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太陽能籃球投籃識別系統。
背景技術:
目前的戶外籃球場由于燈光暗淡,其極容易造成觀眾對投籃視線跟蹤的丟失,同時,其也容易造成裁判因看不清投籃而造成計分錯誤。因此,針對目前的戶外籃球場存在上述問題的不足,本申請人研發一種通過設置有籃球架、籃球板、籃球筐、漫反射傳感器、燈架、太陽能發電支架、照明燈、LED燈或LED顯示屏、電磁模組、太陽能板和控制器,其實現了自動感應和識別籃球進籃球框的運動動作,當籃球投進籃球框時,漫反射傳感器能自動偵測籃球投進籃球框的運動動作信號,并能將該運動動作信號傳送至控制器,控制器接收信號后開始對LED燈或LED顯示屏放電,其控制LED燈自動開啟發亮,以方便裁判看清籃球進籃球框的個數,或其控制LED顯示屏自動顯示籃球進籃球框的計算結果和自動顯示計算籃球進籃球框的計分結果,其計數精準度高,LED燈或LED顯示屏工作5秒后便自動關閉,LED燈和LED顯示屏均由電池模組供電,而電池模組由控制器控制、并通過太陽能板為其進行供電和充電,從而實現了節約用電,使用方便、快捷,使用成本低的太陽能籃球投籃識別系統確屬必要。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實現能自動感應和識別籃球進籃球框的運動動作,當籃球投進籃球框時,漫反射傳感器能自動偵測籃球投進籃球框的運動動作信號,并能將該運動動作信號傳送至控制器,控制器接收信號后開始對LED燈或LED顯示屏放電,其控制LED燈自動開啟發亮,以方便裁判看清籃球進籃球框的個數,或其控制LED顯示屏自動顯示籃球進籃球框的計算結果和自動顯示計算籃球進籃球框的計分結果,其計數精準度高,LED燈或LED顯示屏工作5秒后便自動關閉, LED燈和LED顯示屏均由電池模組供電,而電池模組由控制器控制、并通過太陽能板為其進行供電和充電,從而實現了節約用電,使用方便、快捷,使用成本低,結構簡單的太陽能籃球投籃識別系統。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的:
一種太陽能籃球投籃識別系統,包括籃球架,所述籃球架的頂部安裝有太陽能發電支架,所述太陽能發電支架下端的一側安裝有電池模組,所述太陽能發電支架的頂部安裝有太陽能板,所述籃球架頂部的前端安裝有燈架,所述燈架的頂部橫向設置有安裝板,所述安裝板中部的前側安裝有照明燈,所述安裝板的左端前側和安裝板的右端前側分別設置有LED燈或LED顯示屏;所述燈架的前方豎向設置有籃球板,所述籃球板的下端設置有能自動感應籃球的運動動作、并能將偵測到的動作信號傳送出去的漫反射傳感器,所述漫反射傳感器的上面安裝有籃球框;分別與太陽能板、電池模組、漫反射傳感器、LED燈或LED顯示屏連接設置有控制器。
作為優選,所述電池模組包括絕緣隔離件,及安裝在絕緣隔離件內的電池,所述電池設置有二個以上,二個以上的所述電池的連接方式為串聯連接。
作為優選,所述太陽與控制器為單向輸送連接。
作為優選,所述控制器與電池模組為雙向輸送連接。
作為優選,所述控制器與漫反射傳感器為單向輸送連接。
作為優選,所述LED燈或LED顯示屏與控制器為單向輸送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太陽能籃球投籃識別系統,包括籃球架,所述籃球架的頂部安裝有太陽能發電支架,所述太陽能發電支架下端的一側安裝有電池模組,所述太陽能發電支架的頂部安裝有太陽能板,所述籃球架頂部的前端安裝有燈架,所述燈架的頂部橫向設置有安裝板,所述安裝板中部的前側安裝有照明燈,所述安裝板的左端前側和安裝板的右端前側分別設置有LED燈或LED顯示屏;所述燈架的前方豎向設置有籃球板,所述籃球板的下端設置有能自動感應籃球的運動動作、并能將偵測到的動作信號傳送出去的漫反射傳感器,所述漫反射傳感器的上面安裝有籃球框;分別與太陽能板、電池模組、漫反射傳感器、LED燈或LED顯示屏連接設置有控制器。本實用新型實現能自動感應和識別籃球進籃球框的運動動作,當籃球投進籃球框時,漫反射傳感器能自動偵測籃球投進籃球框的運動動作信號,并能將該運動動作信號傳送至控制器,控制器接收信號后開始對LED燈或LED顯示屏放電,其控制LED燈自動開啟發亮,以方便裁判看清籃球進籃球框的個數,或其控制LED顯示屏自動顯示籃球進籃球框的計算結果和自動顯示計算籃球進籃球框的計分結果,其計數精準度高,LED燈或LED顯示屏工作5秒后便自動關閉,LED燈和LED顯示屏均由電池模組供電,而電池模組由控制器控制、并通過太陽能板為其進行供電和充電,從而實現了節約用電,使用方便、快捷,使用成本低,結構簡單。
附圖說明
為了易于說明,本實用新型由下述的較佳實施例及附圖作以詳細描述。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太陽能籃球投籃識別架的立體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太陽能籃球投籃識別系統的結構連接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便于理解本實用新型,下面將參照相關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圖中給出了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方式。但是,本實用新型可以以許多不同的形式來實現,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實施方式。相反地,提供這些實施方式的目的是使對本實用新型的公開內容理解的更加透徹全面。
除非另有定義,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術和科學術語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通常理解的含義相同。本文中在本實用新型的說明書中所使用的術語只是為了描述具體的實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
本實施例中,參照圖1至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太陽能籃球投籃識別架,包括籃球架1,所述籃球架1的頂部安裝有太陽能發電支架6,所述太陽能發電支架6下端的一側安裝有電池模組10,所述太陽能發電支架6的頂部安裝有太陽能板9,所述籃球架1頂部的前端安裝有燈架5,所述燈架5的頂部橫向設置有安裝板12,所述安裝板12中部的前側安裝有照明燈7,所述安裝板12的左端前側和安裝板12的右端前側分別設置有LED燈8或LED顯示屏13;所述燈架5的前方豎向設置有籃球板2,所述籃球板2的下端設置有能自動感應籃球的運動動作、并能將偵測到的動作信號傳送出去的漫反射傳感器4,所述漫反射傳感器4的上面安裝有籃球框3。
該太陽能籃球投籃識別系統,包括太陽能板9、控制器11、電池模組10、漫反射傳感器4、LED燈8或LED顯示屏13,所述控制器11分別與太陽能板9、電池模組10、漫反射傳感器4、LED燈8或LED顯示屏13連接設置。所述控制器11可采用可編程序控制器,即PLC控制器。
在其中一實施例中,所述電池模組10包括絕緣隔離件(未圖示),及安裝在絕緣隔離件(未圖示)內的電池(未圖示),所述電池(未圖示)設置有二個以上,二個以上的所述電池(未圖示)的連接方式為串聯連接。所述電池模組10可采用鋰電池模組,所述電池(未圖示)可采用具有儲電和充電功能的鋰電池。
在其中一實施例中,所述太陽能板9與控制器11為單向輸送連接。
在其中一實施例中,所述控制器11與電池模組10為雙向輸送連接。
在其中一實施例中,所述控制器11與漫反射傳感器4為單向輸送連接。
在其中一實施例中,所述LED燈8或LED顯示屏13與控制器11為單向輸送連接。
在其中一實施例中,該太陽能籃球投籃識別系統的操作原理為:太陽能板9自動吸收太陽能,控制器11能感應和識別電池模組10是否需要充電或是否需要儲電,并能接收從電池模組10反饋的充電請求信號或儲電請求信號;當電池模組10需要用電或儲電不足時,控制器11可自動感應、自動識別太陽能板9是否處于吸收太陽能的狀態,當太陽能板9處于吸收太陽能狀態時便自動默許其為電池模組10進行充電或儲電;當電池模組10處于電量充足的狀態時,控制器11則控制太陽能板9停止對電池模組10進行充電;當籃球投進籃球框3時,設置位于籃球板2下端的漫反射傳感器4能自動感應、偵測籃球投進籃球框3的運動動作信號,并能將該運動動作信號傳送至控制器11,控制器11接收從漫反射傳感器4傳送過來的信號后開始對LED燈8或LED顯示屏13放電,其控制LED燈8自動發亮,以方便裁判看清籃球投進籃球框3的個數,或其控制LED顯示屏13自動顯示籃球投進籃球框3的計算結果和自動顯示計算籃球投進籃球框3的計分結果,其計數精準度高,LED燈8或LED顯示屏13工作5秒后便自動關閉,LED燈8和LED顯示屏13全程工作均由電池模組10供電,而電池模組10由控制器11控制,電池模組10并通過太陽能板9為其進行供電、充電或儲電,其節約了市電,使用成本低。
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太陽能籃球投籃識別系統,包括籃球架,所述籃球架的頂部安裝有太陽能發電支架,所述太陽能發電支架下端的一側安裝有電池模組,所述太陽能發電支架的頂部安裝有太陽能板,所述籃球架頂部的前端安裝有燈架,所述燈架的頂部橫向設置有安裝板,所述安裝板中部的前側安裝有照明燈,所述安裝板的左端前側和安裝板的右端前側分別設置有LED燈或LED顯示屏;所述燈架的前方豎向設置有籃球板,所述籃球板的下端設置有能自動感應籃球的運動動作、并能將偵測到的動作信號傳送出去的漫反射傳感器,所述漫反射傳感器的上面安裝有籃球框;分別與太陽能板、電池模組、漫反射傳感器、LED燈或LED顯示屏連接設置有控制器。本實用新型實現能自動感應和識別籃球進籃球框的運動動作,當籃球投進籃球框時,漫反射傳感器能自動偵測籃球投進籃球框的運動動作信號,并能將該運動動作信號傳送至控制器,控制器接收信號后開始對LED燈或LED顯示屏放電,其控制LED燈自動開啟發亮,以方便裁判看清籃球進籃球框的個數,或其控制LED顯示屏自動顯示籃球進籃球框的計算結果和自動顯示計算籃球進籃球框的計分結果,其計數精準度高,LED燈或LED顯示屏工作5秒后便自動關閉,LED燈和LED顯示屏均由電池模組供電,而電池模組由控制器控制、并通過太陽能板為其進行供電和充電,從而實現了節約用電,使用方便、快捷,使用成本低,結構簡單,解決了傳統的戶外籃球場由于燈光暗淡,其極容易造成觀眾對投籃視線跟蹤的丟失,裁判也經常因看不清籃球投進籃球框而造成計分錯誤的問題。
上述實施例,只是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例,并不是用來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實施與權利范圍,凡與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所述內容相同或等同的技術方案,均應包括在本實用新型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