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化妝品技術領域,更具體地說,本發明涉及一種白牦牛骨膠原蛋白肽美白保濕化妝品及其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膠原蛋白是一種存在于細胞間質的結構蛋白質,它廣泛分布于動物結締組織中,膠原蛋白作為功能性生物大分子,具有多種特性:如沒有細胞毒性、可調控的生物降解速度、能特異促進或抑制細胞—材料的相互作用、生理條件的生物化學相容性優良等諸多優點。膠原蛋白在酸、堿、熱、酶的作用下水解,會產生氨基酸組成相似的膠原蛋白水解產物。膠原及其水解物與人皮膚膠原的結構相似、相容性好,存在著離子鍵、氫鍵等相互作用,極易被人體的皮膚、毛發等所吸收和利用。通過透皮吸收進入皮膚上皮細胞內的膠原蛋白水解產物促進了透明質酸合成酶的活性,同時,通過皮膚吸收的膠原蛋白水解產物也有利于皮下疏松結締組織的膠原蛋白代謝,從而提高皮膚吸附水分的能力和增強皮膚的彈性,并且由于其對皮膚沒有刺激作用,常作為化妝品添加劑或原料。據美國CTFA化妝品原料手冊錄用的天然物質和《功能性化妝品原料》中的介紹,選用的天然物質中都有膠原蛋白或其水解產物(如羥脯氨酸、脯氨酸和絲氨酸等)。
白牦牛在高原惡劣環境下生長繁育,其進化過程賦予其抵御缺氧和高紫外線等惡劣條件,保持自身健康強壯的基因。體現在其骨骼上,牦牛骨的密度大,膠原蛋白含量高,其中所含氨基酸豐富而且全面,是極為優良的膠原蛋白原料。相比普通牛,白牦牛自由地生長在海拔3000米以上綠色生態的大草原環境中,食用無污染自然生長的綠色草料,具有更高的生物安全性和優良的生物學特性,在高級化妝品或功能性化妝品的開發上具有極大潛力。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一個目的是解決至少上述問題,并提供至少后面將說明的優點。
本發明還有一個目的是提供了一種白牦牛骨膠原蛋白肽美白保濕化妝品,該化妝品可以為面霜類型,也可以為乳液類型,其能夠在皮膚上形成保濕屏障,減少皮膚水分蒸發,達到天然保濕、美白、防皺、祛斑的效果。
本發明還有一個目的是提供了一種白牦牛骨膠原蛋白肽美白保濕化妝品的制備方法,該制備方法簡單,能實現工業化生產。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白牦牛骨膠原蛋白肽美白保濕化妝品,其由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制成:
白牦牛骨膠原蛋白肽8~18%,蝸牛粘液提取物4~8%,植物有效成分添加劑7~15%,霍霍巴油4~8%,添加劑15~39%,剩余部分為去離子水;其中,各原料的百分比之和為100%。
優選的是,所述的白牦牛骨膠原蛋白肽美白保濕化妝品中,所述添加劑包括丁二醇、聚二甲基硅氧烷、角鯊烷、海藻糖、泛醇、透明質酸鈉、煙酰胺、尼泊金甲酯、尼泊金丙酯、硬脂酸、紅沒藥醇以及輔助添加劑,所述輔助添加劑為鯨蠟硬脂醇或者霍霍巴蠟PEG-120酯類。
優選的是,所述的白牦牛骨膠原蛋白肽美白保濕化妝品中,所述添加劑中的各組分在化妝品中的含量分別為:
丁二醇5~8%,聚二甲基硅氧烷4~8%,角鯊烷2~5%,海藻糖2~5%,泛醇1~4%,透明質酸鈉0.1~0.5%,煙酰胺1~3%,尼泊金甲酯0.2~0.4%,尼泊金丙酯0.2~0.4%,硬脂酸1~4%,紅沒藥醇0.2~0.5%,輔助添加劑0.4~0.6%。
優選的是,所述的白牦牛骨膠原蛋白肽美白保濕化妝品中,所述植物有效成分添加劑包括4~8%的甘草提取物、2~5%的庫拉索蘆薈葉汁粉以及1~2%的紅景天提取物。
優選的是,所述的白牦牛骨膠原蛋白肽美白保濕化妝品中,所述白牦牛骨膠原蛋白肽是從白牦牛的骨頭中提取得到的。
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白牦牛骨膠原蛋白肽美白保濕化妝品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一、按照重量百分比計,將硬脂酸與去離子水混合均勻,再順次加入丁二醇、泛醇、庫拉索蘆薈葉汁粉、透明質酸鈉、海藻糖、白牦牛骨膠原蛋白肽以及角鯊烷,得固液混合物,將固液混合物加熱到50~65℃至固體溶解,并保溫30分鐘,然后冷卻至室溫后加入尼泊金甲酯,攪拌均勻后得到第一溶液;
步驟二、按照重量百分比計,將輔助添加劑、聚二甲基硅氧烷、霍霍巴油、蝸牛粘液提取物、甘草提取物、紅景天提取物、紅沒藥醇以及煙酰胺進行混合,將混合物加熱至50~65℃,并保溫30分鐘,待冷卻至室溫后加入尼泊金丙酯,得到第二溶液;
步驟三、將第一溶液和第二溶液混合后進行均質,將均質后的混合溶液置于90~100℃的水浴鍋中進行保溫,待冷卻至一定溫度時進行無菌分裝,得到白牦牛骨膠原蛋白肽美白保濕化妝品;例如為95℃的水浴鍋,冷卻至接近室溫時進行無菌分裝;
其中,所述步驟一和所述步驟二中的加熱以及保溫過程均執行攪拌操作。例如,步驟一和步驟二中的加熱溫度均為60℃。
優選的是,所述的白牦牛骨膠原蛋白肽美白保濕化妝品的制備方法中,所述白牦牛骨膠原蛋白肽的提取方法包括:
預處理:對白牦牛的骨頭進行除雜和干燥,將干燥后的白牦牛的骨頭粉碎至30~150目,得到骨粉;
高壓酶解:將骨粉分散在酶溶液中,并加入緩沖溶液至pH為4~9,于溫度為30~70℃、壓力為100~700Mpa的條件下酶解0.1~36h;
后處理:對酶解產物進行固液分離,得到膠原蛋白液和固體殘渣,對所述膠原蛋白液進行濃縮及凍干,得到白牦牛骨膠原蛋白肽;
其中,所述高壓酶解過程中,骨粉的質量與酶溶液的體積比1:1~1:15。
優選的是,所述的白牦牛骨膠原蛋白肽美白保濕化妝品的制備方法中,所述酶溶液中的酶為菠蘿蛋白酶、木瓜蛋白酶、胃蛋白酶以及胰蛋白酶中的至少一種,所述酶溶液中酶的加入量為1000~7000U/g。
優選的是,所述的白牦牛骨膠原蛋白肽美白保濕化妝品的制備方法中,所述高壓酶解處理的溫度為40~50℃,壓力為150~700Mpa,酶解時間為0.2~24h。
優選的是,所述的白牦牛骨膠原蛋白肽美白保濕化妝品的制備方法中,所述高壓酶解處理過程中,所述骨粉的質量與所述酶溶液的體積之比為1:2~1:7;并用緩沖溶液調節pH值為5~7。
本發明至少包括以下有益效果:
1、本發明所述的白牦牛骨膠原蛋白肽美白保濕化妝品具有保濕和修復的功能:白牦牛骨膠原蛋白肽能深入皮膚深層組織,可營養、滋潤、修復、潤澤、賦活細胞,調節細胞內環境,增強肌體免疫力,凈化血液,促進血液循環,并且蝸牛粘液提取物促進了化妝品的保濕作用。
2、本發明所述的白牦牛骨膠原蛋白肽美白保濕化妝品具有滋潤和防皺功能:白牦牛骨膠原蛋白肽水解物具有較強的皮膚滲透能力及易消化吸收特性,并能有效的提供皮膚新陳代謝所需要的氨基酸,能夠促進皮膚成纖維細胞分化,增強細胞增殖,促進膠原和透明質酸合成;改善皮膚彈性,提高皮膚真皮和表皮的功能。
3、本發明所述的白牦牛骨膠原蛋白肽美白保濕化妝品具有美白和防曬功能:白牦牛骨膠原蛋白水解物可以有效阻擋紫外線對皮膚的直接照射,并有效吸收紫外線,減少紫外線對黑色素細胞的刺激,從根本上抑制或減少黑色素的形成,防止黑色素沉積;甘草提取物作為天然植物美白劑,更促進了本發明所述化妝品的抑制黑色素作用。
4、本發明所述的白牦牛骨膠原蛋白肽美白保濕化妝品白牦牛骨膠原蛋白肽與透明質酸、煙酰胺等的復合使用可增強化妝品的保濕抗衰老功能;白牦牛骨膠原蛋白肽與霍霍巴油、紅景天提取物的復合使用可增強化妝品的保濕滋潤抗氧化功能。
5、本發明提供的白牦牛骨膠原蛋白肽美白保濕化妝品顯著優點是在皮膚上形成保濕屏障,減少皮膚水分蒸發,滋潤肌膚,平衡油脂,幫助皮膚膠原蛋白的重建及彈性膠原蛋白的再生和更新,并阻擋紫外線對皮膚的直接照射,延緩皮膚衰老、抑制和減少黑色素的形成,增強皮膚彈性。
6、本發明提供的白牦牛骨膠原蛋白肽美白保濕化妝品的制備方法簡單,能制得面霜型美白保濕化妝品以及乳液型美白保濕化妝品,能實現工業化生產。
本發明的其它優點、目標和特征將部分通過下面的說明體現,部分還將通過對本發明的研究和實踐而為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所理解。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做進一步的詳細說明,以令本領域技術人員參照說明書文字能夠據以實施。
應當理解,本文所使用的諸如“具有”、“包含”以及“包括”術語并不排除一個或多個其它元件或其組合的存在或添加。
本發明所述的美白保濕化妝品中白牦牛骨膠原蛋白肽的制備方法為:
首先清除白牦牛的骨頭上的異物,干燥、粉碎,粉碎細度為過40~150目篩;再將白牦牛骨的粉末分散于胃蛋白酶溶液中,白牦牛骨的粉末的質量與酶的體積之比為1:2~1:7,優選1:5;
然后加緩沖溶液調節至pH為5~7,于溫度為40~50℃、壓力為150~700Mpa的條件下酶解0.2~24h;
再將酶解產物進行固液分離,得到膠原肽液與固體殘渣,然后濃縮、冷凍干燥,制成白牦牛骨膠原蛋白肽粉。
以下通過實施例1~3對本發明進行說明,其中,實施例1~3中的化妝品的原料及原料組成詳見表1。
表1實施例1~3中的化妝品配方
實施例1~3所述的美白保濕化妝品的制備方法具體為:
(1)、將硬脂酸與去離子水混合均勻后,順次加入丁二醇、泛醇、庫拉索蘆薈葉汁粉、透明質酸鈉、海藻糖、白牦牛骨膠原蛋白肽、角鯊烷,在攪拌機上溶解,加溫至60℃,維持30分鐘,冷卻至室溫后加入尼泊金甲酯,攪拌均勻,得到第一溶液;
(2)、在另一容器中依次加入鯨蠟硬脂醇、聚二甲基硅氧烷、霍霍巴油、蝸牛提取物、甘草提取物、紅景天提取物、紅沒藥醇、煙酰胺,在攪拌機上升溫至60℃,攪拌保溫30分鐘,冷卻至室溫后加入尼泊金丙酯得到第二溶液;
(3)、將第一溶液與第二溶液混合,用均質機均質后,于95℃水浴鍋中保溫15分鐘,冷卻至接近室溫,無菌分裝制得產品。鯨蠟硬脂醇還可以用霍霍巴蠟PEG-120酯類代替。
經檢測,實施例1、2、3中的白牦牛骨膠原蛋白肽美白保濕面霜的保水量達到85%。
使用相同的方法可制備得到乳液:將制備的白牦牛骨膠原蛋白保濕抗衰老乳液7ml待驗樣品灌入10ml離心管中,用軟木塞塞好,放人預先調節到(38±1)℃的電熱恒溫培養箱內,保持1小時后,立即移入室溫放置的離心機中,在轉速為3000r/min的條件下離心30min,取出離心管,沒有發現分層現象。
盡管本發明的實施方案已公開如上,但其并不僅僅限于說明書和實施方式中所列運用,它完全可以被適用于各種適合本發明的領域,對于熟悉本領域的人員而言,可容易地實現另外的修改,因此在不背離權利要求及等同范圍所限定的一般概念下,本發明并不限于特定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