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手持式電子氣化裝置,所述手持式電子氣化裝置包括:
主體,所述主體界定腔體;
口腔件,所述口腔件連接至所述主體;
導電紡織物加熱元件;
彈性可變形貯存器;
電力元件;
電力連接元件;
電容式觸摸傳感器元件;
光元件;
第一進氣口,所述第一進氣口具有設置在所述主體的外部壁上的第一閥;
第二進氣口,所述第二進氣口具有設置在所述口腔件的一個端部上的第二閥;和
出氣口,所述出氣口設置在所述口腔件的第二相對端部上,
其中所述加熱元件、所述貯存器、所述電力元件和所述電力連接元件被設置在所述主體腔體內部并且被依序地布置并互連。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電子氣化裝置,其中所述彈性可變形貯存器是由選自由以下各項組成的組的材料形成:聚合物和/或金屬/聚合物復合材料。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手持式電子氣化裝置,其中所述彈性可變形貯存器包括具有印鋁外部的聚酯。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電子氣化裝置,其中所述導電紡織物加熱元件包括選自由以下各項組成的組的織物:具有金屬化涂層的織物、具有導電涂層的織物和結合有編織金屬股線的織物。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手持式電子氣化裝置,其中所述導電紡織物加熱元件包括超薄等級不銹鋼絲布。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電子氣化裝置,其中所述導電紡織物加熱元件電氣地響應于所述電容式觸摸傳感器元件。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電子氣化裝置,其中所述導電紡織物加熱元件是由用戶在所述電容式觸摸傳感器元件上的觸摸而啟動。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電子氣化裝置,其中所述導電紡織物加熱元件被調節來將揮發性電子液加熱至預設溫度。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手持式電子氣化裝置,其中所述預設溫度是所述揮發性電子液的最佳氣化的溫度。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電子氣化裝置,其中所述電容式觸摸傳感器元件調節所述導電紡織物加熱元件的占空比。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電子氣化裝置,其中所述光元件包括LED燈。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電子氣化裝置,其中所述光元件電氣地響應于所述電容式觸摸傳感器元件。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電子氣化裝置,其中所述電容式觸摸傳感器元件調節所述光元件的占空比。
14.一種用于從手持式電子氣化裝置吸取蒸氣的方法,所述手持式電子氣化裝置包括:主體,所述主體界定腔體;口腔件,所述口腔件連接至所述主體;導電紡織物加熱元件;彈性可變形貯存器,所述彈性可變形貯存器含有揮發性電子液;電力元件;電力連接元件;電容式觸摸傳感器元件;光元件;第一進氣口,所述第一進氣口具有設置在所述主體的外部壁上的第一閥;第二進氣口,所述第二進氣口具有設置在所述口腔件的一個端部上的第二閥;出氣口,所述出氣口設置在所述口腔件的第二相對端部上,其中所述加熱元件、所述貯存器、所述電力元件及所述電力連接元件被設置在所述主體腔體內部并且被依序地布置并互連,所述方法包括:
將電力供應給所述導電紡織物加熱元件;
將在所述彈性可變形貯存器中的所述揮發性電子液加熱至預設溫度;
在所述腔體中產生負壓區域,以使得空氣從所述裝置的所述外部通過所述腔體并通過所述口腔件。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預設溫度是所述揮發性電子液的最佳氣化的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