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保健品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解酒組合物及其制備方法和應用。
背景技術:
:我國悠久的歷史,燦爛的文化,分布各地的眾多民族,醞釀了豐富多姿的民間酒俗,有的酒俗留傳至今。包括傳統的酒德和酒禮、原始宗教、祭祀、喪葬、重大節日的飲酒習俗、婚宴飲酒習俗等。長期飲酒過量可引起酒精性脂肪肝、肝硬化,也可使血壓、血糖、血脂升高,心腦血管病發病率增加。當體內酒精過量而身體難受時,這就需要將體內的酒毒消除。人們常在醉酒后用咖啡或濃茶解酒。然而,現代的研究和實踐表明,醉酒后用濃茶或咖啡解酒并不合適。喝濃茶(含茶堿)、咖啡能興奮神經中樞,有醒酒的作用。但由于咖啡喝茶堿都有利尿作用,可能加重急性酒精中毒時機體的失水,而且有可能使乙醇在轉化成乙醛后,來不及再分解就從腎臟排出,從而延長其對腎臟的毒性作用;另外,咖啡和茶堿有興奮心臟、加快心率的作用,與酒精興奮心臟的作用相加,可加重心臟的負擔;咖啡和茶堿還有可能加重酒精對胃黏膜的刺激,因此用咖啡和濃茶解酒并不合適。因此,需要一種新型的解酒配方,該配方既能夠起到醒酒解酒的作用,同時又從多種方面保養肝腎功能,使得醉酒后的人們能夠通過攝入該配方在醒酒的同時保肝、護腎。有鑒于此,特提出本發明。技術實現要素:本發明的第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解酒組合物,解酒組合物以葛根和葛花為主要解酒組分,輔以苦參、肉豆蔻、枳子等其他中藥成分在幫助醒酒的同時起到對肝臟和腎臟的保養作用。本發明的第二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所述解酒組合物口服液的制備方法,該方法通過水提工藝提取中藥材中的有效成分,再通過濃縮的方式制成口服液本發明的第三目的在于提供所述解酒組合物的應用,所述解酒組合物可以用于制備治療酒精中毒的藥物。為了實現本發明的上述目的,特采用以下技術方案:本發明的一個方面涉及一種解酒組合物,所述解酒組合物包括按重量份計的葛根5-15份、葛花5-15份、苦參5-15份、肉豆蔻3-10份、枳子8-20份、陳皮2-5份和生姜2-5份。葛根內含12%的黃酮類化合物,如葛根素、大豆黃酮苷等,還有蛋白質、氨基酸、糖、和人體必需的鐵、鈣、銅、硒等礦物質,是老少皆宜的名貴滋補品。葛根全身是寶,葛花、葛根均可解酒。俗話說千杯不醉葛根花,這就是說葛根和葛花具有很好地解酒功效。苦參具清熱燥濕、殺蟲利尿之功,《名醫別錄》載其“除伏熱腸擗,止渴,醒酒。”《本草經疏》亦載苦參“消酒,除渴,明目,止純血痢、疳痢極效。”此外,苦參還具有補腎的作用,排酒毒時往往需要通過飲水利尿,加大腎臟負擔,配方中加入苦參可以起到滋補腎臟的作用。肉豆蔻有溫中行氣,固腸止瀉,消食之功。《日華子本草》載其“調中,下氣,止瀉痢,開胃,消食。皮外絡,下氣,解酒毒,治霍亂。”《得配本草》亦認為其“消宿食,解酒毒。”枳子能治酒醉,煩熱,口渴,嘔吐,二便不利等。《滇南本草》明確提出其“治一切左癱右瘓,風濕麻木,能解酒毒。”《世醫得效方》擬枳木具子丸治“飲酒多發積”。此外,枳木具子也能解酒。陳皮本身具有解酒功效,其與肉豆蔻合用時具有協同增效的作用,生姜可以增強抵抗力,促進血液循環,加速代謝體內酒精。此外生姜還具有護肝的作用。優選地,所述解酒組合物包括按重量份計的葛根8-12份、葛花8-12份、苦參8-12份、肉豆蔻6-9份、枳子12-18份、陳皮3-4份和生姜3-4份。優選地,所述解酒組合物還包括垂盆草8-20份、三七2-5份、丹參2-5份和黃芪5-10份。本發明的另一個方面涉及使用所述解酒組合物制備的口服液。優選地,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1)將所述解酒組合物中的各組分破碎并混合;2)加水,煎煮解酒組合物1-2h;3)過濾,收集煎煮液,向濾渣內加水,再次煎煮0.5-1h;4)反復步驟3)2-4次后,收集煎煮液;5)濃縮煎煮液,得到口服液。通過水煎的方式,可以更好地提取組合物中的有效成分,促進其有效成分間的協同作用,常規制作醒酒湯的方法為浸泡中藥材,此法炮制醒酒湯時,藥材中的有效成分往往不能充分溶出,一方面造成浪費,一方面醒酒效果也欠佳。本發明通過水煎并濃縮提取液的方式,得到含有多種藥材有效成分的口服液,工藝簡單,提取率好。優選地,所述步驟2)中加入水的重量為解酒組合物總重量的8-10倍。優選地,步驟3)中加入水的重量為解酒組合物總重量的4-6倍。優選地,所述步驟5)中將煎煮液濃縮至相對密度為1.10-1.20。優選地,在得到口服液后,向其中加入重量百分比為40-50%的葡萄糖。本發明的另一個方面涉及所述解酒組合物在制備治療酒精中毒的藥物中的應用。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為:(1)本發明的解酒組合物解酒起效快,效果好;(2)本發明的解酒組合物成分健康,除了解酒效果外,還具有保肝護腎的作用;(3)本發明的解酒組合物通過特定的水提工藝得到,工藝簡單實用,操作性好,重復性好;(4)本發明的解酒組合物還可以應用于制備治療酒精中毒的藥物。具體實施方式下面將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的實施方案進行詳細描述,但是本領域技術人員將會理解,下列實施例僅用于說明本發明,而不應視為限制本發明的范圍。實施例中未注明具體條件者,按照常規條件或制造商建議的條件進行。所用試劑或儀器未注明生產廠商者,均為可以通過市售購買獲得的常規產品。實施例1制備解酒口服液取按重量份計的以下組分:葛根5份葛花15份苦參5份肉豆蔻10份枳子8份陳皮5份生姜2份,按照以下步驟進行制備:1)將所述解酒組合物中的各組分破碎并混合;2)加水,煎煮解酒組合物2h;3)過濾,收集煎煮液,向濾渣內加水,再次煎煮1h;4)反復步驟3)4次后,收集煎煮液;5)濃縮煎煮液,得到口服液。其中,所述步驟2)中加入水的重量為解酒組合物總重量的8倍。步驟3)中加入水的重量為解酒組合物總重量的4倍。所述步驟5)中將煎煮液濃縮至相對密度為1.10。實施例2制備解酒口服液取按重量份計的以下組分:葛根15份葛花5份苦參15份肉豆蔻3份枳子20份陳皮2份生姜5份,按照以下步驟進行制備:1)將所述解酒組合物中的各組分破碎并混合;2)加水,煎煮解酒組合物1h;3)過濾,收集煎煮液,向濾渣內加水,再次煎煮0.5h;4)反復步驟3)2次后,收集煎煮液;5)濃縮煎煮液,得到口服液。其中,所述步驟2)中加入水的重量為解酒組合物總重量的9倍。步驟3)中加入水的重量為解酒組合物總重量的6倍。所述步驟5)中將煎煮液濃縮至相對密度為1.20。實施例3制備解酒口服液取按重量份計的以下組分:葛根8份葛花12份苦參8份肉豆蔻9份枳子12份陳皮4份生姜3份,按照以下步驟進行制備:1)將所述解酒組合物中的各組分破碎并混合;2)加水,煎煮解酒組合物2h;3)過濾,收集煎煮液,向濾渣內加水,再次煎煮1h;4)反復步驟3)3次后,收集煎煮液;5)濃縮煎煮液,后加入50%的葡萄糖,得到口服液。其中,所述步驟2)中加入水的重量為解酒組合物總重量的8倍。步驟3)中加入水的重量為解酒組合物總重量的4倍。所述步驟5)中將煎煮液濃縮至相對密度為1.10。實施例4制備解酒口服液取按重量份計的以下組分:葛根12份葛花8份苦參12份肉豆蔻6份枳子18份陳皮3份生姜4份,按照以下步驟進行制備:1)將所述解酒組合物中的各組分破碎并混合;2)加水,煎煮解酒組合物1.5h;3)過濾,收集煎煮液,向濾渣內加水,再次煎煮0.8h;4)反復步驟3)3次后,收集煎煮液;5)濃縮煎煮液,后加入60%的葡萄糖,得到口服液。其中,所述步驟2)中加入水的重量為解酒組合物總重量的10倍。步驟3)中加入水的重量為解酒組合物總重量的6倍。所述步驟5)中將煎煮液濃縮至相對密度為1.20。實施例5制備解酒口服液取按重量份計的以下組分:葛根10份葛花10份苦參10份肉豆蔻8份枳子15份陳皮4份生姜4份,按照以下步驟進行制備:1)將所述解酒組合物中的各組分破碎并混合;2)加水,煎煮解酒組合物2h;3)過濾,收集煎煮液,向濾渣內加水,再次煎煮1h;4)反復步驟3)4次后,收集煎煮液;5)濃縮煎煮液,后加入40%的葡萄糖,得到口服液。其中,所述步驟2)中加入水的重量為解酒組合物總重量的10倍。步驟3)中加入水的重量為解酒組合物總重量的5倍。所述步驟5)中將煎煮液濃縮至相對密度為1.15。實驗例實用本發明的口服液對醉酒后的人士進行醒酒,累計500人次,其中,實施例1-5中的組合物分別實用100人次,醉酒人士在醉酒當天被給予本發明實施例1-5中的口服液,并在醉酒后的一周內服用本口服液調理肝腎,結果如下表所示,其中肝腎保健效果為服用一周后,醉酒人士綜合自身狀況進行的自評,統計滿意人數:當天醒酒次日無宿醉現象肝腎保健效果實施例1779176實施例2819079實施例3859191實施例4889385實施例5919989由此可見,本發明的醒酒組合物在使用當天可以使得大部分醉酒人士醒酒,并且絕大多數人士在醉酒后通過服用本發明的口服液可以避免宿醉現象,此外,本發明的醒酒組合物服用一個階段后,還具有肝腎保健的作用,在醒酒的同時,可以調理肝腎。實例李某,55歲,女,沁縣小河村人午間參宴,飲酒6兩,自覺心胸煩悶,惡心欲吐,眩暈,步態不穩,上腹部飽滿,重按疼痛,語音高亢。面色實紅,微汗,酒氣逼人。使用本發明口服液,休息頃刻后,癥狀消失,次日無宿醉現象。實例2羅某,29歲,沁縣城小河村人晚間赴宴,席間飲酒8兩,嘔吐不止,眩暈,不省人事,喂以本發明的口服液,半小時后意識恢復,休息1小時后,可以正常行動,次日繼續服用本發明的口服液,無宿醉現象。盡管已用具體實施例來說明和描述了本發明,然而應意識到,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的情況下可以作出許多其它的更改和修改。因此,這意味著在所附權利要求中包括屬于本發明范圍內的所有這些變化和修改。當前第1頁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