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光生成系統以及一種包括這樣的光生成系統的照明設備。本發明還涉及一種用于在空間中提供光的方法。
背景技術:
1、包括不同led的燈在本領域中是已知的。例如,us2013/0154519描述了一種白光發光設備,其包括:具有至少一個發射表面的多個紫外或藍光發光二極管(led);轉換涂層,其與該至少一個發射表面間隔開但包封該至少一個發射表面以在其周圍限定第一混合腔,該轉換涂層將由多個led發射的光的至少一部分的顏色轉換成不同的顏色;與第一混合腔間隔開的至少一個次級led,其發射與紫外和藍色不同的顏色的光;以及漫射器,其與轉換涂層和次級led間隔開但包封轉換涂層和次級led以在其周圍限定未填充的第二混合腔,其中經轉換的光和來自該至少一個次級led的光的混合產生通過漫射器發射的白光。
2、us2018/209609a公開了一種照明組件,其包括第一光源、第二光源和uv濾光器。第一光源在操作中發射可見光。第二光源在操作中發射uv光。uv濾光器允許可見光的透射并吸收或反射uv光。uv濾光器被布置在從第二光源朝向第一光源的光路中,以防止uv光撞擊在第一光源上,同時允許uv光發射到照明組件的周圍環境中。
3、cn106195674b公開了一種光源,其具有黑光光源和指示黑光發光區的信令源的組合。
4、us2010/290208a公開了一種照明設備,其包括:包括至少第一固態光發射器的第一組固態光發射器、包括至少第二固態光發射器的第二組固態光發射器以及包括至少一種發光材料的包含發光材料的元件。第二組固態光發射器與包含發光材料的元件間隔開,其中直到在由第二固態光發射器發射的光已經進入包含發光材料的元件之后,由第一固態光發射器發射的光的至少50%才與由第二組固態光發射器中的任何固態光發射器發射的任何光混合。
5、kr20190110972a公開了一種led模塊,其包括至少一個發光二極管(led)、用于去除細菌的至少一個滅菌led以及基板,led和滅菌led安裝在基板上。
技術實現思路
1、uv光已經用于消毒超過100年。在約190nm與300nm之間的波長可以被核酸強烈地吸收,這可以導致生物體的基因組中的缺陷。這對于滅活(殺死)細菌和病毒可能是期望的,但對于人也可能具有不期望的副作用。因此,輻射的波長、輻射的強度和輻射的持續時間的選擇在人們可以駐留的諸如辦公室、公共交通、電影院、餐館、商店等的環境中可能受到限制,因此限制了消毒能力。特別是在這樣的環境中,附加的消毒措施可能有利于防止諸如流感或新(冠狀)病毒(如covid-19、sars和mers)的細菌和病毒的擴散。
2、看起來期望生產提供用于空氣處理(諸如消毒)的替代方式的系統。另外,用于消毒的現有系統可能不容易在現有基礎設施中實現,諸如在如辦公室、招待區域等的現有建筑物中實現,和/或可能不容易能夠服務于較大的空間。這可能再次增加污染的風險。另外,并入hvac系統中可能不會導致期望的效果,并且看起來相對復雜。另外,現有系統可能效率不高,或者可能相對笨重,并且還可能不容易并入諸如例如燈具的功能設備中。
3、其它消毒系統可以使用一種或多種抗微生物和/或抗病毒手段來消毒空間或物體。這樣的手段的示例可以是可能引起關注的化學試劑。例如,化學試劑也可能對人們和寵物有害。
4、在實施例中,消毒光可以特別地包括紫外(uv)輻射(和/或可選地紫色輻射),即,光可以包括從紫外波長范圍(和/或可選地紫色波長范圍)中選擇的波長。然而,本文不排除其它波長。紫外波長范圍被限定為在從100nm到380nm的波長范圍內的光,并且可以被劃分為不同類型的uv光/uv波長范圍(表1)。不同uv波長的輻射可以具有不同的性質,并且因此可以與人的存在具有不同的相容性,并且當用于消毒時可以具有不同的效果(表1)。
5、表1:不同類型的uv、紫色和nir波長光的性質
6、
7、每種uv類型/波長范圍可以具有不同的益處和/或缺點。相關方面可以是(相對)滅菌有效性、安全性(關于輻射)和臭氧產生(作為其輻射的結果)。取決于應用,特定類型的uv光或uv光類型的特定組合可以被選擇并提供超過其它類型的uv光的優越性能。uv-a可以是(相對)安全的并且可以滅活(殺死)細菌,但在滅活(殺死)病毒方面可能不太有效。當使用低劑量(即,低暴露時間和/或低強度)時,uv-b可以是(相對)安全的,可以滅活(殺死)細菌,并且可以在滅活(殺死)病毒方面適度地有效。uv-b還可以具有附加的益處,即它可以有效地用于在人員或動物的皮膚中產生維生素d。近uv-c可能相對不安全,但可以有效滅活、特別是殺死細菌和病毒。遠uv-c也可以在滅活(殺死)細菌和病毒方面有效,但(相對于其它uv-c波長范圍)可以是(相當)安全的。遠uv光可以生成一些對人類和動物可能有害的臭氧。極uv-c也可以在滅活(殺死)細菌和病毒方面有效,但可能相對不安全。極uv-c可以生成當暴露于人類或動物時可能是不期望的臭氧。在一些應用中,臭氧可以是期望的并且可以有助于消毒,但然后它與人和動物的屏蔽可以是期望的。因此,在表中,臭氧產生的“+”特別地意味著產生臭氧,這對于消毒應用可以是有用的,但當人/動物被暴露于它時可能對人/動物有害。因此,在許多應用中,此“+”實際上可能是不期望的,而在其它應用中,它可能是期望的。在上表中指示的光的類型在實施例中可以用于消毒空氣和/或表面。
8、關于病毒的術語“滅活”和“殺死”在本文中可以特別是指破壞病毒使得病毒在宿主細胞中不再可以感染和/或復制,即病毒在滅活或殺死之后可以是(基本上)無害的。
9、因此,在實施例中,光可以包括在uv-a范圍內的波長。在另外的實施例中,光可以包括在uv-b范圍內的波長。在另外的實施例中,光可以包括在近uv-c范圍內的波長。在另外的實施例中,光可以包括在遠uv-c范圍內的波長。在另外的實施例中,光可以包括在極uv-c范圍內的波長。近uv-c、遠uv-c和極uv-c范圍在本文中也可以被統稱為uv-c范圍。因此,在實施例中,光可以包括在uv-c范圍內的波長。在其它實施例中,光可以包括紫色輻射。
10、當光包括uv輻射時,本文中描述的光或輻射也可以被指示為消毒光。
11、uv?led目前比白色led效率低。因此,這樣的光源的組合可能導致具有較不期望的性質(諸如uv輻射的太多損失)的系統。另外,目前的燈可能不具有消毒功能,和/或目前的消毒設備可能不具有照明功能。然而,看起來期望組合這樣的功能。另外,看起來期望高效地使用現有的基礎設施。
12、因此,本發明的一個方面是提供一種替代的光生成系統,其優選地進一步至少部分地消除上述缺點中的一個或多個缺點。本發明可以具有以下目的:克服或改善現有技術的缺點中的至少一個缺點,或提供有用的替代方案。
13、根據第一方面,本發明提供一種光生成系統(“系統”),其包括第一光生成設備、第二光生成設備、第一漫射器和第二漫射器。在實施例中,第一光生成設備可以被配置為生成第一設備光,特別是具有在可見波長范圍內的第一波長的第一設備光。另外,在實施例中,第一光生成設備可以被配置在第一漫射器的上游和第二漫射器的上游。在實施例中,第二光生成設備可以被配置為生成第二設備光,特別是具有在uv波長范圍內的第二波長的第二設備光。另外,在實施例中,第二光生成設備可以被配置在第一漫射器的下游和第二漫射器的上游。在特定實施例中,第一漫射器和第二漫射器可以:(i)對于第一設備光是透射的和/或(ii)對于第一設備光是漫射的。替代地或附加地,在特定實施例中,第二漫射器可以對于第二設備光是透射的(并且對于第二設備光是漫射的)。在實施例中,第一漫射器具有針對第二設備光的第一uv反射r21,并且第二漫射器具有針對第二設備光的第二uv反射r22。另外,在特定實施例中,光生成系統可以被配置為生成包括第一設備光和第二設備光中的一者或多者的系統光。因此,特別地,本發明在實施例中提供了一種光生成系統,其包括第一光生成設備、第二光生成設備、第一漫射器和第二漫射器;其中:(a)第一光生成設備被配置為生成具有在可見波長范圍內的第一波長的第一設備光;其中第一光生成設備被配置在第一漫射器的上游和第二漫射器的上游;(b)第二光生成設備被配置為生成具有在uv波長范圍內的第二波長的第二設備光;其中第二光生成設備被配置在第一漫射器的下游和第二漫射器的上游;(c)第一漫射器和第二漫射器:(i)對于第一設備光是透射的并且(ii)對于第一設備光是漫射的;(d)第二漫射器對于第二設備光是透射的(并且對于第二設備光是漫射的);(e)第一漫射器具有針對第二設備光的第一uv反射r21;第二漫射器具有針對第二設備光的第二uv反射r22,其中在特定實施例中r21大于r22;并且(f)光生成系統被配置為(在系統的操作性模式中)生成包括第一設備光和第二設備光中的一者或多者的系統光。在又一方面中,本發明提供一種光生成系統,其包括第一光生成設備、第二光生成設備、第一光混合室和第二光混合室;其中:(a)第一光生成設備被配置為生成具有在可見波長范圍內的第一波長的第一設備光;(b)第二光生成設備被配置為生成具有在uv波長范圍內的第二波長的第二設備光;(c)第一光混合室包括第一室外殼,其中第一室外殼包括第一漫射器和第一反射器,其中第一光生成設備至少部分地由第一室外殼包圍;(d)第二光混合室包括第二室外殼,其中第二室外殼包括第二漫射器和第二反射器,其中第二光生成設備至少部分地由第二室外殼包圍;(e)第一漫射器和第二漫射器:(i)對于第一設備光是透射的并且(ii)對于第一設備光是漫射的;(f)第二漫射器對于第二設備光是透射的;(g)第一漫射器具有針對第二設備光的第一uv反射r21;第二漫射器具有針對第二設備光的第二uv反射r22,其中r21大于r22;并且(h)光生成系統被配置為生成包括第一設備光和第二設備光中的一者或多者的系統光。
14、利用這樣的(多個)系統,可以產生相對高效的uv輻射和可見光。另外,可以降低可見光的均勻性,諸如顏色隨角度效應和/或斑點度。另外,這樣的系統可以允許使用用于提供可見光的現有的基礎設施,以便也用于提供消毒光。
15、如上文所指示的,光生成系統可以包括第一光生成設備、第二光生成設備。這里,下文描述涉及光生成設備的一些一般實施例,這些一般實施例可以單獨地應用于第一光生成設備和第二光生成設備。
16、光生成設備可以特別地被配置為生成設備光。特別地,光生成設備可以包括光源。光源可以特別地被配置為生成光源光。在實施例中,設備光可以基本上由設備光組成。在其它實施例中,設備光可以基本上由經轉換的光源光組成。在又一些其它實施例中,設備光可以包括(未經轉換的)光源光和經轉換的光源光。光源光可以用發光材料轉換成發光材料光,和/或用上變頻器轉換成上變頻光(也見下文)。術語“光生成設備”還可以是指可以提供具有基本上相同的光譜功率分布的設備光的多個光生成設備。在特定實施例中,術語“光生成設備”還可以是指可以提供具有不同光譜功率分布的設備光的多個光生成設備。
17、術語“光源”原則上可以涉及本領域中已知的任何光源。它可以是傳統的(鎢)燈泡、低壓汞燈、高壓汞燈、熒光燈、led(發光二極管)。在特定實施例中,光源包括固態led光源(諸如led或激光二極管(或“二極管激光器”))。術語“光源”還可以涉及多個光源,諸如2個到200個(固態)led光源。因此,術語led還可以是指多個led。另外,術語“光源”在實施例中還可以是指所謂的板上芯片(cob)光源。術語“cob”特別是指既不包裝也不連接、但直接安裝到諸如pcb的基板上的半導體芯片形式的led芯片。因此,多個發光半導體光源可以被配置在相同基板上。在實施例中,cob是一起配置為單個照明模塊的多led芯片。
18、光源可以具有光逸出表面。參考傳統的光源,諸如燈泡或熒光燈,它可以是玻璃或石英包封的外表面。對于led,它可以例如是led裸片,或者當將樹脂應用到led裸片時,它可以是樹脂的外表面。原則上,它也可以是光纖的終端。術語逸出表面特別地涉及光實際上從光源離開或逸出的光源部分。光源被配置為提供光束。該光束(因此)從光源的光出射表面逸出。
19、同樣,光生成設備可以包括光逸出表面,諸如端窗。另外,同樣,光生成系統可以包括光逸出表面,諸如端窗。
20、術語“光源”可以是指半導體發光設備,諸如發光二極管(led)、諧振腔發光二極管(rcled)、垂直腔激光二極管(vcsel)、邊緣發射激光器等。術語“光源”還可以是指有機發光二極管(oled),諸如無源矩陣(pmoled)或有源矩陣(amoled)。在特定實施例中,光源包括固態光源(諸如led或激光二極管)。在一個實施例中,光源包括led(發光二極管)。術語“光源”或“固態光源”還可以是指超發光二極管(sled)。
21、術語led還可以是指多個led。
22、術語“光源”還可以涉及多個(基本上相同的(或不同的))光源,諸如2個到2000個固態光源。在實施例中,光源可以包括在單個固態光源(諸如led)的下游或在多個固態光源的下游(即例如由多個led共享)的一個或多個微光學元件(微透鏡陣列)。在實施例中,光源可以包括具有片上光學器件的led。在實施例中,光源包括像素化的單個led(具有或不具有光學器件)(從而在實施例中提供片上光束操縱)。
23、在實施例中,光源可以被配置為提供初級輻射,該初級輻射被原樣使用,諸如例如像藍色led的藍色光源,或諸如綠色led的綠色光源,以及諸如紅色led的紅色光源。可以不包括發光材料(“磷光體”)的這樣的led可以被指示為直接彩色led。
24、然而,在其它實施例中,光源可以被配置為提供初級輻射,并且初級輻射的一部分被轉換成次級輻射。次級輻射可以基于通過發光材料的轉換。因此,次級輻射也可以被指示為發光材料輻射。在實施例中,發光材料可以由光源包括,光源諸如為具有發光材料層或包括發光材料的穹頂的led。這樣的led可以被指示為經磷光體轉換的led或pc?led(經磷光體轉換的led)。在其它實施例中,發光材料可以被配置在離光源某一距離處(“遠離光源”),光源諸如為具有不與led的裸片物理接觸的發光材料層的led。因此,在特定實施例中,光源可以是在操作期間至少發射在從380nm到470nm的范圍中選擇的波長的光的光源。然而,其它波長也可以是可能的。這種光可以部分地由發光材料使用。
25、在實施例中,光生成設備可以包括發光材料。在實施例中,光生成設備可以包括pcled。在其它實施例中,光生成設備可包括直接led(即,無磷光體)。在實施例中,光生成設備可以包括激光器設備,如激光二極管。在實施例中,光生成設備可以包括超發光二極管。因此,在特定實施例中,光源可以從激光二極管和超發光二極管的組中選擇。在其它實施例中,光源可以包括led。
26、光源可以特別地被配置為生成具有光軸(o)(光束形狀)和光譜功率分布的光源光。在實施例中,光源光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頻帶,該一個或多個頻帶具有如對于激光器已知的帶寬。
27、術語“光源”可以(因此):是指原樣的光生成元件,如例如固態光源;或者例如是指包括發光材料的元件和(其它)光學器件(如透鏡、準直器)中的一者或多者以及光生成元件(諸如固態光源)的封裝。光轉換器元件(“轉換器元件”或“轉換器”)可以包括:包括發光材料的元件。例如,原樣的固態光源(如藍色led)是光源。(作為光生成元件的)固態光源和光學耦合到固態光源的光轉換器元件(諸如藍色led和光轉換器元件)的組合也可以是光源(但也可以被指示為光生成設備)。因此,白色led是光源(但也可以例如被指示為(白光)光生成設備)。
28、本文中的術語“光源”還可以是指包括固態光源的光源,固態光源諸如為led或激光二極管或超發光二極管。
29、“術語光源”在實施例中還可以(因此)是指(還)基于光的轉換的光源,諸如與發光轉換器材料組合的光源。因此,術語“光源”還可以是指led與被配置為轉換led輻射的至少一部分的發光材料的組合,或者是指(二極管)激光器與被配置為轉換(二極管)激光器輻射的至少一部分的發光材料的組合。
30、在實施例中,術語“光源”還可以是指光源(如led)和濾光器的組合,濾光器可以改變由光源生成的光的光譜功率分布。特別地,“術語光生成設備”可以用于尋址光源和其它(光學)部件,如濾光器和/或光束成形元件等。
31、短語“不同光源”或“多個不同光源”以及類似短語在實施例中可以是指從至少兩個不同分檔(bin)中選擇的多個固態光源。同樣,短語“完全相同的光源”或“多個相同光源”以及類似短語在實施例中可以是指從相同分檔中選擇的多個固態光源。
32、術語“固態光源”或“固態材料光源”和類似術語可以特別地是指半導體光源,諸如發光二極管(led)、二極管激光器或超發光二極管。
33、代替術語“固態光源”,也可以應用術語“基于半導體的光源”。因此,術語“基于半導體的光源”可以例如是指發光二極管(led)、二極管激光器和超發光二極管中的一者或多者。
34、在實施例中,第一光生成設備可以被配置為生成具有在可見波長范圍內的第一波長的第一設備光。
35、術語“可見”、“可見光”或“可見發射”和類似術語是指具有在約380nm到780nm的范圍內的一個或多個波長的光。在本文中,uv可以特別是指從190nm到380nm、諸如200nm到380nm的范圍中選擇的波長。
36、術語“光”和“輻射”在本文中可互換使用,除非從上下文清楚地看出術語“光”僅是指可見光。因此,術語“光”和“輻射”可以是指uv輻射、可見光和ir輻射。在特定實施例中,特別是對于照明應用,術語“光”和“輻射”是指(至少)可見光。
37、術語“紫色光”或“紫色發射”特別地涉及具有在約380nm到440nm的范圍內的波長的光。術語“藍色光”或“藍色發射”特別地涉及具有在約440nm到495nm的范圍內的波長的光(包括一些紫色和青色色調)。術語“綠色光”或“綠色發射”特別地涉及具有在約495nm到570nm的范圍內的波長的光。術語“黃色光”或“黃色發射”特別地涉及具有在約570nm到590nm的范圍內的波長的光。術語“橙色光”或“橙色發射”特別地涉及具有在約590nm到620nm的范圍內的波長的光。術語“紅色光”或“紅色發射”特別地涉及具有在約620nm到780nm的范圍內的波長的光。術語“粉色光”或“粉色發射”是指具有藍色和紅色分量的光。術語“青色”可以是指從約490nm到520nm的范圍中選擇的一個或多個波長。術語“琥珀色”可以是指從約585nm到605nm、諸如約590nm到600nm的范圍中選擇的一個或多個波長。短語“具有在波長范圍內的一個或多個波長的光”和類似短語可以特別地指示:所指示的光(或輻射)所具有的光譜功率分布至少具有在指示波長范圍內的該一個或多個波長處的一個或多個強度。例如,發射藍色的固態光源將具有的光譜功率分布具有在440nm到495nm波長范圍內的一個或多個波長處的強度。
38、特別地,第一設備光可以具有在380nm到780nm的波長范圍內的質心波長。
39、術語“質心波長”,還被指示為λc,是本領域中已知的,并且是指其中光能量的一半處于較短波長處并且能量的一半處于較長波長處的波長值;該值以納米(nm)陳述。它是將光譜功率分布的積分分成兩個相等部分的波長,如由公式λc=∑λ*i(λ)/(∑i(λ))所表示的,其中求和是在感興趣的波長范圍上的,并且i(λ)是光譜能量密度(即,波長與強度的乘積在發射頻帶上的積分被標準化為積分強度)。質心波長可以例如在操作條件下確定。
40、在實施例中,第一設備光的光譜功率(以瓦特為單位)的至少80%、更特別地至少90%、甚至更特別地至少95%可以在可見波長范圍內。
41、在實施例中,第二光生成設備可以被配置為生成具有在uv波長范圍內的第二波長的第二設備光。如上文所指示的,第二波長可以在100nm到380nm波長范圍(諸如特別地,如特別地190nm到380nm)內。特別地,第二設備光可以具有在190nm到380nm波長范圍內的質心波長。第一設備光和第二設備光可以具有相差至少15nm、諸如至少20nm、如在特定實施例中至少25nm的質心波長。例如,在實施例中,第一設備光和第二設備光可以具有相差至少30nm的質心波長。然而,更小的值也可以是可能的。
42、在特定實施例中,第二光生成設備可以被配置為生成具有在uv-b和/或uv-c波長范圍內的一個或多個第二波長的第二設備光。例如,在實施例中,第二光生成設備可以被配置為生成具有在uv-b和/或近uv-c波長范圍內的一個或多個第二波長的第二設備光。
43、在實施例中,第一設備光的光譜功率(以瓦特為單位)的至少80%、更特別地至少90%、甚至更特別地至少95%可以在100nm到380nm波長范圍內,更特別地在190nm到380nm波長范圍內。
44、另外,如上文所指示的,光生成系統可以包括第一漫射器和第二漫射器。
45、這里,下文描述了涉及漫射器的一些一般實施例,這些一般實施例可以單獨地應用于第一漫射器和第二漫射器。
46、代替術語“漫射器”,還可以應用術語“光漫射器”或“光學漫射器”。特別地,漫射器可以是漫射或散射光的材料。如可以從https://www.rp-photonics.com/diffusers.html導出的,光學漫射器是可以漫射光的設備。這可以意味著擾亂其波前并降低其空間相干性。換句話說,可以獲得入射光的特殊輪廓的不同部分的光學相位的隨機或偽隨機變化。例如,如果高度空間相干的激光束擊中漫射器,則從漫射器射出的光可以不再具有光束的特性,而是在一(寬)范圍的方向上傳播。在大多數但不是所有情況下,漫射器基于在具有高度隨機結構的靜止材料塊上或中的光散射或折射而工作。例如,可以使用在反射幾何結構中的白色陶瓷或噴砂(并且因此微結構化)光學表面上的漫散射。一些設備在反射鏡表面(例如被保護的金屬涂覆的反射鏡)的頂部上具有散射介質。在簡單的情況下,即使一張白紙也是足夠的。替代地,可以使光透射通過包含許多散射中心的一塊磨砂、噴砂或化學蝕刻玻璃(也稱為毛玻璃或乳白玻璃)或光聚合物。在一些情況下,使用具有結構化表面的玻璃或塑料光學器件,使得獲得如在小棱鏡上的折射。全息漫射器可以具有尤其良好控制的散射性質。還存在包含偽隨機結構的透射或反射微光學漫射器,其中入射光束的每個部分經歷光學相位的準隨機變化。這樣的設備通常用作全息漫射器,其中每個光束獲得(準)隨機相位變化,但不經歷多個隨機散射過程。可以通過使用全息圖案的適當設計來控制經散射的光分布。例如,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任何后向反射的同時實現透射光的給定角分布。可以利用在包含具有合適密度的散射中心的液體或氣體中的隨機光散射。隨機光學漫射器通常包含具有大致圓形形狀的散射中心,或者有時散射中心具有非常隨機的形狀。例如,毛玻璃可以包含微小的空氣氣泡,其中空氣與玻璃之間的強折射率對比導致顯著的散射。可以區分反射漫射器(=后向散射漫射器)和透射漫射器(=前向散射漫射器)。前者通常是表面漫射器,其中散射發生在不透明材料的表面上,而透射漫射器可以是體積漫射器,其中散射發生在透明介質的體積內,或者還利用在表面處的散射。一些漫射器是半透明的,即,光的一部分被透射,而另一部分被漫反射。
47、特別地,漫射器是透射漫射器,更準確地說是半透明漫射器。因此,光可以被透射,但透射的光的至少一部分被散射。傳播通過漫射器的具有非朗伯分布的光可以在漫射器的下游具有更類似朗伯的分布。在實施例中,漫射器可以包括具有嵌入其中的顆粒的透明材料。替代地或附加地,漫射器可以包括具有散射光的表面元件的透明材料。在實施例中,漫射器可以包括衍射漫射器。
48、漫射器可以透射由漫射器接收的光的一部分,但還可以反射由漫射器接收的光的一部分。因此,漫射器可以是半透明漫射器。
49、術語“漫射器”還可以是指多個(相同或不同的)漫射器。
50、在本發明中,可以存在被配置在不同位置處的至少兩個漫射器。另外,不同的光生成設備還可以被配置在不同位置處。因此,光生成系統可以包括至少兩個不同的漫射器,該至少兩個不同的漫射器可以接收具有不同光譜功率分布的光。
51、在特定實施例中,第一光生成設備可以被配置在第一漫射器的上游和第二漫射器的上游。因此,第一設備光可以僅經由第一漫射器和第二漫射器從系統中逸出。
52、在(另外的)特定實施例中,第二光生成設備可以被配置在第一漫射器的下游和第二漫射器的上游。因此,第二設備光可以僅經由第二漫射器從系統中逸出。因此,從系統中逸出的第二設備光的相當大的百分比可以僅經由第二漫射器(并且不經由通過第一漫射器的透射、隨后通過第二漫射器的透射)從系統中逸出(也見下文)。短語“第二光生成設備可以被配置在第一漫射器的下游和第二漫射器的上游”和類似短語可以特別地指示(多個)第二光生成設備可以被配置在第一漫射器與第二漫射器之間。
53、散射可以由嵌入在漫射器的(光透射)材料中的顆粒提供。這樣的顆粒可以是散射顆粒(如例如包括al2o3、baso4和tio2中的一者或多者)。以此方式,光透射體可以是漫射器。
54、散射還可以經由在光透射體的一個或多個面處的散射特征(如(與面中的一個面光學接觸的)凹痕、劃痕、凹槽、材料點、光散射結構等)來提供。以此方式,光透射體可以是漫射器。
55、在特定實施例中,第二漫射器可以由端窗包括或者可以是端窗。在其它實施例中,光學器件可以被配置在第二漫射器的下游。
56、術語“上游”和“下游”涉及相對于來自光生成裝置(這里特別是光源)的光的傳播而言的項或特征的布置,其中相對于來自光生成裝置的光束內的第一位置,光束中更靠近光生成裝置的第二位置是“上游”,并且光束內更遠離光生成裝置的第三位置是“下游”。
57、在實施例中,第一漫射器和第二漫射器中的一者可以是后向散射漫射器。在第一漫射器和第二漫射器中的一者的實施例中,后向散射的百分比可以大于前向散射的百分比。
58、在實施例中,第一漫射器和第二漫射器中的(另)一者可以是前向散射漫射器。在第一漫射器和第二漫射器中的一者的實施例中,前向散射的百分比可以大于后向散射的百分比。
59、可以通過漫射器的塊體材料中的散射顆粒來促進后向散射。可以通過在漫射器的面處的散射特征來促進前向散射。
60、在實施例中,漫射器中的一個漫射器基本上僅包括嵌入漫射器的材料中的散射顆粒。這可以特別適用于第一漫射器。替代地或附加地,在實施例中,漫射器中的(另)一個漫射器基本上僅包括在漫射器的表面處的散射特征。這可以特別適用于第二漫射器。
61、后向散射的量和前向散射的量可以例如用具有積分球的光譜儀來測量。本領域技術人員知道如何執行這樣的測量。
62、如上文所指示的,第一設備光可以僅經由第一漫射器和第二漫射器從系統中逸出。特別地,在實施例中,第一漫射器和第二漫射器可以對于第一設備光是透射的。另外,特別地,在實施例中,第一漫射器和第二漫射器可以對于第一設備光是漫射的。因此,在實施例中,第一漫射器和第二漫射器:(i)對于第一設備光是透射的并且(ii)對于第一設備光是漫射的。
63、第二漫射器不僅可以對于第一設備光是透射的,而且還可以對于第二設備光是透射的。因此,在實施例中,第二漫射器可以對于第二設備光是透射的。另外,在實施例中,第二漫射器(還)可以對于第二設備光是漫射的。例如,第二漫射器可以包括光透射材料,諸如石英,該光透射材料對于第一設備光和第二設備光兩者都是透射的,該光透射材料包括散射結構以散射第一設備光并且可選地還散射第二設備光。
64、在本文中,漫射器的透射和反射值可以是指在垂直輻射下可獲得的值。
65、特別地,第一漫射器可以具有針對第二設備光的第一uv反射r21。另外,特別地,第二漫射器可以具有針對第二設備光的第二uv反射r22。
66、特別地,可能期望的是,第二設備光由第一漫射器反射,并且在實施例中第一漫射器對于第二設備光的透射可以相對低。然而,第二漫射器對于第二設備光的透射可以高于由第一漫射器對第二設備光的透射。另外,當第二漫射器對于第二光的反射小于由第一漫射器對第二設備光的反射時,看起來是有益的。因此,在特定實施例中,r21大于r22(即r21>r22)。
67、特別地,在實施例中,(r21-r22)≥5%,諸如(r21-r22)≥10%可以適用。在實施例中,10%≤(r21-r22)≤40%。然而,本文不排除其它值。利用這些值,可以便于第二設備光經由第二漫射器從系統中逸出。另外,利用這些值,可以最小化由于透射通過第一漫射器而導致的第二設備光的可能損失。
68、另外,第一漫射器的第一uv反射r21的期望值可以從10%≤r21≤70%、更特別地20%≤r21≤60%的范圍中選擇。在實施例中,25%≤r21≤50%。又進一步地,第二漫射器的第二uv反射r22的期望值可以從5%≤r22≤30%、更特別地10%≤r22≤25%的范圍中選擇。在實施例中,10%≤r22≤20%可以適用。因此,在特定實施例中,20%≤r21≤60%和10%≤r22≤20%可以適用。另外,在實施例中,由第一漫射器和第二漫射器對第二設備光的反射可以從25%≤(r21+r22)≤75%的范圍中選擇。更特別地,在實施例中,30%≤(r21+r22)≤70%可以適用。
69、另外,第一漫射器的第一可見光反射r11的期望值可以選自以下范圍:5%≤r11≤70%,諸如10%≤r11≤70%,如在實施例中20%≤r11≤60%。在實施例中,25%≤r11≤50%。又進一步地,第二漫射器的第一可見光反射r12的期望值可以從5%≤r12≤30%、更特別地10%≤r12≤25%的范圍中選擇。在實施例中,10%≤r12≤20%可以適用。因此,在特定實施例中,20%≤r11≤60%和10%≤r12≤20%可以適用。
70、另外,在實施例中,由第一漫射器和第二漫射器對第一設備光的反射可以從25%≤(r11+r12)≤75%的范圍中選擇。更特別地,在實施例中,30%≤(r11+r12)≤70%可以適用。
71、第一漫射器可以具有針對第一設備光的第一透射t11,并且第二漫射器可以具有針對第一設備光的第二透射t12。
72、特別地,t12>t11。
73、第一漫射器可以具有針對第二設備光的第一透射t21,并且第二漫射器可以具有針對第二設備光的第二透射t22。
74、特別地,t11>t21。
75、特別地,t11可以為至少40%,諸如至少約50%,更特別地至少約60%,諸如至少約70%,如在實施例中至少約80%。
76、特別地,t21可以為最大50%,諸如最大40%,如最大30%。
77、特別地,t12可以為至少40%,諸如至少約50%,更特別地至少約60%,諸如至少約70%,如在實施例中至少約80%。
78、由第一漫射器和第二漫射器對第一設備光的透射可以具有最小值。例如,至少25%的第一設備光可以從第二漫射器中逸出。在實施例中,(t11*t12/10000)≥0.25,諸如(t11*t12/10000)≥0.3,更特別地(t11*t12/10000)≥0.35。
79、特別地,t22可以為至少30%,諸如至少約40%,更特別地至少約50%,諸如至少約60%。在實施例中,t22可以等于或小于95%,諸如等于或小于90%。
80、在t或r之后的第一個數字在使用1時可以是指第一設備光,并且在使用2時可以是指第二設備光。在t或r之后的第二個數字在使用1時可以是指第一漫射器,并且在使用2時可以是指第二漫射器。因此,例如r21是指由第一漫射器對第二設備光的反射。
81、因此,在實施例中,第一漫射器基本上僅被配置在第一光生成設備的下游,并且第二漫射器基本上被配置在第一光生成設備和第二光生成設備兩者的下游。
82、在(光生成系統的)操作性模式中,光生成系統被配置為生成包括第一設備光和第二設備光中的一者或多者的系統光。例如,在(光生成系統的)操作性模式中,可以提供第一設備光和第二設備光兩者。當第一光生成設備和第二光生成設備是可控的時,僅提供第一設備光和第二設備光中的一者也可以是可能的。因此,在實施例中,在(光生成系統的)操作性模式中,光生成系統可以被配置為生成包括第一設備光(并且不包括第二設備光)的系統光。替代地,在實施例中,(光生成系統的)另一操作性模式中,光生成系統可以被配置為生成包括第二設備光(并且不包括第一設備光)的系統光。
83、因此,光生成系統可以進一步包括控制系統。特別地,控制系統可以被配置為控制第一光生成設備和第二光生成設備。以此方式,可以控制系統光的光譜功率分布。因此,在實施例中,可以控制在190nm到780nm的范圍內的光譜功率分布。
84、術語“控制”和類似術語特別是指至少確定元件的行為或監督元件的運行。因此,在本文中,術語“控制”和類似術語可以例如是指對元件施加行為(確定元件的行為或監督元件的運行)等,諸如例如測量、顯示、致動、打開、移位、改變溫度等。除此之外,術語“控制”和類似術語可以附加地包括監控。因此,術語“控制”和類似術語可以包括在元件上施加行為,并且還可以包括在元件上施加行為和監控元件。元件的控制可以用控制系統完成,該控制系統還可以被指示為“控制器”。控制系統和元件可以因此至少暫時地或永久地在功能上耦合。元件可以包括控制系統。在實施例中,控制系統和元件可以不在物理上耦合。控制可以經由有線和/或無線控制來完成。術語“控制系統”還可以是指多個不同的控制系統,該多個不同的控制系統特別是在功能上耦合的,并且其中例如一個控制系統可以是主控制系統,并且一個或多個其它控制系統可以是從控制系統。控制系統可以包括或可以在功能上耦合到用戶接口。
85、控制系統還可以被配置為接收和執行來自遠程控件的指令。在實施例中,控制系統可以經由設備上的應用(app)來控制,該設備諸如是便攜式設備,如智能電話或i-phone、平板電腦等。因此,該設備不一定耦合到照明系統,但是可以(暫時地)在功能上耦合到照明系統。
86、因此,在實施例中,控制系統(還)可以被配置為由遠程設備上的app控制。在這樣的實施例中,照明系統的控制系統可以是從控制系統或處于從模式的控件。例如,照明系統可以是用碼可標識的,該碼特別是用于相應照明系統的唯一碼。照明系統的控制系統可以被配置為由外部控制系統控制,該外部控制系統基于對(唯一)碼的了解(通過具有光學傳感器(例如qr碼讀取器)的用戶接口輸入)訪問照明系統。照明系統還可以包括用于與其它系統或設備通信的裝置,諸如基于藍牙、wifi、lifi、zigbee、ble或wimax或另一種無線技術。
87、系統或裝置或設備可以在“模式”或“操作模式”或“操作的模式”或“操作性模式”中執行動作。術語“操作性模式”還可以被指示為“控制模式”。同樣,在方法中,可以在“模式”或“操作模式”或“操作的模式”或“操作性模式”中執行動作或階段或步驟。這并不排除系統或裝置或設備還可以適于提供另一控制模式或多個其它控制模式。同樣,這可以不排除在執行模式之前和/或在執行模式之后可以執行一個或多個其它模式。
88、然而,在實施例中,控制系統可以是可用的,其適于至少提供控制模式。如果其它模式可用,則這樣的模式的選擇可以特別地經由用戶接口來執行,盡管其它選項(如根據傳感器信號或(時間)方案來執行模式)也可以是可能的。在實施例中,操作模式還可以是指僅可以在單個操作模式(即,“開啟”,而沒有另外的可調諧性)中操作的系統或裝置或設備。
89、因此,在實施例中,控制系統可以根據用戶接口的輸入信號、(傳感器的)傳感器信號和定時器中的一者或多者進行控制。術語“定時器”可以是指時鐘和/或預定時間方案。
90、特別地,光生成系統可以包括兩個光混合室。在室中的一個室中,可以提供第一設備列表。在室中的另一個室中,可以提供第二設備光。后一室被配置在前一室的下游。當使用光混合室時,除了光出射窗之外,壁的相當大的部分可以對于在室中生成的光是反射的。
91、在實施例中,第一光混合室可以包括第一室外殼,其中第一室外殼可以包括第一漫射器和第一反射器,其中第一光生成設備可以至少部分地由第一室外殼包圍。特別地,第一光生成設備的光發射表面可以被配置在第一光混合室內。替代地或附加地,在實施例中,第二光混合室可以包括第二室外殼,其中第二室外殼可以包括第二漫射器和第二反射器,其中第二光生成設備可以至少部分地由第二室外殼包圍。因此,光生成系統包括第一光混合室和第二光混合室;其中:(a)第一光混合室包括第一室外殼,其中第一室外殼包括第一漫射器和第一反射器,其中第一光生成設備至少部分地由第一室外殼包圍;并且(b)第二光混合室包括第二室外殼,其中第二室外殼包括第二漫射器和第二反射器,其中第二光生成設備至少部分地由第二室外殼包圍。特別地,在實施例中,第二室外殼(還)可以包括第一漫射器。因此,第二室外殼可以包括兩個光透射窗:一個可以由第一漫射器提供,并且另一個可以由第二漫射器提供。術語“第一反射器”還可以是指多個第一反射器。術語“第一反射器”還可以是指多個第一反射器。
92、在特定實施例中,第一光混合室和第二光混合室被堆疊。
93、例如,兩個光混合室都可以具有圓形、矩形或六邊形橫截面。然而,其它橫截面形狀也可以是可能的。當可以應用光生成系統(或照明設備)的陣列時,矩形形狀可能是有用的。
94、在實施例中,光混合室可以在從第二光混合室到第一光混合室的方向上漸縮。
95、在實施例中,第一漫射器可以具有第一橫截面面積a1,并且第二漫射器可以具有第二橫截面面積a2。橫截面面積可以垂直于光生成系統的光軸和/或垂直于一個或兩個漫射器來確定。在實施例中,a1=a2(也見下文)。然而,在其它實施例中,a2=x*a1,其中x可以從1.2到16的范圍中選擇,諸如從1.5到4的范圍中選擇,如在實施例中至少為1.8,或甚至至少為2。
96、在其它實施例中,第一光混合室和第二光混合室的橫截面尺寸可以在(第一光混合室和第二光混合室的組合的)高度上保持基本上相同。因此,在這樣的實施例中,a1可以與a2基本上相同。
97、在(其它)特定實施例中,第二光混合室可以至少部分地包圍第一光混合室。
98、例如,第一光混合室和第二光混合室可以具有類似u形的橫截面形狀,其中前者具有比后者小的尺寸。垂直橫截面形狀可以是圓形、矩形或六邊形,特別是圓形。
99、在實施例中,第一光混合室可以具有圓形、矩形或六邊形的橫截面形狀,特別是圓形的橫截面形狀,并且第二光混合室可以具有圓形、矩形或六邊形的橫截面形狀,特別是圓形的橫截面形狀,形狀可以是不同的,但是特別地它們可以是相同的,其中第二光混合室具有這樣的尺寸,使得第一光混合室可以至少部分地由第二光混合室包圍。例如,較大的柱體可以包圍較小的柱體,或者較大的穹頂可以包圍較小的穹頂等。
100、在實施例中,第一漫射器可以實質上是平面的,并且第二漫射器可以是彎曲的(在包圍系統的光軸的平面中)。在其它實施例中,第二漫射器可以實質上是平面的,并且第一漫射器可以是彎曲的(在包圍系統的光軸的平面中)。
101、特別地,第一漫射器和第二漫射器可以共享垂直于第一漫射器和第二漫射器兩者的軸。在實施例中,系統的光軸可以截取第一漫射器的中點和第二漫射器的中點。
102、如上文所指示的,漫射器可以特別是光透射漫射器。
103、第一光生成設備和第二光生成設備可以指向相同的方向,即具有共線的光軸或具有光軸之間的夾角。該夾角可以很小或者可以大約垂直。當使用光混合室時,光軸的方向可能不太重要,盡管特別地光軸與光生成設備的光軸不具有大于約90°的角度。因此,在實施例中,第一光生成設備的光軸和第二光生成設備的光軸可以特別地被發現具有半球。
104、特別地,第一光生成設備可以具有第一光軸(o1),第二光生成設備可以具有第二光軸(o2)。
105、在實施例中,第一光軸(o1)和第二光軸(o2)可以具有從15°到90°的范圍中選擇的夾角α12。替代地,在實施例中,第一光軸(o1)和第二光軸(o2)具有從0°到15°的范圍中選擇的夾角α12。大于15°的夾角(諸如大約45°或更大)可以增加可見系統光的均勻性。當與光的第二角α2(也)從15°到90°、更特別地45°到90°的范圍中選擇時,這特別可以適用。
106、如上文所指示的,第一光生成設備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第一光生成設備,和/或第二光生成設備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第二光生成設備。在特定實施例中,光生成系統可以包括n1個第一光生成設備和n2個第二光生成設備,其中在特定實施例中n2<n1。在實施例中,n1=1。在其它實施例中,n1可以從至少2、諸如至少4的范圍中選擇。在實施例中,n2=2。在其它實施例中,n2可以從至少3、諸如至少8的范圍中選擇。在實施例中,n2/n1≤1/3。然而,本文不排除其它比率。
107、在特定實施例中,n1個第一光生成設備和n2個第二光生成設備可以被配置為陣列,其中三個或更多個第一光生成設備包圍一個或多個第二光生成設備;并且其中在另外的特定實施例中n2/n1≤1/3。
108、替代地,n1個第一光生成設備和n2個第二光生成設備被配置為陣列,其中第一光生成設備和第二光生成設備交錯配置。以此方式,可以使可能的黑斑形成最小化。
109、如上文所指示的,在實施例中,第一光生成設備和第二光生成設備包括固態光源。
110、該系統可以被配置為在操作性模式中提供白色系統光。本文中的術語“白光”和類似術語是本領域技術人員已知的。它可以特別地涉及具有以下相關色溫(cct)的光:在約1800k和20000k之間,諸如在2000k和20000k之間,特別是2700k至20000k,對于一般照明特別是在約2000k至7000k的范圍內,諸如在2700k和6500k的范圍內。在實施例中,例如出于背光目的或出于其它目的,相關色溫(cct)可以特別地在約7000k和20000k的范圍內。又進一步地,在實施例中,相關色溫(cct)特別地在距bbl(黑體軌跡)約15sdcm(顏色匹配的標準偏差)內,特別地在距bbl約10sdcm內,甚至更特別地在距bbl約5sdcm內。在特定實施例中,相關色溫(cct)可以從6000k至12000k的范圍中選擇,如從7000k至12000k的范圍中選擇,如至少為8000k。又進一步地,在實施例中,與至少70的cri組合,相關色溫(cct)可以從6000k至12000k的范圍中選擇,如從7000k至12000k的范圍中選擇。
111、特別地,在實施例中,第一光生成設備可以被配置為生成具有在從2000k到8000k的范圍內的相關色溫和至少80的顯色指數的白色的第一設備光,并且第二光生成設備可以被配置為生成具有在uv-b和/或uv-c波長范圍內的一個或多個第二波長(諸如在uv-b和/或近uv-c波長范圍內的一個或多個第二波長)的第二設備光。
112、如上文所指示的,該系統可以包括控制系統。另外,該系統可以包括傳感器。可以根據傳感器的傳感器信號來控制第一設備光和/或第二設備光。因此,在實施例中,該系統可以進一步包括控制系統和傳感器,其中控制系統可以被配置為根據傳感器的傳感器信號來控制第一光生成設備和第二光生成設備。
113、傳感器信號是傳感器的傳感器信號。術語“傳感器”還可以是指多個(不同的)傳感器。
114、在實施例中,傳感器可以從包括以下的組中選擇:移動傳感器、存在傳感器、距離傳感器、離子傳感器、氣體傳感器、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傳感器、病原體傳感器、氣流傳感器、聲音傳感器、溫度傳感器和濕度傳感器。
115、移動傳感器可以用于感測人們。移動傳感器還可以用于感測人們的數量。移動傳感器還可以用于感測人們的活動水平(例如,占用或未占用的工作間或健身房)。
116、存在傳感器可以用于感測人們。存在傳感器還可以用于感測人們的數量。存在傳感器還可以用于感測人們的活動水平(例如,占用或未占用的工作間或健身房)。距離傳感器可以用于感測為其使用離子發生器設備的空間的一個或多個尺寸。距離傳感器還可以用于感測人們之間的距離。離子傳感器可以包括正離子傳感器。附加地或替代地,離子傳感器可以包括負離子傳感器。離子傳感器可以用于感測離子發生器設備的效果(離子越多,空氣處理可以越好)。氣體傳感器可以用于感測氣體、一種或多種氣體組分。氣體傳感器可以用于感測通風是足夠的還是不足的。氣體傳感器還可以例如(因此)用于感測人們的數量和/或人們的活動水平。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g)傳感器可以用于感測一種或多種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g傳感器可以用于感測通風是足夠的還是不足的。vog傳感器還可以例如(因此)用于感測人們的數量和/或人們的活動水平。病原體傳感器可以包括針對細菌、病毒和孢子中的一者或多者的傳感器。病原體傳感器可以用于感測通風是足夠的還是不足的。病原體傳感器還可以例如(因此)用于感測人們的數量和/或人們的活動水平。氣流傳感器可以用于感測氣流。氣流傳感器可以用于感測通風是足夠的還是不足的。氣流傳感器還可以例如(因此)用于感測人們的數量和/或人們的活動水平。聲音傳感器可以用于感測聲音。聲音傳感器可以用于感測通風是足夠的還是不足的。聲音傳感器還可以例如(因此)用于感測人們的數量和/或人們的活動水平。溫度傳感器可以用于感測溫度。在此基礎上,可以確定病原體可以是更有害的還是不太有害的。濕度傳感器可以用于感測(空氣)濕度。在此基礎上,可以確定病原體可以是更有害的還是不太有害的(因為在濕度與例如空氣傳播的病原體的可轉移性之間似乎存在關系)。在特定實施例中,傳感器可以包括從日光傳感器、接近度傳感器、移動傳感器、存在傳感器、co2傳感器、病毒傳感器和voc傳感器的組中選擇的一個或多個傳感器。
117、光生成系統可以是例如以下的一部分或可以應用于其中:辦公室照明系統、家庭應用系統、商店照明系統、家庭照明系統、重點照明系統、聚光照明系統、劇院照明系統、光纖應用系統、投影系統、自點亮顯示系統、像素化顯示系統、分段顯示系統、警示標志系統、醫療照明應用系統、指示器標志系統、裝飾照明系統、便攜式系統、汽車應用、(戶外)道路照明系統、城市照明系統、溫室照明系統、園藝照明、數字投影或lcd背光。光生成系統(或燈具)可以是例如光學通信系統或消毒系統的一部分,或者可以應用在例如光學通信系統或消毒系統中。
118、在又一方面中,本發明還提供一種包括如本文所限定的光生成系統的燈或燈具。該燈具可以進一步包括殼體、光學元件、遮光柵格等。該燈或燈具可以進一步包括包圍該光生成系統的殼體。該燈或燈具可以包括殼體中的光窗或殼體開口,系統光可以通過殼體中的光窗或殼體開口從殼體中逸出。在又一方面中,本發明還提供一種包括如本文所限定的光生成系統的投影設備。特別地,投影設備或“投影儀”或“圖像投影儀”可以是將圖像(或移動圖像)投影到諸如例如投影屏幕的表面上的光學設備。投影設備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諸如本文描述的光生成系統。因此,在一個方面中,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光生成設備,其選自燈、燈具、投影儀設備、消毒設備、光化學反應器和光學無線通信設備的組,包括如本文所限定的光生成系統。光生成設備可以包括殼體或載體,該殼體或載體被配置為容納或支撐光生成系統的一個或多個元件。例如,在實施例中,光生成設備可以包括殼體或載體,該殼體或載體被配置為支撐第一光生成設備和/或第二光生成設備。
119、在另一方面中,本發明還提供一種用于以下中的一者或多者的方法:(i)處理空間中的氣體(特別是空氣)或表面,以及(ii)在空間中提供光;其中:(a)該空間在如本文所限定的光生成系統外部或在如本文所限定的照明設備外部;并且(ii)該方法包括在空間中(用光生成系統向氣體或表面)提供系統光。
120、術語“空間”可以例如涉及招待區域(的一部分),招待區域諸如為餐館、旅館、診所或醫院等。術語“空間”還可以涉及辦公室、百貨商店、倉庫、電影院、教堂、劇院、圖書館等(的一部分)。然而,術語“空間”還可以涉及車輛中的工作空間(的一部分),諸如卡車的艙室、飛機的艙室、船舶(輪船)的艙室、汽車的艙室、起重機的艙室、像拖拉機的工程車輛的艙室等。術語“空間”還可以涉及工作空間(的一部分),諸如辦公室、(生產)工廠、發電廠(像核電廠、燃氣發電廠、煤炭發電廠等)等。例如,術語“空間”還可以涉及控制房、安全房等。特別地,術語“空間”在本文中可以是指室內空間。在又一些其它實施例中,術語“空間”還可以涉及衛生間或浴室。在又一些其它實施例中,術語“空間”還可以涉及電梯。在實施例中,術語“空間”還可以是指會議室、教室、室內門廳、室內走廊、安老院中的室內空間、療養院中的室內空間等。在實施例中,術語“空間”可以是指室內運動空間,如體育館、體操廳、室內球類運動空間、芭蕾室、游泳池、更衣室等。在實施例中,術語“空間”可以是指(室內)酒吧、(室內)迪斯科舞廳等。
121、在實施例中,可以應用如本文所限定的多個照明設備,并且可以應用具有基本上相同的形狀和尺寸的一個或多個其它照明設備。本文描述的照明設備可以例如與基本上被配置為僅生成可見光的照明設備組合。例如,在空間中可以提供照明設備的網,其中的一個或多個照明設備是如本文所限定的,并且其中的一個或多個照明設備不是根據本發明的。因此,利用本發明,模塊化方法可以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