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人造板加工領域,特別是一種用于實木顆粒刨花板的拌膠系統。
背景技術:
刨花拌膠是刨花板工業生產中的重要工序,刨花拌膠系統是刨花板生產的關鍵設備之一。刨花和膠黏劑的混合是一個復雜的過程,膠黏劑在刨花表面上的分布情況直接影響刨花板的物理力學性能和生產成本,使用合適的拌膠系統對于提高刨花板的質量和降低生產成本尤為重要。近年來,應刨花板原料無甲醛要求,目前已經有用粉狀膠粒與刨花混合后再加水粘結的工藝,其具有廣闊的應用前景,因此亟需一種適合于膠粒與刨花混合拌膠的拌膠系統。
技術實現要素: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致力于提供一種可使粉體膠粒與刨花料均勻混合的拌膠系統。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用于實木顆粒刨花板的拌膠系統,包括:臥式筒體、驅動裝置及設置在該筒體內的絞龍,該絞龍與該筒體同軸設置,該筒體首端的上側上設有一入料口,該筒體尾端的下側上設有一出料口,該驅動裝置與該絞龍動力連接以使該絞龍可沿首尾方向輸送物料,該筒體固定在支撐座上,該絞龍包括旋轉軸及設在該旋轉軸上的螺旋葉片,該旋轉軸內設有氣道;風機、輸料管及粉體輸送裝置,該輸料管的一端連通至該風機,另一端從該筒體的首端、該入料口的正下方連通至該筒體,該粉體輸送裝置從該輸料管的中部連通至該輸料管;多個噴氣嘴,該多個噴氣 嘴在該旋轉軸上沿首尾方向均勻分布,該噴氣嘴的一端通過該氣道與一空氣壓縮機相連通。
優選地,該旋轉軸的外壁內還設有空心夾層,該空心夾層內設置有水冷管路。
優選地,該噴氣嘴的出氣方向朝尾端一側傾斜。
優選地,該入料口的上方設有一計量輸料器。
優選地,該粉體輸送裝置內還設有一計量器。
優選地,該驅動裝置為一旋轉電機,該旋轉電機與該絞龍通過皮帶動力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用于實木顆粒刨花板的拌膠系統非常適合于粉體膠粒與刨花的混合,而且通過氣體幫助混合,混合均勻,效率高、能耗低。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拌膠系統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術語“中心”、“上”、“下”、“左”、“右”、“豎直”、“水平”、“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第三”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正對地重要性。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 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詳細說明:
本實施例提供的一種用于實木顆粒刨花板的拌膠系統,包括:臥式筒體6、驅動裝置(圖中未標記)及設置在筒體6內的絞龍(圖上未標記),絞龍與筒體6同軸設置,筒體6首端的上側上設有一入料口1,筒體6尾端的下側上設有一出料口16,驅動裝置18與絞龍動力連接以使絞龍可沿首尾方向輸送物料,筒體6固定在支撐座14、15上,絞龍包括旋轉軸5及設在旋轉軸上的螺旋葉片4,旋轉軸5內設有氣道(圖中未示出);風機12、輸料管13及粉體輸送裝置19,輸料管13的一端連通至風機12,另一端從筒體6的首端、入料口1的正下方連通至筒體6,粉體輸送裝置19從輸料管13的中部連通至輸料管13;多個噴氣嘴3,這多個噴氣嘴3在旋轉軸5上沿首尾方向均勻分布,噴氣嘴3的一端通過氣道與一空氣壓縮機(圖中未示出)相連通。
這樣,通過風機和空氣壓縮機可以將粉體膠粒與刨花十分均勻、高效地混合,且可通過風機和空氣壓縮機可加快攪拌時所新產生的熱量的散逸,可極大程度地降低此階段中膠粒與刨花之間的粘合而導致的輸料、布料工藝困難。
優選地,該旋轉軸5的外壁內還設有空心夾層(例如中未示出),該空心夾層內設置有水冷管路(例如中未示出)。這樣可盡一步地降低此階段中膠粒與刨花之間的粘合。
優選地,該噴氣嘴3的出氣方向朝尾端一側傾斜。這樣,可通過空氣壓縮機更有利于物料自首至尾運動。
優選地,該入料口的上方設有一計量輸料器10。
優選地,該粉體輸送裝置內還設有一計量器(圖中未示出)。
優選地,該驅動裝置18為一旋轉電機,該旋轉電機與該絞龍通過皮帶17動力連接。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的用于實木顆粒刨花板的拌膠系統非常適合于粉體膠粒與刨花的混合,而且混合均勻,效率高、能耗低。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各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各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實用新型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