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色鞋底系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 本實施方案總體上涉及鞋類制品,并且更特別地涉及具有鞋底系統的鞋類制品。
【背景技術】
[0002]鞋類制品一般包括兩個主要組成:鞋面系統和鞋底系統。鞋面通常由多種材料組分(例如,紡織品、聚合物片層、泡沫層、皮革、合成皮革)形成,所述多種材料組分被縫合或粘附性地結合在一起,以在鞋類的內部形成用于舒適地并且緊固地接納腳的空隙。更具體地,鞋面形成在腳的腳背和腳趾區域上、沿著腳的內側和外側、并圍繞腳的后跟區域延伸的結構。鞋面也可結合有系帶系統,以調整鞋類的適合度,并允許腳進入鞋面內的空隙和從鞋面內的空隙中移除。
【發明內容】
[0003]在一個方面中,一種用于鞋類制品的鞋底系統包括囊構件,該囊構件包括外阻擋層和內腔,該內腔填充有流體。鞋底系統還包括外底構件,該外底構件包括用于接觸地表面的外表面和與囊構件接觸的內表面。囊構件包括外阻擋層的第一囊部分和外阻擋層的第二囊部分,外底構件包括第一外底部分和第二外底部分。第一囊部分包括與第一顏色對應的第一染料,第二囊部分包括與第二顏色對應的第二染料,第二顏色基本不同于第一顏色。第一外底部分由具有第一顏色的橡膠材料制成,第二外底部分由具有第二顏色的橡膠材料制成。
[0004]在另一方面中,一種用于鞋類制品的鞋底系統包括:囊構件,該囊構件包括外阻擋層和內腔,該內腔填充有流體。鞋底系統還包括中底構件,該中底構件適于面對囊構件,其中,中底構件布置為比囊構件距離鞋底系統的地面接觸表面更遠。囊構件包括外阻擋層的第一囊部分和外阻擋層的第二囊部分。中底構件包括第一中底部分和第二中底部分。第一囊部分包括與第一顏色對應的第一染料,第二囊部分包括與第二顏色對應的第二染料,第二顏色不同于第一顏色。第一中底部分包括具有第一顏色的外涂層,第二中底部分包括具有第二顏色的外涂層。
[0005]在另一方面中,一種用于鞋類制品的鞋底系統包括:囊構件,該囊構件包括外阻擋層和內腔,該內腔填充有流體;中底構件,該中底構件包括與囊構件的第一表面接觸的內表面;以及外底構件,該外底構件包括用于接觸地表面的外表面和與囊構件的第二表面接觸的內表面。囊構件包括為囊構件提供顏色的至少一種染料。中底構件包括為中底構件提供顏色的至少一個涂層。另外,囊構件的至少一部分、中底構件的至少一部分以及外底構件的至少一部分具有匹配的顏色。
[0006]實施方案的其他系統、方法、特征和優點對于一名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在研究以下附圖和詳細描述時將變得明顯。意在使所有這些附加的系統、方法、特征和優點均包括在本說明書和本
【發明內容】
內,在實施方案的范圍內,并且由所附權利要求來保護。
【附圖說明】
[0007]參照以下附圖和說明可更好地理解實施方案。附圖中的部件不一定按比例繪制,而是將重點放在說明所述實施方案的原理。此外,在附圖中,貫穿不同的視圖,相同的附圖標記表示相應的零部件。
[0008]圖1是鞋底系統的實施方案的不意性等距視圖;
[0009]圖2是鞋底系統的實施方案的示意性分解等距視圖;
[0010]圖3是鞋底系統的實施方案的示意性側視圖;
[0011]圖4是鞋底系統的實施方案的不意性仰視圖;
[0012]圖5是包含插入件的鞋底系統的囊構件的頂面的實施方案的示意性等距視圖;
[0013]圖6是包含插入件的鞋底系統的囊構件的底面的實施方案的示意性等距視圖;
[0014]圖7是囊構件的實施方案的示意性等距視圖;
[0015]圖8是中底構件和囊構件的實施方案的示意性等距視圖;
[0016]圖9是包括鞋底系統的一部分的放大的局部剖視圖的鞋底系統的實施方案的不意性等距視圖;
[0017]圖10是用于對囊構件進行染色的過程的實施方案的示意性等距視圖;
[0018]圖11是鞋底系統的另一實施方案的不意性側視圖;
[0019]圖12是鞋底系統的實施方案的不意性仰視圖;
[0020]圖13是鞋底系統的另一實施方案的不意性側視圖;以及
[0021]圖14是鞋底系統的實施方案的示意性仰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2]圖1和2示出了鞋底系統100的實施方案的示意性等距視圖。出于說明的目的,以與鞋類物品制品的其他部件隔離的形式示出鞋底系統100。然而,應該理解的是,鞋底系統100可以用作各種不同類型的鞋類的鞋底,包括但不限于:登山鞋、英式足球鞋、美式足球鞋、運動鞋、跑鞋、交叉訓練鞋、橄欖球鞋、籃球鞋、棒球鞋以及其他種類的鞋。此外,在一些實施方案中,鞋底系統100可以被構造成用于各種類型的非運動相關的鞋類,包括但不限于:拖鞋、涼鞋、高跟鞋類、便鞋以及其他種鞋類。
[0023]參考圖1,出于參照的目的,鞋底系統100可以分成腳前部10、腳中部12和后跟部14。腳前部10可以總體上與連接跖骨與趾骨的腳趾和關節相關聯。腳中部12可以總體上與腳弓相關聯。類似地,后跟部14可以總體上與腳的包括跟骨的后跟相關聯。另外,鞋底系統100可以包括外側16和內側18。特別地,外側16和內側18可以是鞋底系統100的相對兩側。此外,外側16和內側18 二者均可以延伸穿過腳前部10、腳中部12和后跟部14。
[0024]應該理解的是,腳前部10、腳中部12和后跟部14僅出于描述的目的,而并不旨在界定鞋底系統100的精確區域。類似地,外側16和內側18意在總體上表示制品的兩側,而不是將鞋底系統100精確地界定成兩半。
[0025]為了保持一致性和便利性,在整個與所圖示的實施方案對應的詳細說明中使用了方向性形容詞。如在整個本詳細描述中以及權利要求中使用的術語“縱向”指的是沿鞋底系統的長度延伸的方向。在某些情況下,縱向方向可以從鞋底系統的腳前部至鞋底系統的后跟部延伸。還有,如在整個本詳細描述中以及權利要求中使用的術語“橫向”指的是沿著鞋底系統的寬度延伸的方向。換言之,橫向方向可以在鞋底系統的內側與外側之間延伸。此夕卜,如在整個本詳細描述中以及權利要求中使用的術語“豎向”指的是總體上垂直于橫向方向和縱向方向的方向。例如,在鞋底系統被平坦地放置在地表面上時,豎向方向可以從地表面向上延伸。另外,術語“近端”指的是鞋底系統的在鞋類制品被穿著時靠近腳的一部分的一部分。類似地,術語“遠端”指的是鞋底系統的在鞋類制品被穿著時遠離腳的一部分的一部分。應當理解這些方向性形容詞中的每個方向性形容詞可以用于描述鞋底系統的單個部件,諸如外底構件、中底構件、囊構件以及可能地鞋底系統的其他部件。
[0026]鞋底系統100可以為相關鞋類制品提供多種功能。在一些實施方案中,鞋底系統100可以構造成為制品100提供附著摩擦力/抓地性。除了提供附著摩擦力/抓地性,在行走、跑步或其他步行活動期間在腳與地面之間被壓縮時,鞋底系統100可以減弱地面的反作用力。鞋底系統100的構造在不同的實施方案中顯著地變化以包括各種常規的或非常規的結構。在某些情況下,鞋底系統100的構造可以根據該鞋底系統100會被用于的一種或更多種類型的地面來構造。地面的示例包括但不限于:天然草皮、人造草皮、泥地、以及其他表面。
[0027]當作為鞋類制品的零部件時,鞋底系統100可被緊固至鞋面并且可以在鞋類制品被穿著時在腳與地面之間延伸。在不同的實施方案中,鞋底系統100可以包括不同的部件。例如,鞋底系統100可以包括外底,中底和/或內鞋底。在某些情況下,一個或更多個這些部件可以是可選的。以下討論鞋底系統100的示例性實施方案的某些部件。
[0028]圖3圖示了鞋底系統100的示意性側視圖。盡管圖3圖示出鞋底系統100的外側16,應當理解的是,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內側18可以基本類似于外側16。圖4圖示出鞋底系統100的仰視圖。
[0029]現在參照圖1至圖4,鞋底系統100的實施方案可以包括有利于包括牽引/抓地/附著摩擦、緩沖、支撐、能量返回的特征以及可能的其他特征的多個部件。在一些實施方案中,鞋底系統100可以包括至少三個獨立的部件或構件:外底構件140、囊構件160和中底構件180。
[0030]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夕卜底構件140包括內表面142和外表面144。外表面144可以是地面接觸表面,即,可被構造成在鞋類制品處于使用中時接觸地面。為了便于牽引/抓地/附著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