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植物源殺菌劑,具體涉及一種曼地亞紅豆杉殺菌劑及其復合物和用途。
背景技術:
: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人們對環境保護及食品安全的要求越來越高,“綠色農業”、“有機農業”已成為農業發展的方向。而伴隨著人類活動的加劇,環境惡化日趨嚴重,極端氣候頻繁發生,病蟲害危害越發嚴重。能夠有效地控制植物病原菌生長并能把農藥殘留降低至最低,并為人們提供健康可靠的農產品一直是農藥領域的研究人員所追求的,利用中草藥為原料制造植物殺菌劑成為實現上述目的有效途徑之一,例如中國專利申請00129782公開了一種以黃連、魚腥草、薄荷、大黃、車前草為原料制成植物農藥的方法。但有關曼地亞紅豆杉的化學成分研究內容相對較少,關于紅豆杉屬農用活性物質的研究未見報道。技術實現要素: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環境友好、殺菌效果好、源自自然界植物的曼地亞紅豆杉殺菌劑及其復合物和用途。本發明是通過如下技術方案來實現的:一種曼地亞紅豆杉殺菌劑包括如下組分:β-谷甾醇和/或豆杉黃酮。進一步的,上述曼地亞紅豆杉殺菌劑包括如下重量份組分:豆杉黃酮0.1-1份、β-谷甾醇10-20份、溶劑79-89.9份。進一步的,上述曼地亞紅豆杉殺菌劑包括如下重量份組分:豆杉黃酮0.2份、β-谷甾醇15份、溶劑84.8份。進一步的,上述曼地亞紅豆杉殺菌劑中所述溶劑為乙醇、松節油、大豆油、蓖麻油、油酸甲酯中的一種或多種組合。本發明還提供一種曼地亞紅豆杉殺菌劑的復合物,包括豆杉黃酮和/或β-谷甾醇、四霉素、乙蒜素、烯酰嗎啉中的一種或多種。也就是說曼地亞紅豆杉殺菌劑的復合物包括四種組分:豆杉黃酮和/或β-谷甾醇、四霉素、乙蒜素、烯酰嗎啉。本發明實際上也可以是殺菌有效成分β-谷甾醇和/或豆杉黃酮復配其它化學殺菌劑,但本發明所提供的谷甾醇、四霉素、乙蒜素、烯酰嗎啉中的一種或多種復配物可以使得各組分殺菌作用進一步增效。進一步的,上述曼地亞紅豆杉殺菌劑的復合物包括如下重量份組分:豆杉黃酮和/或β-谷甾醇0.01-70份、四霉素或乙蒜素或烯酰嗎啉0.1-90份、助劑1-30份、增效劑1-30份、填充物1-30份。利用上述所說的組合物,配以本領域內技術人員公知助劑可以制成本發明的多種劑型,所述公知助劑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物質:溶劑、填充物、增效劑。例如:可復配的溶劑可以是松節油、大豆油、蓖麻油、油酸甲酯等之中的一種或多種組合物。進一步的,上述曼地亞紅豆杉殺菌劑的復合物中,所述助劑為農乳500、農乳1600、農乳1601、農乳1602、農乳2201、農乳0208、十二烷基苯磺酸鈉-鈣、木質素黃酸鈉-鈣、脂肪醇聚乙二醇硫酸鹽、脂肪酰胺n-甲基牛黃酸鈉鹽、脂肪醇聚氧乙烯醚類物質中的一種或多種組合。脂肪醇聚氧乙烯醚類非離子表面活性劑包括脂肪醇聚氧乙烯醚、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鈉、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鉀等基于脂肪醇聚氧乙烯醚基體的非離子表面活性劑。進一步的,上述曼地亞紅豆杉殺菌劑的復合物中,所述增效劑為滲透劑t、月桂氮酮、yz-901中的一種或多種組合。進一步的,上述曼地亞紅豆杉殺菌劑的復合物中,所述填充物為乙二醇、cmc、黃原膠、白炭黑、陶土、硅藻土中的一種或多種組合。cmc即羧甲基纖維素。如上所述的曼地亞紅豆杉殺菌劑特別適用于立枯菌的殺滅或根黑腐病的防治。如上所述的曼地亞紅豆杉殺菌劑的復合物也特別適用于立枯菌的殺滅或根黑腐病的防治。本發明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發明提供的曼地亞紅豆杉殺菌劑使用過程中無藥物殘留,屬于無公害農藥,殺菌譜廣對多種菌具有很好的防治作用,本發明提供的曼地亞紅豆杉殺菌劑的復合物的具有較好的增效作用。本發明利用提取紫杉醇后的曼地亞紅豆杉殘渣進行活性成分的提取分離,開發生物農藥,符合當前社會對環境保護、食品安全的需求;同時對于曼地亞紅豆杉的高效開發利用可以使得紅豆杉這種抗癌藥物植物源能夠利于農民增收,提高其經濟效益,使得紅豆杉植物更廣泛地被普及種植。具體實施方式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做進一步說明。所述實施例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發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發明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各實施例中無特殊說明情況下所指組分份數均指重量份。實施例1按如下重量份配制曼地亞紅豆杉殺菌劑環保乳油:1份豆杉黃酮、15份β-谷甾醇、20份乙醇、50份蓖麻油、1份脂肪酰胺n-甲基牛黃酸鈉鹽。實施例2按如下重量份配制曼地亞紅豆杉殺菌劑的復合物可濕性粉劑:20份豆杉黃酮、30份β-谷甾醇、30份四霉素、13份脂肪醇聚氧乙烯醚、5份月桂氮酮、白碳黑20份。實施例3按如下重量份配制曼地亞紅豆杉殺菌劑的復合物水懸浮劑:2份豆杉黃酮、40份β-谷甾醇、52份乙蒜素、10份脂肪酰胺n-甲基牛磺酸鈉鹽、5份滲透劑t、黃原膠10份。實施例4按如下重量份配制曼地亞紅豆杉殺菌劑:1份豆杉黃酮、15份β-谷甾醇、80份乙醇。實施例5按實施例4的配方再混合96份四霉素。實施例6按實施例4的配方再混合96份乙蒜素。實施例7按實施例4的配方再混合96份烯酰嗎啉。利用實施例4至實施例7所提供的曼地亞紅豆杉殺菌劑及復合物進行抑菌對照實驗,結果如表1所示,可以看出本發明所提供的曼地亞紅豆杉殺菌劑及復合物的抑菌性能十分優秀。表1曼地亞紅豆杉殺菌劑及復合物對立枯絲核菌的菌絲生長抑制率測定濃度(μg/ml)菌落擴展直徑(mm)抑制百分率(%)實施例40.309.583.42實施例50.308.185.86實施例60.307.287.43實施例70.309.483.59空白組—57.3—第一發明人潘敬坤第二發明人夏濤。當前第1頁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