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玩具車,具體是一種多功能語音玩具車,屬于玩具應用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兒童玩具也快速的發展,安全又充滿趣味的玩具可激發孩子們通過角色扮演,發揮想象力、創造力和動手能力,培養各種運動技能、社交技能和邏輯思考能力,可以給兒童帶來快樂,玩具是兒童把想象、思維等心理過程轉向行為的支柱,兒童玩具能發展運動能力,訓練知覺,激發想象,喚起好奇心,為兒童身心發展提供了物質條件,兒童玩具的種類主要有:形象玩具、技術玩具、拼合和裝配玩具、建筑和結構玩具、體育活動玩具、音樂發聲玩具、勞動活動玩具、裝飾性玩具和自制玩具,電動玩具車在兒童玩具中占有很大的份額,然而傳統的玩具車在處理邊緣方面還不夠完善,容易給兒童帶來傷害,在智能控制方面還有不足,不能實現語音控制,在驅動方面還有不足,安裝和拆卸較復雜。因此,針對上述問題提出一種多功能語音玩具車。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上述現有技術存在問題,本發明提供一種多功能語音玩具車,可以語音控制車子的運動方向及其速度,PLC可編程控制器能有效的實現零器件間的通斷,也可以手動控制方向,可供兒童乘坐,可播放兒童歌曲,蓄電功能強,解決了背景技術中存在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多功能語音玩具車,包括外殼以及設置在所述外殼一端的揚聲器,所述外殼一側安裝前照燈;所述前照燈一側安裝蓄電池,且所述蓄電池一端設置擋風玻璃;所述外殼內部設置座椅,且所述座椅與所述擋風玻璃之間設置方向盤;所述座椅一側安裝中央處理器,且所述中央處理器頂端設置語音接收器;所述語音接收器一端安裝電動機,且所述電動機一端設置數據存儲器;所述外殼側壁安裝電源插孔,且所述外殼底端安裝車輪。
進一步的,還包括剎車片、傳動齒輪、方向桿、氣缸、PLC可編程控制器和連接軸;所述車輪一端安裝剎車片、傳動齒輪、方向桿、氣缸、PLC可編程控制器和連接軸,傳動齒輪和連接軸之間齒輪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氣缸安裝在所述方向桿中點處。
進一步的,所述PLC可編程控制器與所述氣缸、所述電動機、所述語音接收器、所述中央處理器內部之間電性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電動機一端連接連接軸。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該種多功能語音玩具車方便靈敏,可以語音接收器及其PLC可編程控制器等智能零件的使用完善了玩具車在智能語音控制方面的缺陷,使玩具車可根據語音指令控制車子的運動方向及其速度,控制音樂的播放,控制燈光的使用,PLC可編程控制器能有效的實現零器件間的通斷,語音玩具車也可以手動控制方向,可供兒童乘坐,可播放兒童歌曲,蓄電功能強,車身采用的流水線結構不僅美觀,還能防止兒童受到傷害,采用的雙剎車片片能緊急制動玩具車,避免事故發生,照明良好,具有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適合推廣使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底部結構示意圖。
圖中:1、揚聲器,2、車輪,3、外殼,4、前照燈,5、蓄電池,6、擋風玻璃,7、方向盤,8、座椅,9、中央處理器、10、語音接收器,11、電動機,12、數據存儲器,13、電源插孔,14、剎車片,15、傳動齒輪,16、方向桿,17、氣缸,18、PLC可編程控制器,19、連接軸。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如圖1-2所示,一種多功能語音玩具車,包括外殼3以及設置在所述外殼3一端的揚聲器1,所述外殼3一側安裝前照燈4;所述前照燈4一側安裝蓄電池5,且所述蓄電池5一端設置擋風玻璃6;所述外殼3內部設置座椅8,且所述座椅8與所述擋風玻璃6之間設置方向盤7;所述座椅8一側安裝中央處理器9,且所述中央處理器9頂端設置語音接收器10;所述語音接收器10一端安裝電動機11,且所述電動機11一端設置數據存儲器12;所述外殼3側壁安裝電源插孔13,且所述外殼3底端安裝車輪2。
作為本發明的優化技術方案:還包括剎車片14、傳動齒輪15、方向桿16、氣缸17、PLC可編程控制器18和連接軸19;所述車輪2一端安裝剎車片14、傳動齒輪15、方向桿16、氣缸17、PLC可編程控制器18和連接軸19,傳動齒輪15和連接軸19之間齒輪連接;所述氣缸17安裝在所述方向桿16中點處;所述PLC可編程控制器18與所述氣缸17、所述電動機11、所述語音接收器10、所述中央處理器9內部之間電性連接;所述電動機11一端連接連接軸19。
本發明在使用時,通過電源插孔13給蓄電池5充電,兒童可坐在玩具車座椅8上,發出語音指令,語音接收器10接收語音指令,通過中央處理器9處理指令,執行語音指令,控制揚聲器1播放數據存儲器12中歌曲,也可通過控制PLC可編程控制器18控制氣缸17及其電動機11、剎車片14、前照燈4的工作,電動機11通過連接軸19帶動車輪2運轉,從而實現語音玩具車的智能控制。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它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發明,凡是依據本發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細微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均應包含在本發明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