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帶照明的太陽能警示服,包括衣服本體,其特征在于:在衣服本體的其中一個肩膀上設有警示燈,所述警示燈包括矩形的燈體和用于承載燈體的托架,在燈體的前面和兩側側面分別設有若干LED警示燈,在燈體的底部設有照明燈;所述托架包括背板和底板,在背板的兩側設有擋板,擋板、背板以及底板分別互相垂直;所述擋板上與燈體側面設有LED警示燈的位置相對應的部分為透空的,擋板的外側邊緣的設有凸邊,凸邊的凸起方向與擋板垂直,兩個凸邊邊緣之間的距離小于燈體的寬度,背板的背面與衣服本體的肩膀部分固定連接,與衣服本體上與燈體在同側的肩部設有太陽能電池板;燈體內設有電池,所述太陽能電池板對電池進行充電,電池和燈體為可拆卸式連接配合,在燈體的頂部設有分別控制LED警示燈和照明燈開關的開關一和開關二。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照明的太陽能警示服,其特征在于:所述衣服本體的肩膀上設有一截綁帶,綁帶一端固定在衣服本體的肩膀上,另一端設有按扣;所述托架的背面兩側設有供綁帶穿過的穿耳。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帶照明的太陽能警示服,其特征在于:所述燈體頂面設有電池入口,入口處設有電池蓋,所述電池蓋為條形,電池蓋的一端與入口的其中一端邊緣轉動連接,電池蓋的在豎直平面內轉動;入口的另一端設有電池蓋的鎖止裝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帶照明的太陽能警示服,其特征在于:所述鎖止裝置為平行貼附在燈體頂面的擋片,擋片前端覆蓋在電池蓋的一端,擋片末端設有轉軸,所述轉軸垂直固定在燈體頂面,擋片以轉軸為軸在水平方向轉動。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帶照明的太陽能警示服,其特征在于:所述擋片的前端設有條形的撥動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