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塑膠零食生產領域,特別為一種新型的寵物玩具及其生產工藝。
背景技術:
目前,寵物零食的種類越來越豐富,傳統寵物零食的形式已經不能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消費需求。于是許多新產品應用而生,這類新產品在滿足食用的基礎上,引入新的飲食概念,創造出新穎的、滿足寵物營養需求及口感需求的新零食,同時又可作為玩具,增加寵物的興趣。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新型的寵物玩具及其生產工藝。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新型的寵物玩具,該零食的配制原料包括谷類或是淀粉、增塑劑、纖維、食品添加劑和水。
進一步的,該零食按照以下重量份進行配制,谷物或是淀粉51—90份;增塑劑5—30份;纖維1—35份;食品添加劑0.2—15份;水7—35份。
進一步的,所述谷類或是淀粉為大米粉、小米粉、紅薯粉、高粱粉、燕麥粉等天然谷類或紅薯淀粉、高粱淀粉、豌豆淀粉、木薯淀粉等天然淀粉,也可以是植物蛋白,如大都蛋白、玉米蛋白等經過化學處理后的變形淀粉。
進一步的,所述增塑劑為甘油、丙二醇、山梨糖醇、木糖醇中的一種或是任意幾種的組合。
進一步的,所述纖維的長度為23—2000um。
進一步的,所述纖維為草、竹子、亞麻籽、椰子殼等制成的植物纖維。
更進一步的,所述食品添加劑為植物油脂、動物油脂、卵磷脂、蔗糖酸酯、單甘油酸酯、符合維生素、色素、風味劑、玉米糖漿、蔗糖、鹽、礦物質等的一種或是任意幾種的組合。
一種新型的寵物玩具的生產工藝,包括以下步驟:
a、塑膠原料備用:選定合適的塑膠原料備用待加工;
b、塑膠加工制作玩具塑膠部分:使用注射成型、吹塑成型、擠出成型、硫化成型、熱固成型、壓制成型、焊接成型等加工方式加工成所需的形狀結構;
c、零食原料備用:選定合適的零食原料備用代加工;
d、零食加工制作玩具零食部分:使用壓制成型、注塑成型、澆灌成型、擠出成型、手工成型等加工方式加工成所需的形狀結構備用;
e、將步驟b和步驟d制成的玩具塑膠部分和玩具零食部分拼裝結合:按照塑膠部分與零食部分的結構方式,通過人工拼裝在一起。這種結合方式可以是卡口、螺紋等契合方式,也可以是通過硬塞入零食后塑膠的形變應力而固定。
本發明的有益技術效果是:本發明通過分別制備塑膠部分和零食部分,再將兩者結合起來,同時具備食用和玩耍娛樂的兩個功能,擴大了使用范圍,在可食用部分被寵物吃掉后,剩下的塑膠部分可以作為寵物玩具繼續使用,延長了使用壽命。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描述,再次發明的示意性實施例以及說明用來解釋本發明,但并不作為對本發明的限定。
實施例一:
一種新型的寵物玩具,該零食的配制原料包括谷類或是淀粉、增塑劑、纖維、食品添加劑和水。
該零食按照以下重量份進行配制,谷物或是淀粉51份;增塑劑5份;纖維1份;食品添加劑0.2份;水7份。
所述谷類或是淀粉為大米粉、小米粉、紅薯粉、高粱粉、燕麥粉等天然谷類或紅薯淀粉、高粱淀粉、豌豆淀粉、木薯淀粉等天然淀粉,也可以是植物蛋白,如大都蛋白、玉米蛋白等經過化學處理后的變形淀粉。
所述增塑劑為甘油、丙二醇、山梨糖醇、木糖醇中的一種或是任意幾種的組合。
所述纖維的長度為23um。
所述纖維為草、竹子、亞麻籽、椰子殼等制成的植物纖維。
所述食品添加劑為植物油脂、動物油脂、卵磷脂、蔗糖酸酯、單甘油酸酯、符合維生素、色素、風味劑、玉米糖漿、蔗糖、鹽、礦物質等的一種或是任意幾種的組合。
一種新型的寵物玩具的生產工藝,包括以下步驟:
a、塑膠原料備用:選定合適的塑膠原料備用待加工;
b、塑膠加工制作玩具塑膠部分:使用注射成型、吹塑成型、擠出成型、硫化成型、熱固成型、壓制成型、焊接成型等加工方式加工成所需的形狀結構;
c、零食原料備用:選定合適的零食原料備用代加工;
d、零食加工制作玩具零食部分:使用壓制成型、注塑成型、澆灌成型、擠出成型、手工成型等加工方式加工成所需的形狀結構備用;
e、將步驟b和步驟d制成的玩具塑膠部分和玩具零食部分拼裝結合:按照塑膠部分與零食部分的結構方式,通過人工拼裝在一起。這種結合方式可以是卡口、螺紋等契合方式,也可以是通過硬塞入零食后塑膠的形變應力而固定。
實施例二:
一種新型的寵物玩具,該零食的配制原料包括谷類或是淀粉、增塑劑、纖維、食品添加劑和水。
該零食按照以下重量份進行配制,谷物或是淀粉90份;增塑劑30份;纖維35份;食品添加劑15份;水35份。
所述谷類或是淀粉為大米粉、小米粉、紅薯粉、高粱粉、燕麥粉等天然谷類或紅薯淀粉、高粱淀粉、豌豆淀粉、木薯淀粉等天然淀粉,也可以是植物蛋白,如大都蛋白、玉米蛋白等經過化學處理后的變形淀粉。
所述增塑劑為甘油、丙二醇、山梨糖醇、木糖醇中的一種或是任意幾種的組合。
所述纖維的長度為23—2000um。
所述纖維為草、竹子、亞麻籽、椰子殼等制成的植物纖維。
所述食品添加劑為植物油脂、動物油脂、卵磷脂、蔗糖酸酯、單甘油酸酯、符合維生素、色素、風味劑、玉米糖漿、蔗糖、鹽、礦物質等的一種或是任意幾種的組合。
一種新型的寵物玩具的生產工藝,包括以下步驟:
a、塑膠原料備用:選定合適的塑膠原料備用待加工;
b、塑膠加工制作玩具塑膠部分:使用注射成型、吹塑成型、擠出成型、硫化成型、熱固成型、壓制成型、焊接成型等加工方式加工成所需的形狀結構;
c、零食原料備用:選定合適的零食原料備用代加工;
d、零食加工制作玩具零食部分:使用壓制成型、注塑成型、澆灌成型、擠出成型、手工成型等加工方式加工成所需的形狀結構備用;
e、將步驟b和步驟d制成的玩具塑膠部分和玩具零食部分拼裝結合:按照塑膠部分與零食部分的結構方式,通過人工拼裝在一起。這種結合方式可以是卡口、螺紋等契合方式,也可以是通過硬塞入零食后塑膠的形變應力而固定。
實施例三:
一種新型的寵物玩具,該零食的配制原料包括谷類或是淀粉、增塑劑、纖維、食品添加劑和水。
該零食按照以下重量份進行配制,谷物或是淀粉51份;增塑劑5份;纖維1份;食品添加劑0.2份;水7份。
所述谷類或是淀粉為大米粉、小米粉、紅薯粉、高粱粉、燕麥粉等天然谷類或紅薯淀粉、高粱淀粉、豌豆淀粉、木薯淀粉等天然淀粉,也可以是植物蛋白,如大都蛋白、玉米蛋白等經過化學處理后的變形淀粉。
所述增塑劑為甘油、丙二醇、山梨糖醇、木糖醇中的一種或是任意幾種的組合。
所述纖維的長度為23um。
所述纖維為草、竹子、亞麻籽、椰子殼等制成的植物纖維。
所述食品添加劑為植物油脂、動物油脂、卵磷脂、蔗糖酸酯、單甘油酸酯、符合維生素、色素、風味劑、玉米糖漿、蔗糖、鹽、礦物質等的一種或是任意幾種的組合。
一種新型的寵物玩具的生產工藝,包括以下步驟:
a、零食原料備用:選定合適的零食原料備用代加工;
b、零食加工制作玩具零食部分:使用壓制成型、注塑成型、澆灌成型、擠出成型、手工成型等加工方式加工成所需的形狀結構備用;
c、放入模具:將加工好的零食結構放入塑膠模具中待加工;
d、塑料原料備用:選定合適的塑膠原料備用待加工;
e、將步驟d的塑料原料和步驟c放入模具的材料一起加工成型:將備用的塑膠原料通過注射、吹塑、熱固等方式注入步驟3的模具中,塑膠部分冷卻定型后與零食構成一個整體的結構。
實施例四:
一種新型的寵物玩具,該零食的配制原料包括谷類或是淀粉、增塑劑、纖維、食品添加劑和水。
該零食按照以下重量份進行配制,谷物或是淀粉51份;增塑劑5份;纖維1份;食品添加劑0.2份;水7份。
所述谷類或是淀粉為大米粉、小米粉、紅薯粉、高粱粉、燕麥粉等天然谷類或紅薯淀粉、高粱淀粉、豌豆淀粉、木薯淀粉等天然淀粉,也可以是植物蛋白,如大都蛋白、玉米蛋白等經過化學處理后的變形淀粉。
所述增塑劑為甘油、丙二醇、山梨糖醇、木糖醇中的一種或是任意幾種的組合。
所述纖維的長度為23um。
所述纖維為草、竹子、亞麻籽、椰子殼等制成的植物纖維。
所述食品添加劑為植物油脂、動物油脂、卵磷脂、蔗糖酸酯、單甘油酸酯、符合維生素、色素、風味劑、玉米糖漿、蔗糖、鹽、礦物質等的一種或是任意幾種的組合。
一種新型的寵物玩具的生產工藝,包括以下步驟:
a、塑膠原料備用:選定合適的塑膠原料備用待加工;
b、塑膠加工成型:使用注射成型、吹塑成型、擠出成型、硫化成型、熱固成型、壓制成型、焊接成型等加工方式加工成所需的形狀結構;
c、放入模具:將加工好的塑膠部分放入食品模具中待加工;
d、零食材料備用:選定合適的零食原料備用待加工;
e、整體加工成型:將備用的食品原料通過注射、澆灌、壓制等方式注入步驟3的模具中,定型后開模,零食與塑膠構成一個整體的結構。
實施例五:
一種新型的寵物玩具,該零食的配制原料包括谷類或是淀粉、增塑劑、纖維、食品添加劑和水。
該零食按照以下重量份進行配制,谷物或是淀粉51份;增塑劑5份;纖維1份;食品添加劑0.2份;水7份。
所述谷類或是淀粉為大米粉、小米粉、紅薯粉、高粱粉、燕麥粉等天然谷類或紅薯淀粉、高粱淀粉、豌豆淀粉、木薯淀粉等天然淀粉,也可以是植物蛋白,如大都蛋白、玉米蛋白等經過化學處理后的變形淀粉。
所述增塑劑為甘油、丙二醇、山梨糖醇、木糖醇中的一種或是任意幾種的組合。
所述纖維的長度為23um。
所述纖維為草、竹子、亞麻籽、椰子殼等制成的植物纖維。
所述食品添加劑為植物油脂、動物油脂、卵磷脂、蔗糖酸酯、單甘油酸酯、符合維生素、色素、風味劑、玉米糖漿、蔗糖、鹽、礦物質等的一種或是任意幾種的組合。
一種新型的寵物玩具的生產工藝,包括以下步驟:
a、塑膠原料備用:選定合適的塑膠原料備用待加工;
b、零食材料備用:選定合適的零食原料備用待加工;
c、同時成型:塑膠原料與零食原料通過雙色注塑機或是多色擠出機同時注塑或是擠出到通一副模具中,產品出來之后塑膠與零食構成一個統一的整體。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而已,柄部用于限制本發明,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