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體育器材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多功能體育訓練裝置。
背景技術:
現如今,體育事業發達,不僅僅是運動員需要做訓練,也提倡大家全民健身,提高國人的身體素質。運動項目種類繁多,體育器材也呈多樣化,要做到綜合訓練,單一的體育器材難以滿足訓練要求,比如目前市場上的體育用墊,使用方式單一,不僅價格貴,而且占地面積較大,設計不夠合理,不便于拆卸清洗。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多功能體育訓練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多功能體育訓練裝置,包括乒乓球臺和體育用墊,所述乒乓球臺的前后兩側均設有網架,所述網架與乒乓球臺通過螺絲活動連接,所述乒乓球臺的左右兩側均設有第一滑槽,所述體育用墊的左右兩側均設有第二滑槽,所述體育用墊的底部設有主板,所述主板的左右兩側均設有第一連接件和第二連接件,所述第一連接件通過螺栓活動連接第一滑槽和主板,所述第二連接件通過螺栓活動連接第二滑槽和主板,所述主板的前后兩側均設有儲物盒,所述儲物盒上設有儲物蓋,所述主板的底部均勻設有容納槽,所述容納槽內設有轉軸,所述轉軸連接有支撐桿的一端,所述支撐桿的另一端設有萬向輪。
優選的,所述第一連接件和所述第二連接件內均設有與螺栓相匹配的長形孔。
優選的,所述網架使用時和乒乓球臺的臺面垂直。
優選的,所述儲物盒設置在主板的內部。
優選的,所述萬向輪上設有剎車鈕。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一種多功能體育訓練裝置,包括乒乓球臺和體育用墊兩種形態;需要訓練坐位體前屈等運動時,將乒乓球臺向前拉,通過第一連接件和螺栓在第一滑槽內移動來實現,同時將體育用墊向后推,通過第二連接件和螺栓在第二滑槽內移動來實現,當乒乓球臺和體育用墊的位置錯開時,將乒乓球臺下降后通過相反的移動方向到達第二層,同時體育用墊向上升,通過第二連接件和第二滑槽的配合運動,體育用墊變成第一層,即可實現;需要乒乓球訓練時,將乒乓球臺和體育用墊移動回原來的組合方式,再將主板底部容納槽內的四根支撐桿配合轉軸向外拉,支撐起來后就構成了乒乓球桌,再將萬向輪上的剎車鈕固定好就可以使用,另外在主板的前后兩側設有的儲物盒,能夠放置一些乒乓球或者球拍等小型體育用品,體育用墊和主板是通過螺栓和連接件活動連接的,必要時可進行拆卸清洗,該實用新型結構簡單,設計合理,實現了對資源的充分利用,值得大量的推廣使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中:1-乒乓球臺,2-網架,3-第一滑槽,4-體育用墊,5-第二滑槽,6-主板,7-第一連接件,8-第二連接件,9-儲物盒,10-儲物蓋,11-容納槽,12-轉軸,13-支撐桿,14-萬向輪。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多功能體育訓練裝置,包括乒乓球臺1和體育用墊4,乒乓球臺1的前后兩側均設有網架2,網架2使用時和乒乓球臺1的臺面垂直,網架2與乒乓球臺1通過螺絲活動連接,乒乓球臺1的左右兩側均設有第一滑槽3,體育用墊4的左右兩側均設有第二滑槽5,體育用墊4的底部設有主板6,主板6的左右兩側均設有第一連接件7和第二連接件8,第一連接件7和第二連接件8內均設有與螺栓相匹配的長形孔,第一連接件7通過螺栓活動連接第一滑槽3和主板6,第二連接件8通過螺栓活動連接第二滑槽5和主板6,主板6的前后兩側均設有儲物盒9,儲物盒9設置在主板6的內部,儲物盒9上設有儲物蓋10,主板6的底部均勻設有容納槽11,容納槽11內設有轉軸12,轉軸12連接有支撐桿13的一端,支撐桿13的另一端設有萬向輪14,萬向輪14上設有剎車鈕。
該實用新型使用時,包括乒乓球臺1和體育用墊4兩種形態;需要訓練坐位體前屈等運動時,將乒乓球臺1向前拉,通過第一連接件7和螺栓在第一滑槽3內移動來實現,同時將體育用墊4向后推,通過第二連接件8和螺栓在第二滑槽5內移動來實現,當乒乓球臺1和體育用墊4的位置錯開時,將乒乓球臺1下降后通過相反的移動方向到達第二層,同時體育用墊4向上升,通過第二連接件8和第二滑槽5的配合運動,體育用墊4變成第一層,即可實現;需要乒乓球訓練時,將乒乓球臺1和體育用墊4移動回原來的組合方式,再將主板6底部容納槽11內的四根支撐桿13配合轉軸12向外拉,支撐起來后就構成了乒乓球桌,再將萬向輪14上的剎車鈕固定好就可以使用。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