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人工輔助手持式扳鉗變徑枝條夾持電動龍眼環剝器,屬于機械技術領。
背景技術:
龍眼有明顯的大小年,甚至年年不結果,通過采取環剝技術可以克服大小年結果,獲得連年豐產,龍眼環剝控梢促花坐果技術,就是在龍眼最末一次秋梢成熟后 ,對樹干或主枝進行螺旋式環剝的處理技術,以促進花芽分化,,從而提高翌年成花率,環剝后不但雌花比率高,花質好,還能增加雌花開放批次,延長授粉期,提高坐果率,此外,環剝還能推遲開花期,避過早春低溫陰雨寒害,有利于花期授粉,減少幼果敗育,龍眼除了主干環剝、每個側枝每年必須環剝,側枝上生長的枝條也要環剝,各個側枝的生長角度不僅相同,側枝之間的間距小,回轉半徑小,發明專利201410485285.2采用汽油機帶動的電機,體積較大,回轉半徑大,環剝刀的傾斜角度由旋轉油缸伸縮帶動平臺繞轉軸旋轉實現,只能實現一個面旋轉傾斜,不能實現空間多個面的同時旋轉傾斜,使用范圍有很大的局限性,只適合于龍眼的主干環剝,此外,龍眼的環剝枝條的切口寬度范圍在1.0~3.0厘米,切口深度范圍在0.2~0.5厘米,切口要平齊,韌皮部含有較多的木質纖維,環剝刀在環剝處環剝時,沒有夾持機構,將環剝處臨近的韌皮部撕裂,導致環剝面積過大,龍眼的環剝處不易愈合,養分輸送受阻,影響龍眼的生長和座果率。
技術實現要素:
一種人工輔助手持式扳鉗變徑枝條夾持電動龍眼環剝器,扳鉗能實現變徑夾持,只對夾持內的龍眼韌皮部環剝,不會產生對環剝部位以外的韌皮部產生撕裂,回轉半徑小,適應于不同傾斜角度的龍眼枝條的環剝,小巧方便靈活,效率高,適應性強,環剝柄上設置的支撐輪在龍眼環剝枝條處的外圓面滾動,起支撐作用,使環剝刀的環剝角度不變,在環剝柄與聯桿固定點處設置彈簧,對環剝柄上設置的環剝刀施加恒定的壓力,以防環剝刀在環剝時跳動,確保環剝深度一致。
其技術方案為:一種人工輔助手持式扳鉗變徑枝條夾持電動龍眼環剝器,包括手柄、彈簧、轉軸、扳鉗、定圓和微型直流電機,在手柄上固定安裝彈簧,彈簧為拉簧,作業時,彈簧的作用力將扳鉗牢牢地固定在龍眼的枝條上,以防隨環剝刀轉動,手柄分為兩部分,定圓安裝在手柄上,定圓均分為兩部分,手柄張開和閉合,定圓也隨動張開和閉合,定圓上設有凹槽,滾輪嵌入凹槽中并在凹槽中滾動,聯桿貫穿滾輪的中心孔,滾輪在凹槽中做圓周轉動,聯桿將兩個龍眼環剝器連接在一起,環剝柄固定在聯桿上,環剝柄的一端設有環剝刀,另一端設有聯板,在動力的帶動下,環剝刀以環剝柄與聯桿固定點為圓心,以固定點到環剝刀的刀尖為半徑作圓周運動對龍眼進行環剝,由于圓心固定、半徑確定,環剝刀的運動軌跡是一個重合封閉的圓,在寬度范圍在1.0~3.0厘米內,龍眼的枝條的直徑近似認為均勻一致,而手動其它形式的非定圓心、非定半徑的環剝器,運動軌跡為折線,不能形成封閉的圓,扳鉗由定鉗、動鉗和彈簧組成,定鉗與定圓固定連接,動鉗通過連接軸與定鉗固定連接,動鉗繞連接軸旋轉,在動鉗上設有彈簧,彈簧為扭簧,在定鉗和動鉗閉合狀態下,夾持龍眼枝條的直徑最大,在外力的作用下,隨著動鉗旋轉,動鉗和定鉗逐漸張開,二者之間的夾角隨之變大,夾持的龍眼枝條直徑逐漸變小,實現變徑夾持,在動鉗和定鉗的夾持面上設有凹凸不平的溝槽,增大摩擦力,手柄均分為兩部分,手柄上設有轉軸,轉軸將手柄的兩部分聯接在一起,在彈簧力的作用下,手柄兩部分閉合,在外力的作用下,克服手柄上固定安裝彈簧的拉力,手柄的兩部分反向繞轉軸轉動,定圓兩部分張開,移動至環剝的龍眼枝條處,轉動動鉗,外力移除,扳鉗將龍眼的枝條夾緊,在手柄上設置的彈簧的拉力作用下,定圓的兩部分扣合在一起成一個整圓。
外力移除,在手柄上設置的彈簧的拉力作用下,扳鉗將龍眼的枝條夾緊,以防在環剝刀旋轉時夾持塊隨動,扳鉗將龍眼的枝條夾緊,只對兩扳鉗之間的龍眼的韌皮部環剝,環剝處切口整齊,不會對環剝以外的龍眼的韌皮部撕裂,否則,環剝寬度增加,影響環剝處的愈合養分的供應,導致龍眼的座果率降低,定圓的兩部分扣合在一起成一個整圓。
一種人工輔助手持式扳鉗變徑枝條夾持電動龍眼環剝器,能夠適應不同傾斜角度的龍眼枝條的夾持,體積小、重量輕,操作方便,環剝效率高,手柄短,回轉半徑小,而發明專利201410485285.2采用汽油機帶動電機,電機帶動齒輪,體積大,回轉半徑大,環剝刀的傾斜角度由旋轉油缸伸縮帶動平臺繞轉軸旋轉實現,只能實現一個面旋轉傾斜,不能實現空間多個面的同時旋轉,回轉半徑大,只適用于龍眼的主干環剝,油缸的升降,不能調整空間上的傾斜角度,適應性差,其次,無扳鉗夾持,易將環剝處以外的龍眼韌皮部撕裂,使環剝面積過大,影響龍眼的傷口的愈合,影響養分輸送,座果率降低,再次,安裝、調整、拆卸不方便。
環剝柄上設有支點,即環剝柄與聯桿固定點處,力作用在環剝柄上,也是一種杠桿,對環剝柄既可以施加拉力,也可以施加壓力,能夠調節環剝刀的環剝深度,龍眼枝條的生長年限不同,環剝的深度不同,環剝時只環剝龍眼的韌皮部,不能環剝木質部,損傷木質部,影響水分的傳導,導致龍眼不能吸收水分而死亡,施加壓力可改變環剝刀的環剝深度,而發明專利201410485285.2機械剛性連接,需要進行多級變速、減速,結構復雜,不具有自動調節功能,環剝按要求只對韌皮部環剝,不損傷形成層和木質部,龍眼環剝枝條的切口寬度范圍在1.0~3.0厘米,切口深度范圍在0.2~0.5厘米,嚴格按環剝寬度和深度標準實施。
所述的一種人工輔助手持式扳鉗變徑枝條夾持電動龍眼環剝器,在手柄與聯桿固定點處設置彈簧,彈簧為扭簧,對手柄上設置的環剝刀施加恒定的壓力,以防環剝刀在環剝時跳動,環剝深度一致,確保環剝質量,螺旋環剝延長花期,避免因雨季導致授粉率降低,延長授粉期,改善養分的分配比例,提高座果率,延長貯藏時間,龍眼有明顯的大小年,甚至年年空懷,通過采取環剝技術可以克服大小年結果。
所述的一種人工輔助手持式扳鉗變徑枝條夾持電動龍眼環剝器,環剝柄上聯板設有圓形通孔,條桿一端與支撐輪連接,另一端貫穿彈簧與聯板上設置的圓形通孔連接,環剝時支撐輪在環剝處的龍眼枝條的表面滾動,支撐輪具有限位作用,支撐輪使環剝刀運行平穩,彈簧具有支撐和仿形的功能。
所述的一種人工輔助手持式扳鉗變徑枝條夾持電動龍眼環剝器,環剝柄上設有微型直流電機,微型直流電機的動力輸出端設有皮帶輪,通過皮帶帶動聯桿上設置皮的帶輪轉動,進而帶動滾輪轉動,環剝刀隨動。
本發明具有以下優點。
1、體積小、重量輕,回轉半徑小,適應不同傾斜較大的龍眼枝條的環剝,操作方便。
2、環剝深度通過手柄可控,不會撕裂環剝以外的其它位置的韌皮部,不對龍眼造成損傷。
3、龍眼環剝枝條的切口寬度范圍在1.0~3.0厘米,切口深度范圍在0.2~0.5厘米,在標準范圍內可控。
4、定圓環剝,定圓以固定點到環剝刀的刀尖為半徑作圓周運動對龍眼進行環剝,由于圓心固定、半徑確定,環剝刀在寬度范圍在1.0~3.0厘米內,龍眼的枝條的直徑近似認為均勻一致,扳鉗能夠實現變徑夾持。
附圖說明
圖1 是本發明實施例的環剝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實施例的環剝器作業狀態的結構示意圖。
其中圖中1、手柄 2、彈簧 3、轉軸 4、定圓 5、動鉗 6、環剝柄 7、滾輪 8、支撐輪 9、龍眼枝條 10、環剝刀 11、定鉗 12、微型直流電機。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
在如圖1~2所示的實施例中,一種人工輔助手持式扳鉗變徑枝條夾持電動龍眼環剝器,包括手柄1、彈簧2、轉軸3、扳鉗、定圓4和微型直流電機12,在手柄1上固定安裝彈簧2,彈簧2為拉簧,手柄1分為兩部分,定圓4安裝在手柄1上,定圓4均分為兩部分,定圓4的兩部分扣合在一起成一個整圓,手柄1張開和閉合,定圓4也隨動張開和閉合,定圓4上設有凹槽,滾輪7嵌入凹槽中并在凹槽中滾動,做圓周運動,聯桿貫穿滾輪7的中心孔,將兩個龍眼環剝器連接在一起,環剝柄6固定在聯桿上,環剝柄6的一端設有環剝刀10,另一端設有聯板,在動力的帶動下,環剝刀10以環剝柄6與聯桿固定點為圓心,以固定點到環剝刀10的刀尖為半徑作圓周運動對龍眼進行環剝,由于圓心固定、半徑確定,環剝刀的運動軌跡是一個重合封閉的圓,環剝的寬度2.0厘米,切口深度0.3厘米,龍眼的枝條的直徑近似認為均勻一致,扳鉗有定鉗11、動鉗5和彈簧2組成,定鉗11與定圓4固定連接,動鉗5通過連接軸與定鉗11固定連接,動鉗5繞連接軸旋轉,在動鉗5上設有彈簧2,彈簧2為扭簧,在定鉗11和動鉗5閉合狀態下,夾持的龍眼枝條9直徑最大,在外力的作用下,隨著動鉗5旋轉,動鉗5和定鉗11逐漸張開,二者之間的夾角隨之變大,夾持的龍眼枝條9直徑逐漸變小,實現變徑夾持,在動鉗5和定鉗11的夾持面上設有凹凸不平的溝槽,增大摩擦力,手柄1上設有轉軸3,轉軸3將手柄1的兩部分聯接在一起,在彈簧2力的作用下,手柄1兩部分閉合,在外力的作用下,克服手柄1上固定安裝彈簧2的拉力,手柄1的兩部分反向繞轉軸3轉動,定圓4兩部分張開,田間作業時,左右兩只手分別各拿一個環剝器,將環剝器移動至環剝的龍眼枝條9合適位置處,轉動動鉗5,外力移除,扳鉗將龍眼的枝條夾緊,在手柄1上設置的彈簧2的拉力作用下,定圓4的兩部分扣合在一起成一個整圓,在環剝柄6與聯桿固定點處設置彈簧2,彈簧2為扭簧,對環剝柄6上設置的環剝刀10施加恒定的壓力,以防環剝刀10在環剝時跳動,環剝柄6上聯板設有圓形通孔,條桿一端與支撐輪8連接,另一端貫穿彈簧2與聯板上設置的圓形通孔連接,環剝時支撐輪8在環剝處龍眼枝條9的表面滾動,彈簧2具有支撐和仿形的功能,啟動微型直流電機12,微型直流電機12的動力輸出端設有皮帶輪,通過皮帶帶動聯桿上的皮帶輪轉動,進而帶動滾輪7轉動,環剝刀10隨動,環剝刀10做圓周運動,對龍眼進行環剝,扳鉗的夾持作用,不會對龍眼環剝區以外的其它位置的韌皮部造成損傷,環剝效率高,操作簡便,環剝完成一個龍眼枝條9位置后,對手柄1施加外力,手柄1繞轉軸3旋轉,扳鉗脫離龍眼枝條9,將龍眼環剝器從已經環剝完后的龍眼枝條9處移走,再移至另一個需要環剝的龍眼枝條9處,依次重復上述工作過程。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是對本發明作其它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本專業的技術人員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容加以變更或改型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凡是未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內容,依據本發明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改型,仍屬于本發明型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