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0059]本申請提供了一種帶呼吸燈組的洗衣機,所述呼吸燈組設置在所述洗衣機殼體的外壁或內壁上,由呼吸燈組成;所述洗衣機還包括控制器,所述控制器用于根據洗衣機的工作進程變化控制改變所述呼吸燈組中的多個呼吸燈的明暗數量比例。所以使用該洗衣機,用戶即使在無法看清洗衣機顯示屏的較遠范圍內,亦可依據呼吸燈組件中呼吸燈的明暗數量比例容易地大致推斷出洗衣機的實時運行狀態;同時能清晰的觀察到洗衣機的程序運行進度,尤其是距離程序結束的時間,改善用戶體驗,同時增強美觀效果。
[0060]于本申請中,作為優選方案,所述工作進程的變化具體為所選擇程序已運行的時間或剩余的時間與所選擇程序的總運行時間的比例變化。
[0061]比如工作程序未開始運行時呼吸燈全部變暗或關閉,隨著工作進程的變化,所述呼吸燈變暗或關閉的數量逐漸減少,點亮的數量逐漸增加,直至整個工作程序運行完成時,所有的呼吸燈都處于點亮狀態。或者洗衣機未開始工作時呼吸燈全部點亮,隨著工作進程的變化,所述呼吸燈點亮的數量逐漸減少,變暗或關閉的數量逐漸增加,直至整個工作程序運行完成時,所有的呼吸燈都處于變暗或關閉的狀態。
[0062]其中工作程序根據用戶的選擇而定,洗滌過程、漂洗過程及烘干過程可以組成整個的工作程序,單個的洗滌過程、漂洗過程或烘干過程也可以稱為一個工作程序。
[0063]以洗滌過程、漂洗過程及烘干過程作為一個工作程序為例,假設完成整個工作程序所用的時間為30min,完成洗滌過程所用的時間為15min,完成漂洗過程所用的時間為lOmin,完成烘干過程所用的時間為5min。則工作程序未開始運行時呼吸燈全部變暗或關閉,洗滌過程結束時,點亮的呼吸燈的個數占整個呼吸燈組中呼吸燈數量的二分子一,漂洗過程結束時,點亮的呼吸燈的個數占整個呼吸燈組中呼吸燈數量的六分子五,烘干過程結束時,所有的呼吸燈都處于點亮狀態。表明整個工作程序已經運行完。
[0064]以下通過5個裝置實施例對帶呼吸燈組的洗衣機進行描述:
[0065]裝置實施例一
[0066]如圖2至圖3所示,本申請所提供的帶呼吸燈組的洗衣機包括殼體21、門體22、上蓋板23、控制板24,所述上蓋板23設置在所述殼體21上端,所述殼體21的前端為前板211,所述門體22設置在所述殼體21的前板211上,所述門體22為圓形門體,所述控制板24設置在所述殼體21的前端,并且位于所述前板211的上方。
[0067]所述控制板24上設置有功能選擇旋鈕241、電源按鍵242及工作狀態顯示區域244。于本實施例中,作為優選方案,所述工作狀態顯示區域244由指示燈2441和對應于所述指示燈2441的文字描述子區域2442組成。即每個指示燈對應一個文字描述。
[0068]除以上結構外,洗衣機上還設置有呼吸燈組,所述呼吸燈組為環狀,環狀呼吸燈設置在所述門體22內側的周邊,由若干個呼吸燈25按照一定規律依次均勻排列而成,每個呼吸燈25均與所述控制器相連,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呼吸燈25的開啟或關閉。
[0069]具體的,當洗衣機通電后,門體22內側周邊的環形呼吸燈會變暗但并不熄滅。當選定洗衣機的某一洗滌程序并啟動時,隨著洗滌程序的進行,門體22內側周邊的環形呼吸燈會由門體22內側周邊的某一位置開始逐漸變亮,直到保持最大亮度。例如,圖2所示為洗滌程序進行至總時間的四分之一時呼吸燈的發光狀態,圖中,暗區251占整個呼吸燈組長度的四分之三,點亮區252占整個呼吸燈組長度的四分之一,說明洗滌程序進行了四分之一,還有四分之三的洗滌程序沒有進行,用戶即可根據運行完該程序所用的總時間計算出洗滌程序運行完的剩余的洗滌時間。圖3所示為洗滌程序進行至總時間的二分之一時呼吸燈的發光狀態,圖中,暗區251占整個呼吸燈組長度的二分之一,點亮區252占整個呼吸燈組長度的二分之一,說明洗滌程序進行了二分之一,還有二分之一的洗滌程序沒有進行。如此,即使在無法看清洗衣機顯示屏的較遠范圍內,用戶亦可依據呼吸燈的發光狀態容易地大致推斷出洗衣機剩余的洗滌時間。
[0070]于本實施例中,作為優選方案,相鄰的兩個所述呼吸燈25之間設置有導光體。所述導光體的兩端分別與所述呼吸燈25接觸,可以傳導呼吸燈25所發的光,這樣可以減少組成相同長度的呼吸燈組所需的呼吸燈25的數量,節省了呼吸燈25,并且控制器的控制過程更加簡單。
[0071]現有技術中洗衣機控制板上專設的剩余時間顯示功能在本方案中可有可無。為保證剩余時間提醒的確切性,于本實施例中,作為優選方案,所述控制板24上仍設置用于顯示洗滌程序剩余時間的剩余時間顯示區域243。
[0072]裝置實施例二
[0073]上述裝置實施例一中將呼吸燈設于門體周邊,但所述呼吸燈的位置并不局限于上述實施例一,亦可將呼吸燈設于洗衣機的其它部位。
[0074]于本實施例中,如圖4所示,洗衣機殼體31的前板311中心位置處設置有門體32,所述殼體31的前端設置有控制板34,并且所述控制板34位于所述前板311的上方。本實施例中所述洗衣機上也設置有呼吸燈組,與裝置實施例一不同之處在于,本實施例中,所述呼吸燈組為由若干個呼吸燈35排列而成的帶狀呼吸燈,所述直線型呼吸燈設置在所述控制板34的下邊緣處。
[0075]裝置實施例三
[0076]于本實施例中,如圖5所示,洗衣機殼體41的前板411中心位置處設置有門體42,所述殼體41的前端設置有控制板44,并且所述控制板44位于所述前板411的上方。本實施例中所述洗衣機上也設置有呼吸燈組,與裝置實施例一和裝置實施例二不同之處在于,本實施例中,所述呼吸燈組為由若干個呼吸燈45排列而成的矩形呼吸燈,所述矩形呼吸燈設置在所述殼體41前板411的周邊。
[0077]裝置實施例四
[0078]于本實施例中,如圖6所示,洗衣機殼體51的前板511中心位置處設置有門體52,所述殼體51的前端設置有控制板54,并且所述控制板54位于所述前板511的上方。本實施例中所述洗衣機上也設置有呼吸燈組,與裝置實施例一和裝置實施例二不同之處在于,本實施例中,所述呼吸燈組為由若干個呼吸燈55排列而成的扇形呼吸燈,所述扇形呼吸燈設置在所述殼體51前板511的左下角。
[0079]裝置實施例五
[0080]于本實施例中,如圖7所示,洗衣機殼體61的前板611中心位置處設置有門體62,所述殼體61的前端設置有控制板64,并且所述控制板64位于所述前板611的上方。本實施例中所述洗衣機上也設置有呼吸燈組,與裝置實施例一和裝置實施例二不同之處在于,本實施例中,所述呼吸燈組為圓形,由若干個直徑不同的圓環狀子呼吸燈組由內而外排列而成,所有圓環狀子呼吸燈組的圓心相同,每個圓環狀子呼吸燈組由若干個呼吸燈65依次連接而成,所述圓形呼吸燈組設置在所述殼體61前板611的左下角。所述呼吸燈組也可以為橢圓形,由若干個橢圓環狀子呼吸燈組由內而外排列而成。
[0081]于本實施例中,所述呼吸燈的形狀并不局限于以上五種方式,還可以為其它形狀,所述呼吸燈位于所述洗衣機外壁上的位置也并不局限于以上五種方案中的位置,只要用戶可依據呼吸燈的發光狀態大致推斷出洗衣機剩余的洗滌時間,呼吸燈的結構和位置均屬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0082]本申請還提供了一種帶呼吸燈組的洗衣機控制方法,該方法應用在以上任一個裝置實施例所提供的帶呼吸燈組的洗衣機上,帶呼吸燈組的洗衣機控制方法包括步驟:
[0083]S1、控制器通過改變呼吸燈組中的呼吸燈的明暗數量比例以區別顯示洗衣機不同的工作狀態。
[0084]以下通過兩個實施例對實現方法進行介紹:
[0085]方法實施例一
[0086]在該實施例中,步驟S1包括步驟:
[0087]S111、控制器根據公式η= Λ Τ*Ν/Τ0計算出在工作進程到達Λ T階段時所點亮的呼吸燈的個數η ;
[0088]其中,
[0089]Τ0為所選擇程序的總運行時間,Λ Τ為所選擇程序已運行的時間;
[0090]Ν為呼吸燈的總數;
[0091]S112、工作程序運行開始后,控制器在工作進程到達Λ Τ階段時點亮η個呼吸燈。
[0092]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