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探頭保護罩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次性監護儀探頭保護裝置。
背景技術:
醫療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間接用于人體的儀器、設備、器具、體外診斷試劑及校準物、材料以及其他類似或者相關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計算機軟件。效用主要通過物理等方式獲得,不是通過藥理學、免疫學或者代謝的方式獲得,或者雖然有這些方式參與但是只起輔助作用。目的是疾病的診斷、預防、監護、治療或者緩解;損傷的診斷、監護、治療、緩解或者功能補償;生理結構或者生理過程的檢驗、替代、調節或者支持;生命的支持或者維持;妊娠控制;通過對來自人體的樣本進行檢查,為醫療或者診斷目的提供信息。
監護儀上面測體溫的探頭由于需要用來測肛溫或者鼻咽部的溫度,探頭的的使用位置比較隱私,且使用環境較為臟亂,若探頭的消毒工作和保護工作做的不到位,可能會引起使用者的交叉感染,且普通的探頭保護罩容易滑落在病人體內,給后續工作造成一定的麻煩,且由于保護罩在使用完取下時,由于探測部位帶出的臟污,可能會使得取罩者的衣物或者手套被染上臟污,需要頻繁更換衣物或者手套,增加了工作量,為此我們設計出一次性監護儀探頭保護裝置,來解決上述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而提出的一次性監護儀探頭保護裝置。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術方案:
一次性監護儀探頭保護裝置,包括抓緊壁套,所述抓緊壁套為圓柱形套結構,兩端通透,且抓緊壁套的內壁設置有防滑螺紋,所述抓緊壁套的一端設置有彈性圈,且抓緊壁套與彈性圈一體成型,所述抓緊壁套的外壁兩側均設置有脫帶指環,且兩側的脫帶指環關于抓緊壁套的圓形對稱設置,所述脫帶指環包括第一指環和第二指環,且第一指環與第二指環結構相同,相互對稱設置,所述抓緊壁套與脫帶指環一體成型,所述抓緊壁套遠離彈性圈的一端設置有保護罩主體,且抓緊壁套與保護罩主體一體成型,所述保護罩主體為圓球型結構,且內部設置有空腔體,所述保護罩主體的空腔體內壁等距離密集設置有防滑突起。
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所述抓緊壁套、彈性圈、脫帶指環、保護罩主體和防滑突起的材質均采用天然橡膠或聚亞安酯,且厚度為0.03mm-0.04mm。
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所述抓緊壁套和保護罩主體形成的整體密封于真空包裝袋中,且真空包裝帶中存有潤滑劑。
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所述保護罩主體的外表面為光滑面。
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指環與第二指環的內徑為1cm-2cm。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中抓緊壁套套接于探頭的連接管上,并通過彈性圈勒緊,防滑紋螺紋和防滑突起防止在取出探頭的時候,保護罩滑落在病人體內的情況,在保護罩使用過后,去罩時無需直接接觸罩體,通過手指穿過脫帶指環即可將保護罩脫離探頭,方便衛生,適合普及使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實施方式的一次性監護儀探頭保護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實施方式一次性監護儀探頭保護裝置的俯視圖。
圖中:1抓緊壁套、2防滑螺紋、3彈性圈、4脫帶指環、5保護罩主體、6防滑突起、7第一指環、8第二指環。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參照圖1-2,一次性監護儀探頭保護裝置,包括抓緊壁套1,抓緊壁套1為圓柱形套結構,兩端通透,且抓緊壁套1的內壁設置有防滑螺紋2,抓緊壁套1的一端設置有彈性圈3,且抓緊壁套1與彈性圈3一體成型,抓緊壁套1的外壁兩側均設置有脫帶指環4,且兩側的脫帶指環4關于抓緊壁套1的圓形對稱設置,脫帶指環4包括第一指環7和第二指環8,且第一指環7與第二指環8結構相同,相互對稱設置,第一指環7與第二指環8的內徑為1cm-2cm,抓緊壁套1與脫帶指環4一體成型,抓緊壁套1遠離彈性圈3的一端設置有保護罩主體5,保護罩主體5的外表面為光滑面,抓緊壁套1和保護罩主體5形成的整體密封于真空包裝袋中,且真空包裝帶中存有潤滑劑,且抓緊壁套1與保護罩主體5一體成型,保護罩主體5為圓球型結構,且內部設置有空腔體,保護罩主體5的空腔體內壁等距離密集設置有防滑突起6,抓緊壁套1、彈性圈3、脫帶指環4、保護罩主體5和防滑突起6的材質均采用天然橡膠或聚亞安酯,且厚度為0.03mm-0.04mm。
本實用新型為一次性用品,在使用時將保護罩從真空包裝袋中取出,給探頭帶罩時,操作者手指穿過脫帶指環4,將探頭塞進保護罩主體5中,抓緊壁套1套接在探頭連接管上,彈性圈3將保護罩的勒緊在連接管壁上,防滑螺紋2和防滑突起6防止在取出探頭的時候,保護罩滑落在病人體內的情況,在保護罩使用過后,去罩時無需直接接觸罩體,通過手指穿過脫帶指環4即可將保護罩脫離探頭,方便衛生。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及其實用新型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