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焊接鞋面的鞋類物品的制作方法
【專利說明】具有焊接鞋面的鞋類物品
[0001]相關申請的交叉引用
[0002]本申請是于2012年11月29日公布的Schaefer等人的美國專利申請公開號2012/0297643的部分繼續申請(CIP),其要求2011年5月27日提交的美國臨時專利申請第61/460,776號的優先權。這兩個申請的全部公開內容在此通過引用并入本文。
[0003]背景
[0004]本發明大體涉及用于鞋類物品的材料結構,并且更特別涉及用于鞋類物品的鞋面的材料結構。
[0005]常規的運動鞋類物品包括兩個主要元件:鞋面和鞋底結構。鞋面為足部提供覆蓋物,舒適地接納足部并且使足部相對于鞋底結構固定地定位。鞋底結構被固定到鞋面的下部部分,并且通常定位在足部和地面之間。除了在步行、跑步以及其他走動活動過程中衰減地面反作用力(即,提供緩沖)外,鞋底結構還可以例如影響足部運動(如,通過抵抗內翻)、賦予穩定性以及提供附著摩擦力。因此,鞋面和鞋底結構共同作用以提供適于廣泛的體育活動的舒適結構。
[0006]鞋面通常由多個材料元件形成,多個材料元件可以被縫合或膠著地結合在一起以界定鞋類內部的用于舒適地且固定地接納足部的腔(void)或室(cavity)。更具體地,鞋面形成在腳的腳背和腳趾區域上方沿著腳的外側和內側并在腳的腳跟區域周圍延伸的結構。鞋面還可以并入鞋帶系統以打開和關閉通向腔或室的開口并且調整鞋類在鞋面內的貼合性。另外,鞋面可以包括在鞋帶系統下方延伸的鞋舌以提高鞋類的可調整性和舒適性,并且鞋面可包含鞋跟穩定器或其他穩定結構。
[0007]鞋面還可包括用于改進貼合性、舒適性和性能的裝置。材料的選擇和放置可被用來實現某些期望的特征。許多類型的鞋類的設計通常由相互沖突的因素推動。僅舉一個示例,通常期望的是,運動鞋具有在特定運動努力期間支撐并且保護穿用者的足部的構造。然而,“透氣性”也是許多類型的運動鞋的理想品質。特別地,透過鞋的鞋面在鞋內部和鞋外部之間流動的空氣可以幫助緩解熱量和汗水的影響,熱量和汗水通常在體育活動期間在腳周圍產生。然而,許多提供支撐和足部保護的材料可能阻擋空氣和濕氣流動通過鞋面。相反地,許多幫助空氣和濕氣流動的材料幾乎不向穿用者的足部提供支撐或保護。
[0008]—種解決方案是制造其中某些部分由支撐性材料/保護性材料形成并且某些部分由可透氣的材料形成的鞋。然而,這可能增加制造工藝的復雜性并且增大成本。另外,材料連接技術諸如縫合和粘合劑的使用可能為鞋類增重。此外,鞋類設計(包括運動鞋類設計)也是由美學推動的。為制造復雜的鞋開發的復雜生產工藝可能潛在地限制制造者改變該鞋的設計以實現不同的美學效果的能力。
[0009]概述
[0010]在一方面,本公開涉及一種鞋類物品,其具有被固定地附接到鞋面的鞋底結構,鞋面被配置為接納穿用者的足部。鞋面可以包括表層,其形成鞋面的外表面的至少一部分。鞋面還可以包括增強材料,其選擇性地位于內部并且鄰近表層的部分,從而界定表層的增強部分和表層的未增強部分。增強材料可在結合區通過焊接與表層選擇性地連接在一起,結合區具有外暴露表面,外暴露表面界定鞋面的外表面的一部分。另外,表層可具有第一顏色,并且結合區的外暴露表面可具有第二顏色,第二顏色不同于第一顏色。
[0011]在另一方面,本公開涉及一種鞋類物品,其具有被固定地附接到鞋面的鞋底結構,該鞋面界定配置為接納穿用者的足部的內腔。鞋面可包括表層,其形成所述鞋面的外表面的至少一部分,表層由網格材料形成。另外,鞋面可包括增強材料,其選擇性地位于內部并且鄰近表層,從而界定表層的增強部分和表層的未增強部分。表層的未增強部分可通過表層的網格材料向由鞋面界定的內腔提供直接通風。另外,增強材料可在結合區通過焊接與表層選擇性地連接在一起,結合區具有外暴露表面,外暴露表面界定鞋面的外表面的一部分。而且,表層可具有第一顏色并且結合區的外暴露表面可具有第二顏色,第二顏色不同于第一顏色。
[0012]在另一方面,本公開涉及一種鞋類物品,其具有被固定地附接到鞋面的鞋底結構,鞋面配置為接納穿用者的足部。鞋面可以包括形成鞋面的外表面的至少一部分的表層。鞋面還可以包括增強材料,其選擇性地位于內部并且鄰近表層的部分,從而界定表層的增強部分和表層的未增強部分。增強材料可在結合區通過焊接與表層選擇性地連接在一起,結合區具有外暴露表面,其界定鞋面的外表面的一部分。另外,表層可以具有第一顏色,并且增強材料可以具有第二顏色,第二顏色不同于第一顏色。而且,結合區的外暴露表面可包括增強材料的部分,從而為結合區的外暴露表面提供與增強材料實質相同的顏色。
[0013]在另一方面,本公開涉及一種制造鞋類物品的方法,包括形成配置為接納穿用者的足部的鞋面。方法可以包括利用焊接將內部增強材料選擇性地附接到表層。方法還可以包括布置表層以形成鞋面的外表面的至少一部分。表層可具有第一顏色,并且增強材料可具有不同于所述第一顏色的第二顏色。將內部增強材料焊接到表層可形成結合區,結合區具有外暴露表面,外暴露表面界定鞋面的外表面的一部分,結合區的外暴露表面包括增強材料的部分,從而為結合區的外暴露表面提供不同于表層的顏色。
[0014]附圖簡要描述
[0015]參考下列附圖和說明,可以更好地理解本發明。圖中的部件不一定按比例繪制,而是將重點放在說明本發明的原理上。此外,在附圖中,相同的參考標記表示貫穿不同視圖的相應的部分。
[0016]圖1示出了鞋類物品的實施方案的透視圖;
[0017]圖2示出了在圖1中示出的鞋類物品的分解圖;
[0018]圖3示出了在圖1中示出的鞋類物品的另一個透視圖;
[0019]圖4示出了在圖1中示出的鞋類物品的后透視圖和內部視圖;
[0020]圖5示出了在圖4中示出的鞋類物品的視圖的一部分的放大版本;
[0021]圖6示出了鞋類物品和鞋類物品的鞋面的放大部分的透視圖;
[0022]圖7示出了沿圖3的線4-4截取的橫截面圖;
[0023]圖8示出了根據另一個實施方案的鞋類物品的鞋面的一部分的放大圖;
[0024]圖9-11示出了超聲波焊接鞋面的層的示例性工藝;
[0025]圖12示出了鞋類物品的示例性鞋舌部分;
[0026]圖13示出了沿圖12的線13-13截取的鞋舌的橫截面圖;以及
[0027]圖14示出了沿圖12的線14-14截取的鞋舌的橫截面圖。
[0028]詳述
[0029]下面的論述和附圖公開了用于鞋類物品的鞋底結構。本文公開的與鞋類相關的概念可以應用到各種運動鞋類類型,例如包括跑鞋、籃球鞋、英式足球鞋、棒球鞋、橄欖球鞋和高爾夫鞋。因此,本文公開的概念適用于多種鞋類類型。
[0030]為了幫助和澄清各個實施方案的后續描述,各個術語在此被定義。除非另有指示,否則以下的定義在本說明書全文(包括權利要求書)中適用。為了一致和方便起見,貫穿對應于圖示的實施方案的此詳細描述使用了方向性形容詞。
[0031]如貫穿本詳細描述和在權利要求中所使用的術語“縱向”是指延伸鞋底結構的長度的方向,即從鞋底的鞋前部部分延伸到鞋跟部分的方向。術語“向前”用來指足部的腳趾指向的大體方向,并且術語“向后”用來指相反的方向,即足部的后跟面向的方向。
[0032]如貫穿本詳細描述和在權利要求中所用的術語“橫向方向”是指延伸鞋底的寬度的左右方向(side-to-side direct1n)。換句話說,橫向方向可以在鞋類物品的內側和外側之間延伸,其中鞋類物品的外側是背離另一只腳的表面,而內側是面向另一只腳的表面。
[0033]如貫穿本詳細描述和在權利要求中所用的術語“橫軸”是指在橫向方向上定向的軸。
[0034]如貫穿本詳細描述和在權利要求中所用的術語“水平的”是指大體上平行于地面的任何方向,包括縱向方向、橫向方向和在這兩者之間的所有方向。同樣,如在本說明書和權利要求中使用的術語“側面”是指部件的大體面對如與向上或向下方向相反的外側方向、內側方向、向前方向或向后方向的任何部分。
[0035]如貫穿本詳細描述和在權利要求中所用的術語“豎直的”是指大體上垂直于橫向方向和縱向方向的方向。例如,在鞋底被平放在地表面上的情況下,豎直方向可以從地表面向上延伸。將理解的是,這些方向性的形容詞中的每一個可以應用到鞋底的各個部件。術語“向上”是指離開地面前進的豎直方向,而術語“向下”是指朝向地面前進的豎直方向。同樣,術語“頂部”、“上部”和其他類似的術語是指物體的大體在豎直方向上離地面最遠的部分,而術語“底部”、“下部”和其他類似的術語是指物體的大體在豎直方向上離地面最近的部分。
[0036]鞋的“內部”是指當鞋被穿上時穿用者的足部占據的空間。面板或其他鞋元件的“內側”是指在已做好的鞋中朝向(或將朝向)鞋內部定向的該面板或元件的面。元件的“外側”是指在已做好的鞋中遠離(或將遠離)鞋內部定向的該元件的面。在某些情況下,元件的內側可以具有在已做好的鞋中的在該內側和內部之間的其他元件。相似地,元件的外側可以具有在該外側和在已做好的鞋的外部的空間之間的其他元件。此外,術語“向內的”和“向內地”應指朝著鞋內部的方向,而術語“向外的”和“向外地”應指朝著鞋外部的方向。
[0037]為了本公開的目的,當上述方向性術語用于指示鞋類物品時,應指位于直立位置時的鞋類物品,使鞋底面向地面,也就是說,如鞋類物品被穿用者穿上時,其被定位成站立在大體水平的表面上。
[0038]另外,為了本公開的目的,術語“固定地附接”應指兩個部件以使得部件不可以被輕易分開(例如,不破壞部件中的一個或兩個)的方式連接。固定的附接的示例性形式可以包括使用永久粘合劑、鉚釘、縫合部、釘子、卡釘、焊接或其他熱結合或其他連接技術連接。另外,兩個部件可以借助于例如以模制工藝整體成型而被“固定地附接”。
[0039]圖1描述了鞋類物品100的實施方案。鞋類100可以包括鞋底結構105和鞋面110,鞋面110被固定到鞋底結構105并且配置為接納足部。為了參考的目的,鞋類100可分成三個大致的區域:鞋前部區域115、鞋中部區域120和鞋跟區域125。鞋前部區域115一般包括鞋類100的對應于腳趾和連接跖骨與趾骨的關節的部分。鞋中部區域120 —般包括鞋類100的對應于足部的足弓區域的部分。鞋跟區域125 —般對應于足部的包括跟骨的后部部分。區域115、120和125不旨在劃分鞋類10的精確的區域。更確切地說,區域115、120和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