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頭戴式導盲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可對用戶周圍環境進行探測,并形成被探測物體的位置信息的激光雷達系統;
根據所述被探測物體的位置信息形成路況信息,并根據所述路況信息形成提示控制指令的控制器;
根據所述控制指令輸出路況提示信息的提示裝置;以及
可穿戴于用戶頭部,用于安裝所述激光雷達系統、控制器以及提示裝置的固定結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戴式導盲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雷達系統包括:
探測用戶周圍360度范圍的環境情況的第一激光雷達;以及
探測用戶前方路況的第二激光雷達。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頭戴式導盲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激光雷達為單個可進行360度范圍探測的激光雷達,或者由多個激光雷達拼接組成,以進行360范圍的掃描檢測。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頭戴式導盲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激光雷達為可通過結構光對路況進行探測的結構光激光雷達,所述結構光激光雷達包括:
結構光發射模塊,用于生成并發射結構光信號;
信號采集模塊,用于采集所述結構光發射模塊發出的,由被探測物體反射回來的反射結構光信號;以及
信號處理模塊,用于控制結構光發射模塊產生結構光信號,以及根據所述反射結構光信號在所述信號采集模塊上的位置信息,處理得到被探測物體的距離信息。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頭戴式導盲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結構光信號由所述結構光發射模塊的輸出端發射出去,所述結構光信號以所述輸出端為頂點,形成一束位于同一個平面上、具有一定夾角的出射光,所述出射光的夾角在0~180度范圍內。
6.如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頭戴式導盲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激光雷達的輸出端的法向與所述第一激光雷達的掃描平面的夾角在30~80度范圍內。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戴式導盲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包括:
用于接收被探測物體的距離信息的信號接收模塊;
將所述被探測物體的距離信息進行處理,形成路況信息的數據處理模塊;
將所述路況信息轉換成提示控制指令的信號轉換模塊;以及
將所述提示控制指令輸出至所述提示裝置的信號傳輸模塊。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戴式導盲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裝置包括一可根據所述提示控制指令輸出提示信息的提示信息輸出單元,所述提示信息輸出單元包括:
語音提示模塊、振動提示模塊,及觸覺反饋提示模塊中的一種或多種組合。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戴式導盲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頭戴式導盲設備還包括一定位裝置,所述定位裝置包括:
用于獲取設備的定位信息的GPS模塊;以及
將所述定位信息發送至相關聯的終端或后臺服務器的無線通信模塊。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戴式導盲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頭戴式導盲設備上還設有可進行呼救或被動防碰撞的信號指示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