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蝦飼料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防治對蝦白便的飼料。
背景技術:
白便是指蝦糞呈白色(如棉線)的癥狀,白便有粘性、浮在水面、大量聚集有惡臭散發,初始階段對蝦攝食正常,但隨著病情加重,出現吃料慢甚至不吃料或蝦身瘦弱(殼肉分離),且伴隨游塘及“偷死”,該癥已直接或間接地成為了危害養蝦業的頭號殺手。關于該病的病因普遍認為有以下幾點:(1)苗種問題,投放的蝦苗品種不良,自身體質較差,肝胰臟的結構和功能不健全,或者養殖過程中,發現“白便”初期濫用損害肝胰臟的抗生素和刺激性較大的藥物,直接導致對蝦發病;(2)細菌感染,通過對病蝦進行解剖,檢測發現,其肝胰臟及腸道內的副溶血弧菌、哈維氏弧菌、溶藻弧菌以及創傷弧菌等致病菌嚴重超標,對蝦感染后,弧菌在其體內快速增殖、產生毒素從而致病;(3)藻毒素中毒,養殖水體富營養化以及因氣候突變或人為管理不當導致的倒藻,引發藻毒素大量積累,藻毒素主要包括赤藻毒素和藍藻毒素,前者會對魚蝦的神經系統和呼吸系統產生毒害和抑制作用,造成對蝦死亡,后者會隨著藍藻的細胞衰老、死亡和破裂釋放到水中,被對蝦攝食后會破壞肝細胞結構且殘留在腸胃中,導致肝胰臟和腸胃的病變;(4)水質惡化,南美白對蝦是底棲動物,在他們生活的中下層水體,由于殘餌、糞便、死藻的大量累積以及濫用絮凝性底改等因素導致該層水質、底質發熱、發臭、泛酸,生物和化學耗氧量大,氨氮、亞硝酸鹽等有毒物質嚴重超標,成為原生動物、細菌、病毒的滋生地,成為名副其實的“聚毒層”,“聚毒層”如不及時消除,就會加重肝胰臟負擔,腐蝕腸粘膜,最終導致“白便”,往往并發黑鰓、黃鰓、爛鰓、爛眼、紅須、紅尾、爛尾、斷須、白濁等癥狀;(5)由于劣質的原料和貯存方法不當等原因,往往造成飼料中霉菌毒素超標,長期食用霉變的飼料,造成肝細胞壞死,肝胰臟解毒和消化功能障礙,導致腸內黏膜和血細胞的壞死,這些副作用反過來又導致對蝦生長緩慢,飼料效果變差,霉菌毒素使對蝦機體免疫受到抑制,容易誘發大規模的疾病。
但我們經過研究發現上述原因雖然均可致病、甚至致死,卻不是對蝦“白便”的直接原因。誘導對蝦“白便”的直接原因是飼料配方不合理。我們在研究中發現富含可溶性非淀粉多糖的飼料原料含量過高時就會誘導出對蝦“白便”的癥狀。
水產養殖的成功和可持續取決于最大限度地降低養殖成本,而在集約化養殖中,飼料成本往往占養殖總成本的60-70%。因此,如何最大限度地降低飼料成本就成為降低養殖成本的關鍵。魚粉作為主要的飼料蛋白源,不僅價格昂貴,而且資源量有限,開發新的飼料原料已成為發展水產養殖業的一個首要問題,植物性飼料原料因其產量高、價格低、來源廣泛,是魚粉的重要替代品。尤其在我國,普通魚料中魚粉的用量往往只有10%左右,有些飼料中甚至完全不用魚粉,肉食性魚蝦飼料中魚粉用量相對較高,但一般也不會超過30%。植物性蛋白質飼料替代魚粉的主要依據是原料價格和生長速度,而替代試驗的養殖周期往往較短,很多試驗的養殖周期只有8周,且實驗室條件下養殖動物的生長速度較慢,因此一些不良反應未能被觀察到。我們在研究中發現過高的植物性飼料原料可誘導“白便”這一現象。進一步的研究發現植物性飼料原料中的可溶性非淀粉多糖是誘導“白便”的元兇。可溶性非淀粉多糖對牛磺酸等物質重吸收的干擾作用誘導肝臟過量分泌,嚴重時功能喪失,因而不能分泌牛磺酸等物質來乳化脂肪,脂肪的消化率極低,使糞便呈“白便”狀浮于水面。近年來,用植物性飼料原料代替魚粉的比例越來越高,對蝦“白便”現象也越來越嚴重,導致養殖生產上損失慘重。
技術實現要素: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能夠防治對蝦白便的飼料,本發明中所述的“份”均以相同重量單位為基準。
本發明的防治對蝦白便的飼料,以重量計,包括:
魚粉30-40份;
除魚粉外的動物性飼料10-30份;
除糠麩外的植物性飼料25-50份;
油脂(油脂來自動物或植物,但飼料原料分類上不從屬于植物性飼料原料或動物性飼料原料)4-10份;
復合維生素0.2-1份;
復合礦物質2-5份;以及
牛磺酸或膽固醇0.5-1份,或膽汁酸0.2-0.8份,或牛磺酸、膽固醇與膽汁酸的混合物0.5-1份。
進一步的,所述飼料還包括誘食劑、粘合劑、脫殼素和消化酶類中的一種或幾種,其總用量為0.2-1份。
進一步的,所述植物性飼料包括油粕和淀粉。其中,油粕的用量為15-40份;淀粉的用量為10-18份。
進一步的,所述油粕為菜粕、豆粕、棉粕、花生粕等中的兩種或兩種以上。
進一步的,所述淀粉來源于面粉、玉米、小麥、木薯、土豆等中的一種或幾種。
進一步的,所述動物性飼料包括肉骨粉、肉粉、蝦頭粉、血球粉和烏賊膏中的兩種或兩種以上。
進一步的,以重量計,魚粉為25-35份。
進一步的,以重量計,除魚粉外的動物性飼料12-18份。
進一步的,以重量計,除糠麩外的植物性飼料35-45份。
進一步的,所述復合維生素包括維生素b1、維生素b2、維生素b6、維生素b12、煙酸、葉酸、泛酸鈣、肌醇、生物素、維生素c、維生素a、維生素d、維生素e、維生素k以及膽堿。其中復合維生素購買自無錫三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0.2-1%的劑型均可。
進一步的,所述復合礦物質包括nah2po4、kh2po4、ca(h2po4)2·2h2o、caco3、kcl、mgso4·7h2o、alcl3.6h2o、znso4·7h2o、mnso4·4-6h2o、ki、cucl2、cocl2·6h2o、乳酸鈣以及檸檬酸鐵。其中復合礦物質購買自無錫三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5%的劑型均可。
本發明中飼料配方優選:
(1)魚粉30份、動物性飼料10份(其中肉骨粉6份,蝦頭粉1份、烏賊膏3份)、植物性飼料50份(其中面粉14份,豆粕21份,菜粕10份,花生粕5份)、油脂類5份、復合維生素1份、復合礦物質2份,膽汁酸0.5份,牛磺酸0.5份,其它成份1份(其中脫殼素0.2份、粘合劑0.3份、消化酶0.5份)。
(2)魚粉35份、動物性飼料15份(其中肉骨粉10份,蝦頭粉2份、烏賊膏3份)、植物性飼料40份(其中面粉14份,豆粕16份,菜粕6份,花生粕4份)、油脂5份、復合維生素1份、復合礦物質2份,膽汁酸0.5份,牛磺酸0.5份,其它成份1份(其中脫殼素0.2份、粘合劑0.3份、消化酶0.5)。
(3)魚粉40份、動物性飼料20份(其中肉骨粉14份,蝦頭粉3份、烏賊膏3份)、植物性飼料25份(其中木薯淀粉12份,豆粕8份,菜粕5份)、油脂10份、復合維生素1份、復合礦物質2份,膽汁酸0.5份,牛磺酸0.5份,其它成份1份(其中脫殼素0.2份、粘合劑0.3份、消化酶0.5)。
借由上述方案,本發明至少具有以下優點:
本發明的防治對蝦白便的飼料中提高了動物性飼料原料用量,控制了植物性飼料原料用量,禁用了含非淀粉多糖高的糠麩類飼料原料,從而使飼料中非淀粉多糖含量降到安全水平,同時添加了牛磺酸或其同功物質,阻斷對蝦肝胰腺接收到由腸道回收的牛磺酸類物質下降誘導的啟動合成膽汁成分的錯誤信號,維持肝胰腺正常功能,保障飼料脂肪正常消化吸收,從而無“白便”現象發生。
本飼料可用于預防和治療,對蝦“白便”現象初期就應換投本飼料,同時加強增氧,使處于拒食狀態的養殖動物采食本飼料,并降低病原生物感染概率;本發明的防治對蝦白便的飼料也可應用于鯽魚、草魚、鱸魚、青魚、鳊魚等魚類的肝膽綜合癥的防治,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上述說明僅是本發明技術方案的概述,為了能夠更清楚了解本發明的技術手段,并可依照說明書的內容予以實施,以下以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詳細說明如后。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描述。以下實施例用于說明本發明,但不用來限制本發明的范圍。
實施例1
將魚粉30份、動物性飼料10份(其中肉骨粉6份,蝦頭粉1份、烏賊膏3份)、植物性飼料50份(其中面粉14份,豆粕21份,菜粕10份,花生粕5份)、油脂5份、復合維生素1份、復合礦物質2份,膽汁酸0.5份,牛磺酸0.5份,其它成份1份(其中脫殼素0.2份、粘合劑0.3份、消化酶0.5份),攪拌混勻,制粒后獲得用于預防對蝦白便的飼料。
以南美白對蝦為測試例,每7-10天使用上述飼料1-2天,或隔周投喂本飼料,投喂量以飽食為宜;預防期間加強人工增氧,保證池底全天(包括夜間)溶氧在4.5mg/l以上。
效果:可預防南美白對蝦的“白便”癥,使蝦長勢快,在蘇南地區養殖周期可縮短約1周左右,無“白便”和“偷死”現象。
實施例2
將魚粉35份、動物性飼料15份(其中肉骨粉10份,蝦頭粉2份、烏賊膏3份)、植物性飼料40份(其中面粉14份,豆粕16份,菜粕6份,花生粕4份)、油脂5份、復合維生素1份、復合礦物質2份,膽汁酸0.5份,牛磺酸0.5份,其它成份1份(其中脫殼素0.2份、粘合劑0.3份、消化酶0.5)攪拌混勻,制粒后獲得用于預防和治療對蝦白便的飼料。
以南美白對蝦“白便”早期為測試例,連續使用1周以上或直至治愈為止,投喂量以飽食為宜;治療期間加強人工增氧,保證池底全天(包括夜間)溶氧在4.5mg/l以上。
效果:“白便”癥狀在一周內基本消失,恢復正常攝食。
實施例3
將魚粉40份、動物性飼料20份(其中肉骨粉14份,蝦頭粉3份、烏賊膏3份)、植物性飼料25份(其中木薯淀粉12份,豆粕8份,菜粕5份)、油脂10份、復合維生素1份、復合礦物質2份,膽汁酸0.5份,牛磺酸0.5份,其它成份1份(其中脫殼素0.2份、粘合劑0.3份、消化酶0.5)攪拌混勻,制粒后獲得用于治療對蝦白便的飼料。
以南美白對蝦發生嚴重“白便”時為測試例,連續使用1周以上或直至治愈為止,投喂量以飽食為宜;治療期間加強人工增氧,保證池底全天(包括夜間)溶氧在4.5mg/l以上。
效果:“白便”癥狀在一周內基本消失,恢復正常攝食。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并不用于限制本發明,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技術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變型,這些改進和變型也應視為本發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