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感應區(qū)12、第四感應區(qū)13和第五感應區(qū)14分別設置有第一感應器、第二感應器、第三感應器、第四感應器和第五感應器。第一感應區(qū)10、第二感應區(qū)11、第三感應區(qū)12、第四感應區(qū)13和第五感應區(qū)14分別朝向跑步機后方依次設置,第二感應區(qū)11和第四感應區(qū)13關于第三感應區(qū)12對稱設置,第一感應區(qū)10和第五感應區(qū)14關于第三感應區(qū)12對稱設置,第三感應區(qū)12面積大于第一感應區(qū)10、第二感應區(qū)11、第四感應區(qū)13或第五感應區(qū)14任意之一。優(yōu)選地,第一感應區(qū)10、第五感應區(qū)14的面積大于第二感應區(qū)11、第四感應區(qū)13。
[0020]在控制器上5設置有紅外線感應器15,紅外線感應器15朝向跑步機后方設置,紅外線感應器15設置的垂直高度可根據(jù)跑步者的身高來調整,當跑步者在跑步機上跑步時會反饋紅外感應信號。第三感應區(qū)12為跑步者正常跑步時的跑動區(qū)域,當跑步者的跑步速度過快,快于履帶傳送的速度此時的運動時存在安全隱患,速度快于履帶傳送速度的直觀體現(xiàn)就是跑步者會慢慢跑出第三感應區(qū)12進入第二感應區(qū)11,此時第二感應區(qū)11內的第二感應器能感應到承重將該信息傳遞至控制器5,控制器5會控制電機9加快履帶傳送速度,同時,情況再極端一些,跑步者的速度大于控制器調整的速度,此時跑步者的位置會從第二感應區(qū)11進入第一感應區(qū)10,第一感應區(qū)10內的第一感應器會將承重信息傳遞至控制器5,控制器5會直接停止跑步機的運行以確保安全。相反情況地,跑步者的跑步速度過于慢,跑步者的位置會從第三感應區(qū)12進入第四感應區(qū)13甚至第五感應區(qū)14,控制器5此時會做出減慢履帶傳送速度或者停止跑步機,原理同上,不再贅述。
[0021]感應區(qū)和紅外線感應器15的相結合能很好的反應跑步者在跑步機上的狀態(tài),當?shù)诙?、三或四感應區(qū)之一和紅外線感應器15同時存在感應時,跑步機會自動啟動,當?shù)谝?、五感應區(qū)存在感應或者紅外線感應器15接受不到感應的任意一種情況跑步機就會自動停止。上述的結合使用也能排除一些客觀存在的情況,例如無意中在跑步機上放置了位置高度低于紅外線感應器的盒子,盡管感應區(qū)有感應但紅外線感應器接受不到就不會啟動,又或者有漂浮物意外進入紅外線感應器區(qū)域,但感應區(qū)內感應不到也不會啟動,實現(xiàn)了自動監(jiān)測自動開關機。
[0022]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本行業(yè)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實用新型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實用新型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范圍內。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同物界定。
【主權項】
1.一種具有紅外人體感知的跑步機,包括底座(1)和固定設置于底座(1)的支架(2),在所述支架(2)的上部設置有扶手(4);在所述底座(1)上設置有跑臺(3),所述跑臺(3)包括支撐臺(8)、履帶和驅動機構,所述驅動機構包括電機(9)、前滾輪(6)和后滾輪(7),所述履帶張緊設置于前滾輪(6)、后滾輪(7)之間,所述電機(9)可驅動前滾輪(6)和后滾輪(7)從而驅動履帶移動;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支架(2)上部設置有控制器(5),所述控制器(5)和所述電機(9)相連,所述控制器(5)可控制電機(9)的轉速;在所述控制器(5)上設置有紅外線感應器(15),所述紅外線感應器(15)朝向跑步機后方設置; 在所述跑臺(3)上設置有感應區(qū),在所述感應區(qū)內設置有感應器,所述感應器和所述控制器(5)相連; 所述感應區(qū)包括第一感應區(qū)(10)、第二感應區(qū)(11)、第三感應區(qū)(12)、第四感應區(qū)(13)和第五感應區(qū)(14),在所述第一感應區(qū)(10)、第二感應區(qū)(11)、第三感應區(qū)(12)、第四感應區(qū)(13)和第五感應區(qū)(14)分別設置有第一感應器、第二感應器、第三感應器、第四感應器和第五感應器,所述第一感應區(qū)(10)、第二感應區(qū)(11)、第三感應區(qū)(12)、第四感應區(qū)(13)和第五感應區(qū)(14)分別朝向跑步機后方依次設置,所述第二感應區(qū)(11)和第四感應區(qū)(13)關于所述第三感應區(qū)(12)對稱設置,所述第一感應區(qū)(10)和第五感應區(qū)(14)關于第三感應區(qū)(12)對稱設置,所述第三感應區(qū)(12)面積大于所述第一感應區(qū)(10)、第二感應區(qū)(11)、第四感應區(qū)(13)或第五感應區(qū)(14)任意之一。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紅外人體感知的跑步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感應區(qū)(10)、第五感應區(qū)(14)的面積大于所述第二感應區(qū)(11)、第四感應區(qū)(13)。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紅外人體感知的跑步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紅外線感應器(15)設置的垂直高度在0.8米-1.1米之間。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紅外人體感知的跑步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控制器(5)上還設置有顯示器(16)和控制界面(17)。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健身器材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具有紅外人體感知的跑步機,包括底座和固定設置于底座的支架,在支架的上部設置有扶手。在底座上設置有跑臺,跑臺包括支撐臺、履帶和驅動機構,驅動機構包括電機、前滾輪和后滾輪,履帶張緊設置于前滾輪、后滾輪之間,電機可驅動前滾輪和后滾輪從而驅動履帶移動。在支架上部設置有控制器,控制器和電機相連,控制器可控制電機的轉速;在控制器上設置有紅外線感應器,紅外線感應器朝向跑步機后方設置。在跑臺上設置有感應區(qū),在感應區(qū)內設置有感應器,感應器和控制相連。該結構的跑步機可實現(xiàn)自動監(jiān)測和自動開關機。
【IPC分類】A63B22/02, A63B71/06
【公開號】CN205127277
【申請?zhí)枴緾N201520899944
【發(fā)明人】孔憲銳
【申請人】杭州睿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4月6日
【申請日】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