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時,主體22沿著臉部形成為立體碗狀,與穿戴者的臉部接觸的主體22的內面由復合層的第一層形成。例如,主體22中,利用結合部位22k將左右兩個部件22m、22n結合在一起,結合部位22k沿著臉部形成為彎曲的形狀。不穿戴時,也可以進行折疊,形成為碗狀。
在主體22上,與眼睛及口部對應,形成有孔22a、22b。與鼻子對應,在主體22上也可以形成孔。
掛耳部位24、26即使與復合層的第一層及/或者第二層形成一體,與主體22之間也可以將其他部件與主體22結合。
實施例4:
參照圖8,下面對實施例4的一次性穿戴品30進行說明。圖8為一次性穿戴品30的使用狀態不意圖。
如圖8a所示,在實施例4的一次性穿戴品30中,重合在接近半月狀的兩個部件利用圓弧狀的結合部位32結合在一起。使用時,如圖8b所示,將兩個部件展開,形成為碗狀,在覆蓋穿戴者腳踵的狀態下使用。不穿時,也可以進行折疊,形成為碗狀。通過利用膠帶將一次性穿戴品30粘貼在足部;或者從一次性穿戴品30的上方穿上襪子,從而保持一次性穿戴品30覆蓋腳踵的狀態。一次性穿戴品30使用與所述方向I構成相同的復合層形成,穿戴者腳踵接觸的內面由第I層形成。
實施例5:
參照圖9,下面對實施例5的一次性穿戴品40進行說明。
如圖9所示,實施例5的一次性穿戴品40在穿戴時,形成為兩端具有開口 42、44的筒狀。不穿戴時,也可以將其折疊,形成為兩端具有開口的筒狀。一次性穿戴品40使用與所述方向I構成相同的復合層形成,內面46由第I層形成。
對于穿戴品40,在穿過穿戴者的手足,覆蓋穿戴者的肘部或者膝部的狀態下使用。總之,本發明實施例1?5的一次性穿戴品10、10k、20、30、40為了保持適當的濕度,可以調整透氣性,形成舒適的肌膚接觸感,抑制從穿戴者的肌膚上擦除膏劑。
[0088]例如,難治性濕瘆一類的特異反應性皮炎方面,為了提高類固醇的效果,已知一種密封包帶法(ODT法),該方法在患部涂抹類固醇,在其上面利用食品用保鮮膜等塑料薄膜覆蓋。但是,利用塑料薄膜將涂抹有類固醇的患處覆蓋后,有時類固醇會被患處過度吸收,相反癥狀會惡化。因此,在涂抹類固醇的患部上使用本發明的穿戴品,可以與本發明的穿戴品的透氣性結合,利用類固醇的適當作用治愈患部。
本發明不僅限定于上述的實施例,還可以進行各種變換后實施。
例如,雖然附圖圖示了將手指分別覆蓋的手套狀一次性穿戴品,但是也可以將一次性穿戴品形成為拇指與其他手指分開覆蓋的連指手套形狀;或者將一次性穿戴品形成為所有的手指聚在一起進行覆蓋的形狀。也可以構成為去除覆蓋手的部分,將指尖、手指整體、手掌、部分手指甲等手的一部分露出的形狀。
不僅限定于手套,還可以形成襪子那樣的袋狀。
附圖標號說明:
10、1k: —次性穿戴品 1x:結合部位 1y:內側部分 lla、llb:復合層 12:第一層 12m:第一開口 12η:第二開口 12p、12q、12s、12t:主面 12x:通孔 14:第二層
14p、14q、14s、14t、14u、14v:主面 20,30,40: 一次性穿戴品
【主權項】
1.一種一次性穿戴品,是一種穿戴為內面,且其與穿戴者的肌膚接觸的一次性穿戴品,其特征在于:它具有復合層,該復合層包括:具有第一及第二主面;形成有貫通所述主面之間的通孔的第一層;及具有一對主面,在所述主面之間可以透氣,由疏水性材料制成的且與所述第一層的所述第二主面結合在一起的第二層;所述第一主面具有疏水性,在所述第一主面與穿戴者的肌膚接觸的狀態下穿戴。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穿戴品,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層的所述第一主面上,與生理水鹽水的接觸角在85度以上。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次性穿戴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層采用與生理水鹽水的接觸角在85度以上的聚烯烴樹脂制的片材。
4.如權利要求1至3的任意一項所述的一次性穿戴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層的所述片材,由低密度聚乙烯樹脂制成。
5.如權利要求1至4的任意一項所述的一次性穿戴品,其特征在于:由所述通孔在所述第一層的所述第一主面上形成的第一開口面積,大于由所述通孔在所述第一層的所述第二主面上形成的第二開口面積;所述第一開口分別具有相當于直徑為280?1400 ym的圓形的面積,所述第一主面中所述第一開口的分布密度為50?400個/cm2。
6.如權利要求1至5的任意一項所述的一次性穿戴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層采用微多孔質的薄膜、織布、針織布或者無紡布制成。
7.如權利要求1至6的任意一項所述的一次性穿戴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復合層按照JIS L 1096測定的透氣度為5?2000cm3/cm2*s,按照JIS L 1092測定的所述第一層側的防水度在3級以上。
8.如權利要求1至7的任意一項所述的一次性穿戴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層由聚烯烴系樹脂制成,按照JIS L 1096測定的透氣度為5?2000cm3/cm2*S,按照JIS L1092測定的防水度在3級以上。
9.如權利要求1至8的任意一項所述的一次性穿戴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層采用聚丙稀纖維制成的無紡布制成。
10.如權利要求1至9的任意一項所述的一次性穿戴品,其特征在于:將所述第一層的所述第二主面上結合的所述第二層的復合層,進行重疊或者對折,以使所述復合層的所述第一層的所述第一主面之間相對。
11.如權利要求1至10的任意一項所述的一次性穿戴品,其特征在于:穿戴時形成為一端具有開口的袋狀,所述第一層的所述第一主面形成所述的內面。
12.如權利要求1至10的任意一項所述的一次性穿戴品,其特征在于:穿戴時形成為碗狀,所述第一層的所述第I 一主面形成所述的內面。
13.如權利要求1至10的任意一項所述的一次性穿戴品,其特征在于:穿戴時形成為兩端具有開口的筒狀,所述第一層的所述第一主面形成所述的內面。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一種一次性穿戴品,其可以調整透氣性,可保持為適當的濕度,接觸感舒適,可抑制從穿戴者的肌膚上擦除膏劑。本發明具有復合層11a、11b,該復合層11a、11b,包括:第1層12與第2層14,其中,所述第一層12具有第一及第二主面12p、12q;12s、12t;及貫穿主面12p、12q;12s、12t的通孔;所述第二層14具有一對主面14p、14q;14s、14t,在主面14p、14q、14s、14t之間可以透氣,且其由疏水性材料制成,并與第一層12的第二主面12q、12t結合在一起;第一主面12p、12s具有疏水性;在第一主面12p、12s與穿戴者的肌膚接觸的狀態下穿戴。
【IPC分類】A61F13-00, A41D19-00, B32B27-32, B32B3-24, B32B5-24
【公開號】CN104540484
【申請號】CN201380041932
【發明人】倉田修平
【申請人】株式會社瑞光
【公開日】2015年4月22日
【申請日】2013年8月2日
【公告號】WO2014024792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