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除臭劑,尤其涉及一種化工廠除臭劑。
背景技術:
伴隨著中國經濟高速發展,中國的化工產品價格也在節節攀升。一位內部人士說,當年有的化工產品價格甚至能達到原材料成本的5至6倍。所以說,一個地區的化工產業可以極好地帶動該地區的經濟發展。
化工廠多依水而建,往往充足的水源可以吸引更多的化工企業。但是,中國的化工產業因此存在很多問題。很多企業一般不愿意購買處理污染的設備。這導致了嚴重的空氣污染和水污染。政府對此屢禁不止,所以目前的化工產業也成為了污染的代名詞。例如吉林的一次化工廠爆炸,污染了松花江的水質,致使哈爾濱停水一周多。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的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一種一種對化工廠中惡臭能夠進行有效的去除,不產生有毒及危險氣體,清潔了化工廠生產環境,該除臭劑制備工藝簡單,所用原料易得,成本較低的除臭劑。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化工廠除臭劑,其特征在于:按質量份計,包括以下物質:水2400~2900份,薄荷醇200~240份,水楊酸320~420份,烏洛托品40~55份,苯乙酸30~45份,羧甲基纖維素10~25份,土槿皮酊100~140份。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按質量份計,包括以下物質:水2500份,薄荷醇200份,水楊酸320份,烏洛托品40份,苯乙酸30份,羧甲基纖維素10份,土槿皮酊100份。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按質量份計,包括以下物質:水2800份,薄荷醇220份,水楊酸360份,烏洛托品45份,苯乙酸40份,羧甲基纖維素15份,土槿皮酊120份。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按質量份計,包括以下物質:水2900份,薄荷醇240份,水楊酸420份,烏洛托品55份,苯乙酸45份,羧甲基纖維素25份,土槿皮酊140份
上述技術方案中的化工廠除臭劑,是由以下步驟制得:
1)土槿皮酊制備方法:取土槿皮,暗金責罰加10倍的乙醇,于室溫
下浸72h,過濾即得;
2)水楊酸和烏洛托品加水溶解,加入土槿皮酊和薄荷醇;
3)苯乙酸與羧甲基纖維素混合均勻,將2)所得物料與其混合均勻,
靜置48h,即得本發明的除臭劑。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的除臭劑對化工廠中惡臭能夠進行有效的去除,不產生有毒及危險氣體,清潔了化工廠生產環境,該除臭劑制備工藝簡單,所用原料易得,成本較低。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實施例1:
一種化工廠除臭劑,按質量份計,包括以下物質:水2500份,薄荷醇200份,水楊酸320份,烏洛托品40份,苯乙酸30份,羧甲基纖維素10份,土槿皮酊100份。
上述技術方案中的化工廠除臭劑,是由以下步驟制得:
1)土槿皮酊制備方法:取土槿皮,暗金責罰加10倍的乙醇,于室溫下浸72h,過濾即得;
2)水楊酸和烏洛托品加水溶解,加入土槿皮酊和薄荷醇;
3)苯乙酸與羧甲基纖維素混合均勻,將2)所得物料與其混合均勻,靜置48h,即得本發明的除臭劑。
該除臭劑能夠對化工廠中惡臭能夠進行有效的去除,不產生不對有毒及危險氣體,不對化工廠生產環境產生影響。
實施例2:
一種化工廠除臭劑,按質量份計,包括以下物質:水2800份,薄荷醇220份,水楊酸360份,烏洛托品45份,苯乙酸40份,羧甲基纖維素15份,土槿皮酊120份。
該種化工廠除臭劑制備方法同實施例1。
實施例3:
一種化工廠除臭劑,按質量份計,包括以下物質:水2900份,薄荷醇240份,水楊酸420份,烏洛托品55份,苯乙酸45份,羧甲基纖維素25份,土槿皮酊140份。
該種化工廠除臭劑制備方法同實施例1。
本發明的除臭劑對化工廠中惡臭能夠進行有效的去除,不產生有毒及危險氣體,清潔了化工廠生產環境,該除臭劑制備工藝簡單,所用原料易得,成本較低。
以上內容是結合具體的優選實施方式對本發明所作的進一步詳細說明,不能認定本發明的具體實施只局限于這些說明。對于本發明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簡單推演或替換,都應當視為屬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