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美容產品,具體為一種可拆卸的多功能美容儀。
背景技術: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對外在形象越來越重視,為了提高個人形象,人們經常對臉部進行保養,在保養過程中,經常在臉部敷有乳液,然后用手抹勻,最后用毛巾進行清洗,而毛巾在長時間使用后,毛巾的粗糙度越來越大,對皮膚有損傷,且在使用毛巾時,臉部受力不均勻,會給臉部遺留部分殘渣。
為解決上述問題,因此我們提出一種可拆卸的多功能美容儀。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一種可拆卸的多功能美容儀。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
本實用新型一種可拆卸的多功能美容儀,包括手柄和美容部,所述美容部設置在手柄上端,所述手柄包括電動機、控制開關、防滑外套插頭,所述電動機安裝于手柄內部,所述控制開關連接電動機與插頭,所述防滑外套包裹手柄,所述插頭連接手柄與美容部。
進一步的,所述美容部包括按摩裝置、清潔裝置和熱敷裝置,所述按摩裝置包括插座、樞軸、轉盤和振動棒,所述清潔裝置包括插座、清潔盤、刷毛安裝孔和刷毛,所述熱敷裝置包括蒸汽加熱器、水槽、噴嘴、塑料接水盤和密封圈,所述轉盤右端面連接振動棒左端面連接樞軸,所述清潔盤表面設有刷毛安裝孔和刷毛,所述蒸汽加熱器安裝在水槽下端,所述噴嘴連接塑料接水盤。
進一步的,所述手柄與美容部為可拆卸結構。
進一步的,所述防滑外套為磨砂表面。
進一步的,所述刷毛安裝孔上密下疏。
進一步的,所述塑料接水盤上部設有密封圈。
本實用新型所達到的有益效果是:通過電動機驅動樞軸帶動振動棒震動,實現對皮膚的深度按摩,從而使洗面液深入皮膚進行清潔,幫助使用皮膚保健,甚至達到美容的效果,旋轉全方位按摩;使用上密下疏的刷毛設計,使得在清潔時可以有針對的選擇清潔程度,減少對皮膚的磨損;通過加熱器將液態水蒸發為蒸汽進行熱敷,有利于舒張毛孔深度滋養,同時促進乳液吸收達到肌膚白嫩的效果,且美容部與手柄可拆卸,方便攜帶節約資源。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一起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圖中: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可拆卸的多功能美容儀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可拆卸的多功能美容儀的按摩裝置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可拆卸的多功能美容儀的清潔裝置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可拆卸的多功能美容儀的熱敷裝置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中:1、手柄;2、電動機;3、控制開關;4、防滑外套;5、插頭;6、美容部;7、插座;8、樞軸;9、轉盤;10、震動棒;11、清潔盤;12、刷毛安裝孔;13、刷毛;14、蒸汽加熱器;15、水槽;16、噴嘴;17、塑料接水盤;18、密封圈。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選實施例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實施例1
如圖1-4所示,一種可拆卸的多功能美容儀,包括手柄1和美容部6,所述美容部6設置在手柄1上端,所述手柄1包括電動機2、控制開關3、防滑外套4插頭5,所述電動機2安裝于手柄1內部,所述控制開關3連接電動機2與插頭5,所述防滑外套4包裹手柄1,所述插頭5連接手柄1與美容部6。
所述美容部6包括按摩裝置、清潔裝置和熱敷裝置,所述按摩裝置包括插座7、樞軸8、轉盤9和振動棒10,所述清潔裝置包括插座7、清潔盤11、刷毛安裝孔12和刷毛13,所述熱敷裝置包括蒸汽加熱器14、水槽15、噴嘴16、塑料接水盤17和密封圈18,所述轉盤9右端面連接振動棒10左端面連接樞軸8,所述清潔盤11表面設有刷毛安裝孔12 和刷毛13,所述蒸汽加熱器14安裝在水槽15下端,所述噴嘴16連接塑料接水盤17,所述手柄1與美容部6為可拆卸結構,所述防滑外套4為磨砂表面,所述刷毛安裝孔12上密下疏,所述塑料接水盤17上部設有密封圈18。
需要說明的是:在使用該種可拆卸的多功能美容儀時,首先選擇想要進行美容養護的方式,通過插頭5連接,打開控制開關3,選擇按摩裝置時,電動機2驅動樞軸8連帶轉盤9運作,振動棒10對皮膚深度按摩,從而使洗面液深入皮膚進行清潔,幫助使用皮膚保健,甚至達到美容的效果,旋轉全方位按摩;選擇清潔裝置時,通過對刷毛控制,使得在清潔時可以有針對的選擇清潔程度,減少對皮膚的磨損;選擇熱敷裝置時,電動機2帶動蒸汽加熱器14工作,液態水蒸發為蒸汽從噴嘴16均勻噴灑,適宜的溫度使得毛孔舒張深度滋養,同時能夠促進乳液吸收達到肌膚白嫩的效果,且美容部6與手柄1可拆卸,方便攜帶節約資源。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