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帶攝像功能的服裝。
背景技術:
俗話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隨著越來越多新聞的報道,我們發現一些騙人、碰瓷的違法人員距離我們不是很遙遠,有時就發生在我們身邊,而當人們被騙之后,卻苦于沒有證據,最后不能夠用法律維護起自身的權利。而我們平時出門不可能隨身帶著攝像機,而用手機操作攝像既不快捷又不方便。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不足,提供一種帶攝像功能的服裝。
本發明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一種發光帶攝像功能的服裝,包括服裝本體,其特點是:所述服裝本體的前身設有一個微型攝像頭,所述服裝本體的上口袋設有一個錄像設備,所述微型攝像頭與所述錄像設備通過傳感線連接,所述服裝本體的下口袋設有一個存儲設備,所述錄像設備與所述存儲設備通過數據線連接。所述服裝本體背面設置有襯里織物層,所述襯里織物層,為一種發光織物,包括至少一被動式發光紗線以及至少一主動式發光紗線,其中,主動式發光紗線與被動式發光紗線相互交織,或被動式發光紗線被主動式發光紗線包繞。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發明一種帶攝像功能的服裝,其前身設有一個微型攝像頭,其上口袋設有一個錄像設備,所述微型攝像頭與所述錄像設備通過傳感線連接,其下口袋設有一個存儲設備,所述錄像設備與所述存儲設備通過數據線連接。當有犯罪違法事件發生時,錄像設備就把違法人員與違法事件給錄下來了,再從存儲設備拷貝出來,就成為證據來保護被侵害人員。
本發明具有發光功能。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一種帶攝像功能的服裝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
衣服本體1
微型攝像頭2
錄像設備3
存儲設備4。
具體實施方式
參見圖1,本發明一種發光帶攝像功能的服裝,包括服裝本體1,其特點是:所述服裝本體1的前身設有一個微型攝像頭2,所述服裝本體1的上口袋設有一個錄像設備3,所述微型攝像頭2與所述錄像設備3通過傳感線連接,所述服裝本體1的下口袋設有一個存儲設備4,所述錄像設備3與所述存儲設備4通過數據線連接。
所述服裝本體背面設置有襯里織物層,所述襯里織物層,為一種發光織物,包括至少一被動式發光紗線以及至少一主動式發光紗線,其中,主動式發光紗線與被動式發光紗線相互交織,或被動式發光紗線被主動式發光紗線包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