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的中成藥外用油劑,具體為一種燒傷油膏及其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由火焰、高溫固體和強輻射熱引起的損傷稱之為燒傷。燒傷是由高溫、化學物質或電引起的組織損傷。燒傷的程度由溫度的高低、作用時間的長短而不同。局部的變化可分為四度。燒傷時可見血液中的乳酸量增加,動靜脈血的pH值降低,隨著組織毛細血管功能障礙的加重,缺氧血癥也增重。燒傷達全身表面積的三分之一以上時則可有生命危險。目前,治療燒傷的藥物僅具有殺菌、消炎、止痛作用,不具有清熱拔毒、生肌織皮、保護創口、快速促使創口愈合作用。因而效果差,療程長,痛苦多,費用高。技術實現要素: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的燒傷藥物效果差,療程長的缺陷,提供一種燒傷油膏及其制備方法。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一種燒傷油膏,包括以下各組分:黃連195~205重量份、黃柏195~205重量份、蒼術390~405重量份、當歸290~305重量份、地榆290~305重量份、冰片195~205重量份、蜂蠟95~105重量份和麻油2950~3050體積份,當重量以g計時,體積以mL計。優選的,一種燒傷油膏,包括以下各組分:黃連200重量份、黃柏200重量份、蒼術400重量份、當歸300重量份、地榆300重量份、冰片200重量份、蜂蠟100重量份和麻油3000體積份。優選的,一種燒傷油膏,包括以下各組分:黃連195重量份、黃柏205重量份、蒼術390重量份、當歸305重量份、地榆290重量份、冰片205重量份、蜂蠟95重量份和麻油3050體積份,當重量以g計時,體積以mL計。優選的,一種燒傷油膏,包括以下各組分:黃連205重量份、黃柏195重量份、蒼術405重量份、當歸290重量份、地榆305重量份、冰片195重量份、蜂蠟105重量份和麻油2950體積份,當重量以g計時,體積以mL計。該燒傷油膏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1)、將麻油加熱至約200~220℃,加入黃連,炸料30~40分鐘,除去藥渣;2)、加入黃柏,炸料35~45分鐘,除去藥渣;3)、再放入蒼術,炸20分鐘后加入半量當歸,炸至枯黑色,除去藥渣,再加入地榆,炸30分鐘后加入半量當歸,繼續炸30分鐘,除去藥渣,濾過;4)、濾液加入蜂蠟,待熔化后,倒入容器內,待油溫涼至60~70℃,加入冰片,攪勻,放冷,即得。本發明的燒傷油膏為棕色的黏稠軟膏;有特異香味。使用方法為外用,可根據病灶部位面積大小取藥膏適量,外敷患處,可以用紗布覆蓋。每日換藥3~4次,輕者每日換藥1~2次。避光,密封,置陰涼處保存。本發明的燒傷油膏為雙黃燒傷油膏,可以活血,生肌,消腫;保護創面,收濕斂痂;抗菌、抗感染,用于局部燙傷、燒傷等。初診一度燒燙傷愈合期三至四天,二度燒燙傷愈合期七至八天,深二度燒燙傷愈合期十至十二天,三度燒燙傷愈合期十二天至二十四天。具體實施方式以下對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選實施例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實施例1一種燒傷油膏,包括以下各組分:黃連195重量份、黃柏205重量份、蒼術390重量份、當歸305重量份、地榆290重量份、冰片205重量份、蜂蠟95重量份和麻油3050體積份,當重量以g計時,體積以mL計。該燒傷油膏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1)、將麻油加熱至約200~220℃,加入黃連,炸料30~40分鐘,除去藥渣;2)、加入黃柏,炸料35~45分鐘,除去藥渣;3)、再放入蒼術,炸20分鐘后加入半量當歸,炸至枯黑色,除去藥渣,再加入地榆,炸30分鐘后加入半量當歸,繼續炸30分鐘,除去藥渣,濾過;4)、濾液加入蜂蠟,待熔化后,倒入容器內,待油溫涼至60~70℃,加入冰片,攪勻,放冷,即得。實施例2一種燒傷油膏,包括以下各組分:黃連205重量份、黃柏195重量份、蒼術405重量份、當歸290重量份、地榆305重量份、冰片195重量份、蜂蠟105重量份和麻油2950體積份,當重量以g計時,體積以mL計。制備方法同實施例1。實施例3一種燒傷油膏,包括以下各組分:黃連200重量份、黃柏200重量份、蒼術400重量份、當歸300重量份、地榆300重量份、冰片200重量份、蜂蠟100重量份和麻油3000體積份,當重量以g計時,體積以mL計。制備方法同實施例1。采用實施例1-3的燒傷油膏對800例患者治療,治愈率高達95%,有效率為100%。表1臨床療效數據統計實施例病例數臨床癥狀全部消失臨床癥狀大部分消失或好轉臨床癥狀與體征無明顯變化實施例1250235150實施例2250232180實施例3300288120典型病例:張某,女,30歲,因暖水瓶爆破不慎導致臉部中度燙傷深II度,使用本發明膏劑25分鐘后疼痛感消失,當天涂抹本發明膏劑4次,第二天開始每天涂抹本發明膏劑3次,5天左右結痂,繼續用藥至第7天基本痊愈,未出現明顯疤痕。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發明,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當前第1頁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