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健美操用的拉帶結構。
背景技術:
在健美操練習前,先要進行基礎訓練,拉伸運動是一種較為常見的基礎訓練運動,其中一個姿勢是學員趴臥在地板上,而后小腿部分向上勾起,而后雙手向上扳動腳掌,將小腿部分向靠近臀部方向拉伸,完成膝部和腳踝部位的拉伸需要。
但是部分身體基礎較差的學員,其雙手無法抓住自己的腳掌,因此需要導師幫助下才能完成該動作。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可以幫助學員完成膝蓋部位和腳踝部位的拉伸動作的健美操用的拉帶結構。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健美操用的拉帶結構,包括兩根不具有彈性的帶體,在兩根所述帶體之間配合有兩根彈性帶,所述彈性帶與所述帶體之間縫合固定,所述帶體與所述彈性帶組合后形成一可配合人體腳踝部位的環形結構,一側所述帶體的頂部設置有束縛帶,一側所述帶體的外表面位置處設置有粘扣,所述束縛帶具有配合所述粘扣的粘扣條,當所述粘扣配合所述粘扣條時,所述帶體環繞設置在所述環形結構的外部,所述帶體的前端面位置處縫合設置一固定座,所述固定座具有一套部,通過所述套部配合有鋼制的拉環,所述拉環配合有拉帶,所述拉帶靠近所述拉環的那一端卷繞縫合后形成一環部,所述拉環穿過該環部,所述拉帶的表面設置有滑塊,所述滑塊的頂部設置有配合所述拉帶用的固定螺絲,所述滑塊的前、后端位置處設置有凸部,所述凸部的外壁位置處貫穿設置有通孔,通過所述通孔配合有手拉環。
優選地,在所述拉帶的上表面設置有加厚層,所述加厚層與所述拉帶之間縫合固定,所述固定螺絲配合所述加厚層,通過設置加厚層接觸固定螺絲,避免固定螺絲直接與拉帶接觸,避免造成拉帶的破損。
優選地,所述拉帶不具有彈性。
優選地,所述手拉環為不銹鋼制,所述手拉環為實心結構。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裝置在使用時,通過環形結構套設在用戶的腳踝部位,而后患者趴臥,通過拉動拉帶完成膝部和腳踝部位的拉伸動作,操作較為簡便,無需導師輔助即可完成,同時本裝置通過可伸縮的彈性帶,使得環形結構可擴張,滿足不同身材的學員的使用需要,本裝置的結構較為簡單,成本較為低廉,適合推廣使用。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俯視圖;
圖2為帶體和彈性帶的配合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以使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從而對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做出更為清楚明確的界定。
參閱圖1和圖2所示的一種健美操用的拉帶結構,包括兩根不具有彈性的帶體1,在兩根所述帶體1之間配合有兩根彈性帶2,所述彈性帶2與所述帶體1之間縫合固定,所述帶體1與所述彈性帶2組合后形成一可配合人體腳踝部位的環形結構,一側所述帶體1的頂部設置有束縛帶3,一側所述帶體1的外表面位置處設置有粘扣301,所述束縛帶1具有配合所述粘扣301的粘扣條101,當所述粘扣配301合所述粘扣條102時,所述帶體3環繞設置在所述環形結構的外部,所述帶體1的前端面位置處縫合設置一固定座4,所述固定座4具有一套部401,通過所述套部401配合有鋼制的拉環402,所述拉環402配合有拉帶5,所述拉帶5靠近所述拉環402的那一端卷繞縫合后形成一環部501,所述拉環402穿過該環部501,所述拉帶5的表面設置有滑塊6,所述滑塊6的頂部設置有配合所述拉帶5用的固定螺絲601,所述滑塊6的前、后端位置處設置有凸部7,所述凸部7的外壁位置處貫穿設置有通孔701,通過所述通孔701配合有手拉環8。
本實用新型中一個較佳的實施例,在所述拉帶5的上表面設置有加厚層511,所述加厚層511與所述拉帶5之間縫合固定,所述固定螺絲配合所述加厚層,通過設置加厚層接觸固定螺絲,避免固定螺絲直接與拉帶接觸,避免造成拉帶的破損。
本實用新型中一個較佳的實施例,所述拉帶5不具有彈性。
本實用新型中一個較佳的實施例,所述手拉環8為不銹鋼制,所述手拉環8為實心結構。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裝置在使用時,通過環形結構套設在用戶的腳踝部位,而后患者趴臥,通過拉動拉帶完成膝部和腳踝部位的拉伸動作,操作較為簡便,無需導師輔助即可完成,同時本裝置通過可伸縮的彈性帶,使得環形結構可擴張,滿足不同身材的學員的使用需要,本裝置的結構較為簡單,成本較為低廉,適合推廣使用。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實用新型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實用新型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范圍內。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同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