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機床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新型熱壓機床。
背景技術:
熱壓機床是對板材進行熱壓塑性的一種壓力機,傳統意義上的熱壓機均是通過油缸的熱量,借助上模和下模的壓力來對板材進行熱壓,但一般在熱壓的過程中上模和下模的表面會隨著熱壓次數的增多,一方面,表面會出現凹陷等磨損的情況,磨具一旦出現磨損,就會使板材在熱壓的過程中,板材的表面因為受力不均而出現次品,另一方面,特別適當壓模次數較為頻繁的時候,上模和下模上的熱量會出現不同程度的損耗,而導致上模和下模表面上的熱量不均等,不僅影響了熱壓機的使用壽命,而且對其生產的產品產生了嚴重的不良影響,因此,當使用次數增多和頻率加大時均會大大提高產品的次品率。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以上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新型熱壓機床,采用加熱和壓模分離技術,直接為產品加熱后進行壓模,可以有效解決背景技術中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新型熱壓機床,包括工作平臺和支架,所述工作平臺安裝在支架頂部,且在工作平臺上安裝有傳送帶,在工作平臺上表面還安裝有熱壓器,所述熱壓器由上發熱板、下發熱板和壓模頭組成,所述上發熱板安裝在壓模頭四周,所述下發熱板直接安裝在工作平臺上,所述支架之間通過橫梁連接,在橫梁上表面安裝有控制箱,且在橫梁下表面安裝有電動機,所述控制箱通過減速桿與電動機和傳送帶連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傳送帶中間刻有滑脫槽,所述熱壓器通過滑脫槽固定安裝在工作平臺上。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控制箱由溫度調節器和傳動速度調節器組成,所述溫度調節器和傳動速度調節器直接控制上發熱板、下發熱板和減速桿工作功率。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電動機采用YE2-112M-4-4KW高效率三相異步電動機。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下發熱板與工作平臺的上表面在同一個平面上。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熱壓機床,通過設置熱壓器,將上發熱板、下發熱板和壓模頭進行分離,并且通過上發熱板、下發熱板獨立對產品進行加熱,使得產品整體上受熱均勻,在通過專用的壓模頭進行壓模,可以避免傳統意義上壓模頭既要兼顧加熱又要壓模的功能,分工更加明確,可以有效防止熱量出現不同程度的損耗,而導致產品上的熱量不均等,而且采用專用壓模頭,可以防止磨具出現磨損,進一步減少板材的表面因為受力不均而出現次品,所有過程均通過控制箱控制,可以根據生產情況調節溫度和傳動速率,即生效效率。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中:1-工作平臺;2-支架;3-傳送帶;4-熱壓器;5-上發熱板;6-下發熱板;7-壓模頭;8-橫梁;9-控制箱;10-電動機;11-減速桿;12-滑脫槽;13-溫度調節器;14-傳動速度調節器。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新型熱壓機床,包括工作平臺1和支架2,所述工作平臺1安裝在支架2頂部,且在工作平臺1上安裝有傳送帶3,在工作平臺1上表面還安裝有熱壓器4,所述熱壓器4由上發熱板5、下發熱板6和壓模頭7組成,所述上發熱板5安裝在壓模頭7四周,所述下發熱板6直接安裝在工作平臺1上,所述支架2之間通過橫梁8連接,在橫梁8上表面安裝有控制箱9,且在橫梁8下表面安裝有電動機10,所述控制箱9通過減速桿11與電動機10和傳送帶3連接。
優選的是,所述傳送帶3中間刻有滑脫槽12,所述熱壓器4通過滑脫槽12固定安裝在工作平臺1上,可以便于熱壓器4直接對產品上、下表面進行加熱;所述控制箱9由溫度調節器13和傳動速度調節器14組成,所述溫度調節器13和傳動速度調節器14直接控制上發熱板5、下發熱板6和減速桿11工作功率,直接調節溫度和傳動效率,控制產品生產效率;所述電動機10采用YE2-112M-4-4KW高效率三相異步電動機,可控制速度,位置精度非常準確;所述下發熱板6與工作平臺1的上表面在同一個平面上。
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該熱壓機床,通過設置熱壓器,將上發熱板、下發熱板和壓模頭進行分離,并且通過上發熱板、下發熱板獨立對產品進行加熱,使得產品整體上受熱均勻,在通過專用的壓模頭進行壓模,可以避免傳統意義上壓模頭既要兼顧加熱又要壓模的功能,分工更加明確,可以有效防止熱量出現不同程度的損耗,而導致產品上的熱量不均等,而且采用專用壓模頭,可以防止磨具出現磨損,進一步減少板材的表面因為受力不均而出現次品,所有過程均通過控制箱控制,可以根據生產情況調節溫度和傳動速率,即生效效率。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