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動物飼料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大豬飼料的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豬是我們日常生活中最常食用的肉類產品,是主要家畜之一、豬科動物家豬的肉。豬肉是日常生活的主要副食品,具有補虛強身,滋陰潤燥、豐肌澤膚的作用。凡病后體弱、產后血虛、面黃贏瘦者,皆可用之作營養滋補之品。豬肉是人們餐桌上重要的動物性食品之一。目前豬在養殖時,通常采用的飼料都是相同且一層不變的,此類飼料,在實際的應用中,對不同時期的豬,卻產生不一樣的效果,近年來,市場對豬肉的需求量越來越大,這更使得養殖者深刻意識到,以往的飼料及其加工方式已經無法完成現代化給出的生產要求,因此,從大豬的生理特點出發,以科學的方式,開發出一種新型的大豬育肥飼料,才能為當今的大豬養殖業帶來更好的發展。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提供一種營養均衡的一種大豬飼料的制備方法。
所述的一種大豬飼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玉米450~480份、碎米120~140份、豆粕120~150份、胚芽粕50~70份、木薯粉120~140份、沸石粉10~20份、骨粉5~10份、大蒜粉5~10份、煙酸2~5份、檸檬酸8~12份、維生素C2~5份、小麥低聚肽2~4份、磷酸鈣3~5份、雙乙酸鈉3~8份、吡哆胺10~15份、氯化鈉3~5份、甘氨酸鈣5~10份、牛磺酸5~10份、L-瓜氨酸3~8份、L-苯丙氨酸3~8份、核黃素2~5份。
上述的一種大豬飼料的制備方法的制備方法為:
(1)按所述的重量份稱取各原料,按重量份稱取玉米、碎米、豆粕、胚芽粕、木薯粉,粉碎至100目,再混配攪拌均勻;
(2)將余下原料再與步驟(1)內的原料混合均勻放入蒸爐內蒸煮20~30min,蒸煮溫度為80~100℃,然后取出后采用造粒機造粒,然后冷缺,包裝。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方案, ,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玉米450份、碎米140份、豆粕130份、胚芽粕50份、木薯粉120份、沸石粉18份、骨粉8份、大蒜粉10份、煙酸2份、檸檬酸12份、維生素C2份、小麥低聚肽2份、磷酸鈣5份、雙乙酸鈉6份、吡哆胺13份、氯化鈉3份、甘氨酸鈣10份、牛磺酸6份、L-瓜氨酸6份、L-苯丙氨酸4份、核黃素3份。
有益效果:
1、能有提高大豬的營養平衡;
2、有助于增強大豬的免疫力;
3、促進大豬的生長與發育。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一:
所述的一種大豬飼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玉米450份、碎米140份、豆粕130份、胚芽粕50份、木薯粉120份、沸石粉18份、骨粉8份、大蒜粉10份、煙酸2份、檸檬酸12份、維生素C2份、小麥低聚肽2份、磷酸鈣5份、雙乙酸鈉6份、吡哆胺13份、氯化鈉3份、甘氨酸鈣10份、牛磺酸6份、L-瓜氨酸6份、L-苯丙氨酸4份、核黃素3份。
上述的一種大豬飼料的制備方法的制備方法為:
(1)按所述的重量份稱取各原料,按重量份稱取玉米、碎米、豆粕、胚芽粕、木薯粉,粉碎至100目,再混配攪拌均勻;
(2)將余下原料再與步驟(1)內的原料混合均勻放入蒸爐內蒸煮20~30min,蒸煮溫度為80~100℃,然后取出后采用造粒機造粒,然后冷缺,包裝。
實施例二:
所述的一種大豬飼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玉米455份、碎米130份、豆粕125份、胚芽粕60份、木薯粉125份、沸石粉16份、骨粉5份、大蒜粉8份、煙酸3份、檸檬酸8份、維生素C2份、小麥低聚肽3份、磷酸鈣4份、雙乙酸鈉5份、吡哆胺15份、氯化鈉4份、甘氨酸鈣8份、牛磺酸8份、L-瓜氨酸7份、L-苯丙氨酸5份、核黃素4份。
上述的一種大豬飼料的制備方法的制備方法為:
(1)按所述的重量份稱取各原料,按重量份稱取玉米、碎米、豆粕、胚芽粕、木薯粉,粉碎至100目,再混配攪拌均勻;
(2)將余下原料再與步驟(1)內的原料混合均勻放入蒸爐內蒸煮20~30min,蒸煮溫度為80~100℃,然后取出后采用造粒機造粒,然后冷缺,包裝。
實施例三:
所述的一種大豬飼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玉米460份、碎米120份、豆粕120份、胚芽粕70份、木薯粉125份、沸石粉14份、骨粉9份、大蒜粉7份、煙酸4份、檸檬酸10份、維生素C3份、小麥低聚肽4份、磷酸鈣3份、雙乙酸鈉3份、吡哆胺11份、氯化鈉5份、甘氨酸鈣6份、牛磺酸7份、L-瓜氨酸8份、L-苯丙氨酸6份、核黃素5份。
上述的一種大豬飼料的制備方法的制備方法為:
(1)按所述的重量份稱取各原料,按重量份稱取玉米、碎米、豆粕、胚芽粕、木薯粉,粉碎至100目,再混配攪拌均勻;
(2)將余下原料再與步驟(1)內的原料混合均勻放入蒸爐內蒸煮20~30min,蒸煮溫度為80~100℃,然后取出后采用造粒機造粒,然后冷缺,包裝。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是對本發明作其它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本專業的技術人員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容加以變更或改型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但是凡是未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內容,依據本發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改型,仍屬于本發明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