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6月齡及以上嬰幼兒輔食,其特征在于,包括下述質量百分比的原料:
主輔料:谷薯類及雜豆、蔬菜類、水果類、畜禽魚蝦類、蛋類、奶制品類和堅果類;
調料:糖、食用鹽和食用油;
其中,主輔料和調料30-50%,磁化純凈水或者磁化礦泉水50-7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16月齡及以上嬰幼兒輔食,其特征在于,所述谷薯類及雜豆為氨基酸強化米、直鏈淀粉20%以上細粒谷類、土豆、淀粉中的一種或多種組合,含量占主輔料和調料總量的17-23%。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16月齡及以上嬰幼兒輔食,其特征在于,所述蔬菜類為胡蘿卜、南瓜、西蘭花、青刀豆、菠菜、洋蔥、白蘿卜、番茄、金針菇、香菇、平菇、雙孢菇、杏鮑菇、裙帶菜、海帶中的三種以上組合,其含量占主輔料和調料總量的22-28%。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16月齡及以上嬰幼兒輔食,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果類為:雪花梨、蘋果、獼猴桃、棗、桃、櫻桃一種或多種組合,其含量占主輔料和調料總量的14-20%。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16月齡及以上嬰幼兒輔食,其特征在于,所述畜禽魚蝦類為鰈魚肉、鱈魚肉、鮭魚肉、雞胸脯肉、蝦肉、雞肝、牛肉、豬肉的一種或多種組合,其含量占主輔料和調料總量的5-9%。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16月齡及以上嬰幼兒輔食,其特征在于,所述奶制品為脫脂牛奶或者脫脂羊奶,其含量占主輔料和調料總量的16-24%。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16月齡及以上嬰幼兒輔食,其特征在于,所述堅果為核桃和腰果,其含量占主輔料和調料總量的1-3%。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16月齡及以上嬰幼兒輔食,其特征在于,所述糖為葡萄糖、果糖或者乳糖,其含量占主輔料和調料總量的2-4%,所述食用鹽的含量占主輔料和調料總量的0.1-0.5%,所述食用油為橄欖油、魚油、芝麻油中一種或者組合,其含量占主輔料和調料總量的2-4%。
9.如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16月齡及以上嬰幼兒輔食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如下:原料去除異物、不可食、低品質部分;蔬菜漂燙后用磁化純凈水或者礦泉水冷卻;將固體原料切出粒度大小7-8mm粒狀;用金屬探測器去除金屬類異物;用磁化純凈水或礦泉水按配方比例熬制熟透;密封殺菌。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其特征在于,殺菌溫度110-127℃,殺菌時間40-60分鐘,壓力0.10-0.25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