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工生養殖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共生養殖建筑結構。
背景技術:
隨著生產的發展和技術的進步,農業生產和養殖業中出現了多種多樣的共生養殖形式,如魚菜共生,水生動植物共生,種植與畜牧養殖,土植、水植、養殖共生等。共生養殖具有多方面的優點,尤其是減少占地、提高空間利用率;循環利用資源、提高資源利用率;降低能耗、降低成本。針對一些特殊的共生養殖,不同種類的生物之間還能夠相互促進生長,提高生產效率。
而現有技術中大多都是采用上下兩層的結構進行養殖,使得相互交互總有缺陷比如上方為家禽,下方為蔬菜,使得蔬菜采光大大降低,不利于蔬菜的生長,如果相反則會出現空氣互換則相對不利,而且現有的技術中長條形的結構占地面積大,空間面積小不利于蔬菜的養殖,并且對于加強通風考慮不足往往會造成家禽生病,使得家禽養殖有了很大的缺陷,故而無法滿足現有的所需。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共生養殖建筑結構,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共生養殖建筑結構,包括地面、棚體、家禽養殖倉和飼料倉,所述地面上方固接有棚體,所述棚體內部軸心位置的地面上固接有臺面,所述臺面上表面外圍固接有分割墻,所述分割墻頂部固接有半透明透光玻璃,所述半透明透光玻璃頂部開設有家禽通風口,所述分割墻外圍固接有四個固定架,且分割墻上開設有若干通孔,所述固定架一端固接有四個蔬菜通風口,且蔬菜通風口貫穿棚體,所述蔬菜通風口與家禽通風口內皆固接有風機,所述臺面上方開設有八個排糞通孔,所述排糞通孔底部固接有糞便排出口,且糞便排出口貫穿臺面側面。
優選的,所述蔬菜養殖倉圍繞家禽養殖倉均勻分布有八個蔬菜田。
優選的,所述臺面為圓形結構。
優選的,所述臺面軸心位置固接有飼料倉。
優選的,所述排糞通孔內側皆套接有分割板。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通過在半透明透光玻璃頂部開設有家禽通風口,并且在家禽通風口內固接風機,使得家禽養殖倉內部的空氣可以進行有效的交互,使得家禽生病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并且在臺面頂部外圍固接有分割墻,而且在分割墻上開設有若干通孔,使得氧氣和二氧化碳通過通孔進行交換,并且由于蔬菜在下家禽在上,氧氣二氧化碳交互更加有效,并且在蔬菜養殖倉和家禽養殖倉對于光線互補影響,避免了蔬菜采光的不足。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的俯視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的分割墻結構示意圖。
圖中:1-殼體;2-入料口;3-模具車;4-風機1;5-模具入口;6-地腳;7-加熱管;8-擠壓板;9-滾輪;10-風機2;11-抽水口;12-抽水過濾槽;13-抽水泵;14-儲水槽;15-抽水管;16-氣壓泵;17-卡扣;18-氣壓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3,本發明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共生養殖建筑結構,包括地面1、棚體2、家禽養殖倉5和飼料倉8,所述地面1上方固接有棚體2,所述棚體2內部軸心位置的地面1上固接有臺面17,所述臺面17上表面外圍固接有分割墻11,所述分割墻11頂部固接有半透明透光玻璃16,所述半透明透光玻璃16頂部開設有家禽通風口6,所述分割墻11外圍固接有四個固定架4,且分割墻11上開設有若干通孔15,所述固定架4一端固接有四個蔬菜通風口3,且蔬菜通風口3貫穿棚體2,所述蔬菜通風口3與家禽通風口6內皆固接有風機7,所述臺面17上方開設有八個排糞通孔12,所述排糞通孔12底部固接有糞便排出口9,且糞便排出口9貫穿臺面17側面。
所述蔬菜養殖倉10圍繞家禽養殖倉5均勻分布有八個蔬菜田14,便于對不同蔬菜的不同處理帶來方便,所述臺面17為圓形結構,便于四面的氧氣與二氧化碳的交換,并且讓蔬菜對農家肥的利用更加方便,所述臺面17軸心位置固接有飼料倉8,便于其家禽養殖倉5進行喂食,所述排糞通孔12內側皆套接有分割板13,避免過多的農家肥對蔬菜產生不可挽回危害。
工作原理:使用時將棚體2和家禽養殖倉5如圖搭建,當需要對蔬菜進行施肥澆灌是通過人們通過家禽養殖倉5內的糞便通過個個糞便排出口9對蔬菜進行澆灌,白天光照充足時蔬菜植物經過光合作用產生氧氣上升,而家禽呼吸作用產生的二氧化碳下降,雙方所需的氣體得到很好的交換,當家禽養殖倉5內部空氣過于渾濁時,通過家禽通風口6排出廢氣,并且夜晚降臨時植物也是需要呼吸作用的,此時蔬菜通風口3對內部灌入空氣,此時家禽通風口6對外進行排出二氧化碳。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發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