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體育器材,具體是一種多功能便于使用的籃球框架。
背景技術:
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已經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對生活品質的要求也越來越高,體育運動目前成為人們追求生活品質的一種形式體現,在工作之余,定量的運動不僅改善人們的生活品質,且可以鍛煉身體,有益于身體健康。
籃球運動目前是大多數年輕男士所熱衷的運動,籃球運動一方面可改善人們的生活品質,另一方面可以達到強身健體的目的,受到人們的歡迎,籃球框架是籃球運動中必不可少的設備。
現有的籃球框架由于結構簡單,功能單一,且籃球框架較高,身材矮小的人群不便于將衣服存放于籃球框架上,給人們運動造成一定的不便,且現有的籃球框架不具有照明功能,不便于人們使用,人們為了解決這一缺陷,在籃板上設置有照明燈,但是當人們太投籃時,照明燈直射人們眼睛,導致人們眩暈,無法使用。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多功能便于使用的籃球框架,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多功能便于使用的籃球框架,包括框架本體;所述框架本體包括籃板、投擲框和支撐架;所述框架本體底部設置有售貨機,所述售貨機頂部兩側通過焊接方式固定連接有支撐架,支撐架頂部固定連接有籃板;所述籃板上設置有投擲框,且投擲框內壁通過內嵌方式固定連接有多個LED燈,所述支撐架上通過滑動件固定連接有多個滑動桿,且售貨機頂部通固定連接有液壓缸,所述液壓缸頂部連接有伸縮架,伸縮架與頂部的滑動桿固定連接,且滑動桿之間固定連接有伸縮桿,伸縮桿外側套設有彈簧,彈簧與滑動桿固定連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售貨機底部為出口,且售貨機內部設置有多個放置腔,售貨機表面設置有投幣器。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售貨機內部設置有制冷裝置,售貨機 與框架本體外側電源電性連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LED燈與框架本體外側電源電性連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液壓缸通過螺栓固定方式固定連接在售貨機表面,且液壓缸與框架本體外側電源電性連接。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籃球框架可便于不同身高的人群存放和收取衣服,具有較強的實用性,人們籃球運動以后可有效得到飲料補充,給人們運動后帶來一定的舒適感,且該框架在夜晚具有照明功能,避免了燈光直射給人們造成眩暈的感覺,便于人們進行籃球運動。
附圖說明
圖1為多功能便于使用的籃球框架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多功能便于使用的籃球框架中投擲框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框架本體;2-籃板;3-投擲框;4-支撐架;5-售貨機;6-放置腔;7-出口;8-投幣器;9-滑動桿;10-液壓缸;11-伸縮桿;12-彈簧;13-LED燈。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多功能便于使用的籃球框架,包括框架本體1;所述框架本體1主要是由籃板2、投擲框3和支撐架4構成;所述框架本體1底部設置有售貨機5,售貨機5底部為出口7,且售貨機5內部設置有多個放置腔6,售貨機5表面設置有投幣器8,且售貨機5內部設置有制冷裝置,售貨機5與框架本體1外側電源電性連接。
所述售貨機5頂部兩側通過焊接方式固定連接有支撐架4,支撐架4頂部固定連接有籃板2;所述籃板2上設置有投擲框3,且投擲框3內壁通過內嵌方式固定連接有多個LED燈13,LED燈13與框架本體1外側電源電性連接。
所述支撐架4上通過滑動件固定連接有多個滑動桿9,且售貨機5頂部通過 螺栓固定方式固定連接有液壓缸10,液壓缸10與框架本體1外側電源電性連接;所述液壓缸10頂部連接有伸縮架,伸縮架與頂部的滑動桿9固定連接,且滑動桿9之間固定連接有伸縮桿11,伸縮桿11外側套設有彈簧12,彈簧12與滑動桿9固定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使用框架本體1時,人們可將衣服存放于滑動桿9上,通過液壓缸10可調節滑動桿9的高度,便于不同身高的人群存放和收取相應的衣服,且投擲框3內壁上以內嵌方式設置有多個LED燈13,LED燈13用于照明,便于夜晚人們進行籃球運動,且LED燈13以內嵌方式設置有投擲框3內壁上,避免了燈光直射人群導致眩暈的狀態發生,售貨機5可為人們提供飲料等食品。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