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醫療器械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新型婦產科用助產床。
背景技術:
目前,臨床上婦產科所使用的床體包括床板和床腿組成,產婦在生產過程中,由于宮縮的陣痛常常導致身體左右扭動,容易流汗,并且極易掉下產床,所以產婦需要用手緊緊抓住一些輔助物借以固定體位,而且目前臨床使用的床體不能依據醫生的需求調節高度。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新型婦產科用助產床,以解決現有技術中導致的上述多項缺陷。
一種新型婦產科用助產床,包括床體和床頭,所述床體與床頭通過支撐桿連接,所述床頭上設有腰枕、頭枕,所述腰枕、頭枕通過魔術貼與床頭連接,所述床體底部設有電動升降裝置,所述床體一側設有插頭和開關,所述電動升降裝置與插頭、開關串聯,所述床體兩側設有立桿,所述立桿上設有套管,所述套管上設有連接桿,所述連接桿與套管為一體,所述連接桿上設有腳踏板,所述腳踏板與連接桿通過螺釘連接,所述套管上設有旋鈕。
優選的,所述床頭為曲面。
優選的,所述床體兩側設有欄桿,所述欄桿與床體通過螺釘連接。
優選的,所述腳踏板底部設有托板,所述托板與腳踏板為一體。
優選的,所述腳踏板上設有吸汗布。
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該種新型婦產科用助產床,包括床體和床頭,所述床體與床頭通過支撐桿連接,可使床頭固定住,所述床頭上設有腰枕、頭枕,所述腰枕、頭枕通過魔術貼與床頭連接,可提高產婦的舒適度,所述床體底部設有電動升降裝置,所述床體一側設有插頭和開關,所述電動升降裝置與插頭、開關串聯,次此裝置可調節床體高度,便于將產婦調節到合適的高度,所述床體兩側設有立桿,所述立桿上設有套管,所述套管上設有旋鈕,套管可旋轉并固定,所述套管上設有連接桿,所述連接桿與套管為一體,所述連接桿上設有腳踏板,產婦的腳可放在上面,所述腳踏板與連接桿通過螺釘連接,連接桿用于固定腳踏板。所述床頭為曲面,避免產婦生產時身體扭動而摔落地上。所述床體兩側設有欄桿,產婦生產時可抓住欄桿,并且可進一步防護產婦摔落。所述腳踏板底部設有托板,托板可托住腳后跟,使腳部更舒適些。所述腳踏板上設有吸汗布,吸汗布是軟的,可提高產婦腳部舒適度,并且可吸汗,保持腳部干爽。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新型婦產科用助產床的主視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新型婦產科用助產床的腳踏板主視圖。
其中,1—床體,2—床頭,3—支撐桿, 4—腰枕, 5—頭枕,6—魔術貼, 7—電動升降裝置,8—插頭,9—開關,10—立桿,11—套管, 12—連接桿,13—腳踏板,14—螺釘,15—旋鈕,16—欄桿,17—托板,18—吸汗布。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如圖1和圖2所示,該種新型婦產科用助產床,包括床體1和床頭2,所述床體1與床頭2通過支撐桿3連接,可使床頭2固定住,所述床頭上設有腰枕4、頭枕5,所述腰枕4、頭枕5通過魔術貼6與床頭2連接,可提高產婦的舒適度,所述床體1底部設有電動升降裝置7,所述床體1一側設有插頭8和開關9,所述電動升降裝置7與插頭8、開關9串聯,次此裝置可調節床體1高度,便于將產婦調節到合適的高度,所述床體1兩側設有立桿10,所述立桿10上設有套管11,所述套管11上設有旋鈕15,套管11可旋轉并固定,所述套管11上設有連接桿12,所述連接桿12與套管11為一體,所述連接桿12上設有腳踏板13,產婦的腳可放在上面,所述腳踏板13與連接桿12通過螺釘14連接,連接桿12用于固定腳踏板13。
值得注意的是,所述床頭2為曲面,避免產婦生產時身體扭動而摔落地上。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床體1兩側設有欄桿16,所述欄桿16與床體1通過螺釘14連接,產婦生產時可抓住欄桿16,并且可進一步防護產婦摔落。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腳踏板13底部設有托板17,托板17可托住腳后跟,使腳部更舒適些。
此外,所述腳踏板13上設有吸汗布18,吸汗布18是軟的,可提高產婦腳部舒適度,并且可吸汗,保持腳部干爽。
基于上述,該種新型婦產科用助產床,包括床體1和床頭2,所述床體1與床頭2通過支撐桿3連接,可使床頭2固定住,所述床頭上設有腰枕4、頭枕5,所述腰枕4、頭枕5通過魔術貼6與床頭2連接,可提高產婦的舒適度,所述床體1底部設有電動升降裝置7,所述床體1一側設有插頭8和開關9,所述電動升降裝置7與插頭8、開關9串聯,次此裝置可調節床體1高度,便于將產婦調節到合適的高度,所述床體1兩側設有立桿10,所述立桿10上設有套管11,所述套管11上設有旋鈕15,套管11可旋轉并固定,所述套管11上設有連接桿12,所述連接桿12與套管11為一體,所述連接桿12上設有腳踏板13,產婦的腳可放在上面,所述腳踏板13與連接桿12通過螺釘14連接,連接桿12用于固定腳踏板13。
由技術常識可知,本實用新型可以通過其它的不脫離其精神實質或必要特征的實施方案來實現。因此,上述公開的實施方案,就各方面而言,都只是舉例說明,并不是僅有的。所有在本實用新型范圍內或在等同于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的改變均被本實用新型包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