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游具,尤其涉及一種模塊化游具。
背景技術:
隨著人們的物質生活的不斷提高,更多家長為了給自己還處在童年時期的孩子增加更多的快樂,又出于安全方面的考慮,會更多地選擇室內游樂場所。但目前市場上許多游具的玩法單一,并且游具的規格不統一,游具的安裝和拆卸較為繁瑣,不方便更換。
因此,需要一種模塊化游具,以至少部分地解決上述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為至少部分地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模塊化游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座;
外罩,所述外罩與所述底座連接;
第一攀爬桿,所述第一攀爬桿平行于所述底座,并與所述外罩連接;
第二攀爬桿,所述第二攀爬桿垂直于所述底座,并與所述外罩連接;以及
第三攀爬桿,所述第三攀爬桿傾斜于所述底座,并與所述外罩連接。
可選地,至少包括平行設置的兩根第一攀爬桿,所述第二攀爬桿位于所述平行設置的兩根第一攀爬桿之間。
可選地,所述平行設置的兩根第一攀爬桿之間設置有支撐桿。
可選地,至少包括平行設置的兩根第三攀爬桿。
可選地,所述平行設置的兩根第三攀爬桿之間設置有支撐桿。
可選地,所述第一攀爬桿在所述底座上的投影平行于所述第三攀爬桿在所述底座上的投影。
可選地,所述第一攀爬桿、所述第二攀爬桿和所述第三攀爬桿中的至少一個延伸出所述外罩。
可選地,所述外罩與所述底座形成沿第一方向貫通的通道,并且所述外罩在沿與所述第一方向垂直的平面所截的形狀為弧線段或折線段。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模塊化游具包括底座、外罩、平行于所述底座的第一攀爬桿、垂直于底座的第二攀爬桿和傾斜于底座的第三攀爬桿,使用者可以在第一攀爬桿、第二攀爬桿和第三攀爬桿上進行攀爬,從而調動并訓練使用者的四肢、力量、視覺和協調性,并且模塊化的構造使得模塊化游具的整體可移動,方便安裝、拆卸和替換。
附圖說明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更容易理解,將通過參考在附圖中示出的具體實施方式更詳細地描述上文簡要描述的本實用新型。可以理解這些附圖只描繪了本實用新型的典型實施方式,因此不應認為是對其保護范圍的限制,通過附圖以附加的特性和細節描述和解釋本實用新型。在附圖中:
圖1為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模塊化游具的立體示意圖;
圖2為圖1示出的模塊化游具的正視圖;
圖3為圖2示出的模塊化游具的俯視圖;以及
圖4為圖2示出的模塊化游具運輸狀態的示意圖,其中未示出攀爬桿。
附圖標記說明:
10:底座 20:外罩
31:第一攀爬桿 32:第二攀爬桿
33:第三攀爬桿 41:第一支撐桿
42:第二支撐桿 90:推車
具體實施方式
在下文的描述中,給出了大量具體的細節以便提供對本實用新型更為徹底的理解。然而,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而易見的是,本實用新型可以無需一個或多個這些細節而得以實施。在其他的例子中,為了避免與本實用新型發生混淆,對于本領域公知的一些技術特征未進行描述。
為了徹底理解本實用新型,將在下列的描述中提出詳細的結構,以便闡釋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模塊化游具。顯然,本實用新型的施行并不限定于游具領域的技術人員所熟習的特殊細節。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詳細描述如下,然而除了這些詳細描述外,本實用新型還可以具有其他實施方式,不應當解釋為局限于這里提出的實施例。
應當理解的是,在此使用的術語的目的僅在于描述具體實施例并且不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限制,單數形式的“一”“一個”和“所述/該”也意圖包括復數形式,除非上下文清楚指出另外的方式。當在本說明書中使用術語“包含”和/或“包括”時,其指明存在所述特征、整體、步驟、操作、元件和/或組件,但不排除存在或附加一個或多個其他特征、整體、步驟、操作、元件、組件和/或它們的組合。本實用新型中所使用的術語“上”、“下”、“前”、“后”、“左”、“右”以及類似的表述只是為了說明的目的,并非限制。
如圖1至4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模塊化游具,其包括底座10、與底座10連接的外罩20,以及多個供使用者攀爬的攀爬桿。底座10可以為矩形,例如具有2200mm-2600mm的長度(沿第二方向D2的尺寸)和1100mm-1300mm的寬度(沿第一方向D1的尺寸)。當然,底座10也可以構造為其他形狀。此外,底座10可以構造為多層結構,其上表面可以由軟質材料覆蓋,以為在其上的使用者提供良好的觸感,并保證使用者的安全,而底座10的下部,可以由剛性材料制成,以保證模塊化游具的穩定和強度。并且外罩20可以由透明、半透明或不透明的材質制成。
外罩20可由兩塊弧形板構成,兩塊弧形板通過位于外罩20的頂部的連接板連接。當然,外罩20也可以由一塊或更多塊構件形成。
此外,為了增加外罩20內部的視覺效果,外罩20上可以設置有規則或不規則(包括但不限于星形、太陽形、月亮形、圓形、多邊形等)的開口或透光部,從而位于外罩20外側的光源透過外罩20上的開口或透光部可以進入外罩20中,并且透光部可以設置有諸如具有顏色的濾片,以改變進入外罩20中的光的顏色。進一步,底座10和/或外罩20上還可設置有諸如LED的發光單元和揚聲器的發聲單元。例如,發光單元可以設置在外罩20與底座10的上表面相接的位置處,并覆蓋該處的縫隙,以為外罩20的內部提供光源。
在圖示實施方式中,外罩20與底座10固定連接,外罩20與底座10形成沿底座10的寬度方向(即,第一方向D1)貫通的通道,由此,多個模塊化游具可以根據需要連續或間隔地排布,即,游樂場可設置多個環形通道狀的模塊化游具,并根據需求將多個模塊化游具排布成期望的布局。使用者可以沿圖1中的箭頭所指的第一方向D1穿過該通道,并進入下一個模塊化游具。
如圖2可見,外罩20沿垂直于第一方向D1的平面所截的形狀為圓弧形,并具有大致2500-3000mm的直徑。當然,外罩20的橫截面的形狀也可以為諸如方形或五角星形等的多邊形或者折線段。外罩20距離底座10的最大距離為1700mm-2100mm,以用于容納游樂設施和使用者。
如圖1所示,第一攀爬桿31平行于底座10,并且第一攀爬桿31的兩端與外罩20連接。第二攀爬桿32垂直于底座10,并且第二攀爬桿32的頂端與外罩20連接。第三攀爬桿33傾斜于底座10,并且第三攀爬桿33的頂端與外罩20連接。
在圖示實施方式中,包括兩根平行設置的第一攀爬桿31,兩個第一攀爬桿31距離底座10的高度可以大致相同,由此可保證使用者的安全,并且使用者可以較為輕松地爬上第一攀爬桿31上。當然,也可以設置更多數量的第一攀爬桿31。
垂直于底座10的第二攀爬桿32位于平行設置的兩根第一攀爬桿31之間。并且第二攀爬桿32到兩根第一攀爬桿31的距離可以大致相等。由此,在攀爬第二攀爬桿32時,使用者的雙腳可以分別支撐在兩根第一攀爬桿31上,以降低對上肢力量的要求。
如圖3所示,平行設置的兩根第一攀爬桿31之間設置有第一支撐桿41,第一支撐桿41垂直地設置在兩根第一攀爬桿31之間,以連接兩根第一攀爬桿31,并且第一支撐桿41也可以支撐使用者,從而增加趣味性。第一支撐桿41可以由涂裝有顏料的鋼管制成。
參考圖1和圖3,模塊化游具可包括平行設置的兩根第三攀爬桿33,第三攀爬桿33傾斜于底座10設置,傾斜的角度可以根據使用者的年齡和力量等進行設置。
相似的,平行設置的兩根第三攀爬桿33之間設置有第二支撐桿42,第二支撐桿42垂直地設置在兩根第三攀爬桿33之間,以連接兩根第三攀爬桿33,并且第二支撐桿42也可以支撐使用者。第二支撐桿42同樣可以由涂裝有顏料的鋼管制成。
如圖3中可見,第一攀爬桿31在底座10上的投影平行于第三攀爬桿33在底座10上的投影。這樣,第三攀爬桿33靠近第一攀爬桿31設置,從而在使用者攀爬第三攀爬桿33時,可以借助水平設置的第一攀爬桿31,從而降低攀爬第三攀爬桿33的難度。
可選地,第一攀爬桿31、第二攀爬桿32和第三攀爬桿33中的至少一個延伸出外罩20。第一攀爬桿31、第二攀爬桿32和第三攀爬桿33可以通過延伸出外罩20的端部與外罩20進行連接。
第一攀爬桿31、第二攀爬桿32和第三攀爬桿33可以構造由具有直徑的鋼管形成,并且涂覆有顏料。此外,第二攀爬桿32和第三攀爬桿33的底端也可以與底座10連接,例如,通過設置在底座10上的連接件,連接件可延伸進入第二攀爬桿32和第三攀爬桿33的底端的叉槽中,并通過螺栓等部件進行固定。并且,在外罩20上分別與第一攀爬桿31、第二攀爬桿32和第三攀爬桿33的端部連接的位置還可設置有加強結構,例如金屬圈,以增加外罩20的強度。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模塊化游具包括底座、外罩、平行于底座的第一攀爬桿、垂直于底座的第二攀爬桿和傾斜于底座的第三攀爬桿,使用者可以在第一攀爬桿、第二攀爬桿和第三攀爬桿上進行攀爬,從而調動并訓練使用者的四肢、力量、視覺和協調性,并且模塊化的構造使得模塊化游具的整體可移動,方便安裝、拆卸和替換。
如圖4所示,由于外罩20和底座10連接,模塊化游具可以整體地移動(例如通過推車90),這可便于游樂場對模塊化游具的安裝和替換。當然,在未示出的實施方式中,可選地,底座10設置有移動輪,移動輪可折疊地或可拆卸地設置至底座10。由此模塊化游具本身即可移動,而不需要推車90。例如,在使用一種模塊化游具一段時間后,可使用另一種模塊化游具替換現有的游具,從而保持新鮮感,并且模塊化的游具規格大致統一,便于生產、制造、運輸、安裝和維修。
除非另有定義,本文中所使用的技術和科學術語與本實用新型的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通常理解的含義相同。本文中使用的術語只是為了描述具體的實施目的,不是旨在限制本實用新型。本文中出現的諸如“部件”等術語既可以表示單個的零件,也可以表示多個零件的組合。本文中出現的諸如“安裝”、“設置”等術語既可以表示一個部件直接附接至另一個部件,也可以表示一個部件通過中間件附接至另一個部件。本文中在一個實施方式中描述的特征可以單獨地或與其它特征結合地應用于另一個實施方式,除非該特征在該另一個實施方式中不適用或是另有說明。
本實用新型已經通過上述實施方式進行了說明,但應當理解的是,上述實施方式只是用于舉例和說明的目的,而非意在將本實用新型限制于所描述的實施方式范圍內。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是,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教導還可以做出更多種的變型和修改,這些變型和修改均落在本實用新型所要求保護的范圍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