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制茶設備領域,具體是一種防碎的茶葉烘干機。
背景技術:
茶葉源于中國,在我國茶葉收到大多數人的喜愛,茶葉味道清醒,具有提神醒腦的作用,茶葉在制造的過程中大多數經過采摘、殺青、烘干和包裝等工序,經過這些工序后茶葉進入市場,這些工序中,烘干工序尤為重要,烘干工序決定了茶葉成品的質量以及茶葉內部的含水量,當茶葉含水量較高時茶葉不利于保存,經過一段時間后茶葉味道變差,常見的用于茶葉烘干的設備為茶葉烘干機,現有的茶葉烘干機中設有攪拌裝置,用于加快茶葉水分的蒸發,但是攪拌裝置在攪拌的過程中容易將茶葉粉碎,出口處的茶葉質量較差,粉末較多,影響茶葉的外觀以及茶葉的銷量。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防碎的茶葉烘干機,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防碎功能的茶葉烘干機,包括機體、進口、出口、電機和旋轉軸;所述機體頂部左端設有進口,機體左下側方設有出口;所述機體底部設有加熱腔,加熱腔內部設有加熱絲,加熱絲與電源連接;所述機體外部左邊位置設有支架,支架底部設有鼓風機;所述鼓風機與加熱腔相連;所述支架頂部設有電機,機體內部水平設置旋轉軸;所述旋轉軸左邊延伸至機體外側;所述電機通過傳送裝置連接旋轉軸;所述機體表面設有通氣孔;所述機體內部左邊設有擋板,擋板中間位置與旋轉軸固定連接;所述擋板右側表面設有多個轉動桿;所述轉動桿表面設有刷毛。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機體為圓柱形結構。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通氣孔的直徑為1-2mm。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轉動桿不少于4個。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刷毛的材質為軟性塑料。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茶葉烘干機結構簡單,使用方便,茶葉在烘干機內不停翻滾,茶葉在翻滾過程中不斷有熱空氣對茶葉進行烘干,經烘干后的茶葉含水量小,且該烘干機烘干茶葉時茶葉不粉碎,烘干后的茶葉質量較好。
附圖說明
圖1為防碎的茶葉烘干機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防碎的茶葉烘干機左視圖。
圖中:1-機體;2-進口;3-出口;4-加熱腔;5-鼓風機;6-電機;7-旋轉軸;8-擋板;9-轉動桿;11-通氣孔;41-加熱絲;61-支架;91-刷毛。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防碎功能的茶葉烘干機,包括機體1、進口2、出口3、電機6和旋轉軸7;所述機體1為圓柱形結構,機體1頂部左端設有進口2,機體1左下側方設有出口3;所述機體1底部設有加熱腔4,加熱腔4內部設有加熱絲41,加熱絲41與電源連接;所述機體1外部左邊位置設有支架61,支架61底部設有鼓風機5;所述鼓風機5與加熱腔4相連;所述支架61頂部設有電機6,機體1內部水平設置旋轉軸7;所述旋轉軸7左邊延伸至機體1外側;所述電機6通過傳送裝置連接旋轉軸7;所述機體1表面設有通氣孔11,通氣孔11的直徑為1-2mm;所述機體內部左邊設有擋板8,擋板8中間位置與旋轉軸7固定連接;所述擋板8右側表面設有多個轉動桿9,轉動桿9不少于4個;所述轉動桿9表面設有刷毛91,刷毛91的材質為軟性塑料。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打開進口2,將茶葉從機體1頂部加入到機體1內部,打開電機6以及鼓風機5,電機6帶動旋轉軸7轉動,所述擋板8與旋轉軸7固定連接,擋板8跟隨旋轉軸7一起轉動,鼓風機5將空氣通入加熱腔4內部,加熱腔4內部設有加熱絲41,加熱絲41與外部電源連接,加熱絲41發熱,加熱絲41將鼓風機5通入的空氣加熱;所述機體1表面設有通氣孔11,加熱后的空氣通過通氣孔進入機體1內部,所述機體1內部水平設有轉動桿9,轉動桿9跟隨擋板8一起轉動,轉動桿9表面設有刷毛91,刷毛91的材質為軟性塑料,刷毛91能將機體1內部上附著的茶葉刷下,茶葉跟隨轉動桿9在機體1內翻滾,茶葉在翻滾過程中不與轉動桿9發生碰撞,有效減少了茶葉在機體1內粉碎;加熱后的空氣對茶葉進行加熱,將茶葉上面的水分烘干,隨后空氣通過機體1頂部的通氣孔11排出,烘干后的茶葉經出口3排出。該茶葉烘干機結構簡單,使用方便,茶葉在烘干機內不停翻滾,茶葉在翻滾過程中不斷有熱空氣對茶葉進行烘干,經烘干后的茶葉含水量小,且該烘干機烘干茶葉時茶葉不粉碎,烘干后的茶葉質量較好。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