅述。。
[0036]本實用新型還可以設為第十一種實施方式(未畫圖),第十一種實施方式與第十種實施方式大體上相同,其不同之處在于折疊的順序不同,當所述箱體被收攏時,首先,所述第三門板53沿所述第五絞鏈75向內折疊并貼緊在所述上板I上,隨后,所述左側板3沿所述第三鉸鏈73向內折疊并貼緊在所述背板6上或所述右側板4沿所述第四鉸鏈74向內折疊并貼緊在所述背板6上,接著,所述下板2沿著所述第二鉸鏈72向內折疊并貼緊在折疊后的所述左側板3或右側板4上,所述右側板4沿所述第四鉸鏈74向內折疊并貼緊在折疊后的所述下板2上或所述左側板3沿所述第三鉸鏈73向內折疊并貼緊在所述下板2上,最后,所述第三門板53隨著所述上板I 一并沿所述第一鉸鏈71向內折疊并貼緊在折疊后的所述右側板4或左側板3上;當所述箱體需要張開時,按照與箱子折疊的順序相反的順序逐一打開即可,具體可參照第一種實施方式,在此不再一一贅述。。
[0037]本實用新型還可以設為第十二種實施方式(未畫圖),第十二種實施方式與第十種實施方式大體上相同,其不同之處在于所述第三門板53通過第五鉸鏈75與所述下板2連接。如圖7、圖8所示,當所述箱體被收攏時,首先,所述第三門板53沿所述第五絞鏈75向內折疊并貼緊在所述下板2上,隨后,折疊后的第三門板53隨著所述下板2 —并沿著所述第二鉸鏈72向內折疊并貼緊在所述背板6上,接著,所述左側板3沿所述第三鉸鏈73向內折疊并貼緊在折疊后的所述下板2上,所述右側板4沿所述第四鉸鏈74向內折疊并貼緊在折疊后的所述左側板3上(本實施例中,在這一步驟,也可以先折疊所述右側板4,再折疊所述左側板3),最后,所述上板I沿所述第一鉸鏈71向內折疊并貼緊在折疊后的所述右側板4上;當所述箱體需要張開時,按照與箱子折疊的順序相反的順序逐一打開即可,具體可參照第一種實施方式,在此不再一一贅述。
[0038]本實用新型還可以設為第十三種實施方式(未畫圖),第十三種實施方式與第十二種實施方式大體上相同,其不同之處在于折疊的順序不同,當所述箱體被收攏時,首先,所述第三門板53沿所述第五絞鏈75向內折疊并貼緊在所述下板2上,隨后,所述左側板3沿所述第三鉸鏈73向內折疊并貼緊在所述背板6上或所述右側板4沿所述第四鉸鏈74向內折疊并貼緊在所述背板6上,接著,所述第三門板53隨著所述下板2 —并沿著所述第二鉸鏈72向內折疊并貼緊在折疊后的所述左側板3或右側板4上,所述右側板4沿所述第四鉸鏈74向內折疊并貼緊在折疊后的所述下板2上或所述左側板3沿所述第三鉸鏈73向內折疊并貼緊在所述下板2上,最后,所述上板I沿所述第一鉸鏈71向內折疊并貼緊在折疊后的所述右側板4或左側板3上;當所述箱體需要張開時,按照與箱子折疊的順序相反的順序逐一打開即可,具體可參照第一種實施方式,在此不再一一贅述。當然,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方式只是例舉,并非是一一窮舉,本實用新型還存在多種其它未例舉的實施方式,均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改進型隱形干衣機,由上板(I)、下板(2)、左側板(3)、右側板(4)、前門(5)和背板(6)共同構成一個箱體,在所述箱體內設有電熱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板(1)、下板(2)、左側板(3)和右側板(4)分別通過第一鉸鏈(71)、第二鉸鏈(72)、第三鉸鏈(73)和第四鉸鏈(74)與所述背板(6)連接,所述前門(5)是包括第一門板(51)和第二門板(52)的雙開門結構,所述第一門板(51)通過第五鉸鏈(75)與所述左側板(3)連接,所述第二門板(52)通過第六鉸鏈(76)與所述右側板(4)連接,或所述第一門板(51)通過第五鉸鏈(75)與所述上板(I)連接,所述第二門板(52 )通過第六鉸鏈(76 )與所述下板(2 )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改進型隱形干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電熱器是可拆卸式的。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改進型隱形干衣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上板(I)的下底面設有可隱藏式的掛鉤,在所述掛鉤上搭接有懸掛衣物的晾衣桿。
4.一種改進型隱形干衣機,由上板(1)、下板(2)、左側板(3)、右側板(4)、前門(5)和背板(6)共同構成一個箱體,在所述箱體內設有電熱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板(1)、下板(2)、左側板(3)和右側板(4)分別通過第一鉸鏈(71)、第二鉸鏈(72)、第三鉸鏈(73)和第四鉸鏈(74)與所述背板(6)連接,所述前門(5)是包括第三門板(53)的單開門結構,所述第三門板(53)通過第五鉸鏈(75)與所述左側板(3)或右側板(4)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改進型隱形干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是正方體,所述第三門板(53 )通過第五鉸鏈(75 )與所述上板(I)或下板(2 )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改進型隱形干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電熱器是可拆卸式的。
7.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改進型隱形干衣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上板(I)的下底面設有可隱藏式的懸掛衣物的晾衣桿或晾衣勾環。
【專利摘要】一種改進型隱形干衣機,由上板、下板、左側板、右側板、前門和背板共同構成一個箱體,在所述箱體內設有電熱器,所述上板、下板、左側板和右側板分別通過第一鉸鏈、第二鉸鏈、第三鉸鏈和第四鉸鏈與所述背板連接,所述前門是包括第一門板和第二門板的雙開門結構,所述第一門板通過第五鉸鏈與所述左側板連接,所述第二門板通過第六鉸鏈與所述右側板連接,或所述第一門板通過第五鉸鏈與所述上板連接,所述第二門板通過第六鉸鏈與所述下板連接。本實用新型具有折疊方式多樣化和方便進行收納、包裝及儲運的優點。
【IPC分類】D06F58-20, D06F58-14
【公開號】CN204475004
【申請號】CN201420817185
【發明人】鄧卓光
【申請人】鄧卓光
【公開日】2015年7月15日
【申請日】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