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是一種足球場的角旗裝置,屬于角旗設備領域。
背景技術:
角旗:主要是區別球出線后是發邊線球,還是發角球門球,角旗是場地四周的標志,應垂直豎于邊線與球門線外沿的交點處。角旗桿的高度(桿頂至地面)不得低于1.50米,桿的頂端應為平頂,以防刺傷隊員。角旗顏色應與助理裁判員用旗和場地顏色有明顯區別,晚間比賽使用燈光時,可用白色角旗。角旗可用布或綢料制成,規格一般為30厘米×40厘米。
現有技術中的角旗結構單一,在夜間不能使用。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足球場的角旗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本實用新型使用方便,便于操作,穩定性好,可靠性高。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足球場的角旗裝置,包括上桿和下桿,所述上桿的頂部連接有旗幟,所述上桿的底部連接有固定桿,所述固定桿上設置有固定機構,所述下桿的內部開有空腔,所述下桿的底部設置有錐體,所述錐體的上方設置有電池層,所述電池層的上方設置有LED射燈,所述上桿的外表面開有孔洞。
進一步地,所述固定機構為一種外螺紋,所述下桿的內部滾有內螺紋,所述外螺紋設有多個,多個外螺紋等距的設置在固定桿的表面,所述固定桿通過外螺紋與內螺紋相配合,繼而連接在下桿的內部。
進一步地,所述固定機構為一種內固定孔,所述下桿的表面設置有外固定孔,所述內固定孔與外固定孔相配合,所述內固定孔和外固定孔均設有多個,多個外固定孔均勻的開設在下桿的表面,多個內固定孔均勻的開設在固定桿的表面,所述內固定孔和外固定孔內插有橫向固定桿。
進一步地,所述電池層內部設置有電池,所述電池通過電線連接LED射燈。
進一步地,所述上桿和下桿由透明橡膠材料構成。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的一種足球場的角旗裝置,可改變高度,適應不同的使用環境,也方便攜帶,通過設置LED射燈,在夜間,LED射燈會向上發出光線,照亮上桿和下桿,從而使本裝置在夜間發揮作用。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優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足球場的角旗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足球場的角旗裝置的下桿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一種足球場的角旗裝置的上桿示意圖;
圖中: 1-上桿、2-下桿、11-旗幟、12-固定桿、13-固定機構、21-錐體、22-電池層、23-LED射燈。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至圖3,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足球場的角旗裝置,包括上桿1和下桿2,上桿1的頂部連接有旗幟11,上桿1的底部連接有固定桿12,固定桿12上設置有固定機構13,下桿2的內部開有空腔,下桿2的底部設置有錐體21,錐體21的上方設置有電池層22,電池層22的上方設置有LED射燈23,上桿1的外表面開有孔洞。
電池層22內部設置有電池,電池通過電線連接LED射燈23,上桿1和下桿2由透明橡膠材料構成。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固定機構13為一種外螺紋,下桿2的內部滾有內螺紋,外螺紋設有多個,多個外螺紋等距的設置在固定桿12的表面,固定桿12通過外螺紋與內螺紋相配合,繼而連接在下桿2的內部,當需要改變長度的時候,用戶可以通過旋轉上桿1或下桿2,從而使下桿2和固定桿12分離,外螺紋間斷的設正在固定桿12表面,這種設計是為了使固定桿12在不同的高度與下桿2連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固定機構13為一種內固定孔,下桿2的表面設置有外固定孔,內固定孔與外固定孔相配合,內固定孔和外固定孔均設有多個,多個外固定孔均勻的開設在下桿2的表面,多個內固定孔均勻的開設在固定桿12的表面,內固定孔和外固定孔內插有橫向固定桿,在實際使用的時候,用戶可以通過調節固定桿12的位置,使內固定孔和外固定孔相對應,然后在內固定孔和外固定孔內部插入橫向固定桿,從而固定下桿2以及固定桿12。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通過設置LED射燈23,在夜間,LED射燈23會向上發出光線,照亮上桿1和下桿2,從而使本裝置在夜間發揮作用。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