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園林修剪機,尤其涉及一種多功能園林修剪機。
背景技術:
目前我國的園林修剪機械大多為手持式大剪刀、單人手持式電鋸或者是雙人手抬式電鋸,這樣的園林修剪機械工作強度大、效率低,工作人員容易疲勞,申請號為2015105271790、公布號為CN105123296A的發明專利申請提供了一種園林修剪裝置,該修剪機械包括:移動機構和驅動機構,其包括曲柄機構,設于工作臺上;以及刀片,驅動機構通過鉸接在刀片上的曲柄機構驅動刀片在工作臺上開有的刀片滑動槽內往復滑動對植物進行切割,整體為移動小車式,不用手持修剪工具,減輕了勞動強度,該種修剪機械存在以下弊端:一是裝置裝有大電機或發動機,整體重量較為笨重,而且體積較大,會造成操作人員移動困難;二是裝置刀片高度不一致,高度不能調節,只能修剪固定高度的植物;三是刀片只能是直板型的,不能滿足弧形植物頂端的修剪需求,而且更換刀片較為繁瑣。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多功能園林修剪機,可在茶園、綠化帶間行走,通過更換刀片方式對綠化帶和茶園進行多方位修剪,實現了修剪功能的有效整合,提高了設備利用率和價值,便于操作者作業。
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的,它包括支撐架、把手、汽油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架從上到下依次設有把手、支撐板和用于在地面上滾動的行走輪,所述把手活動連接支撐架,所述支撐板活動連接支撐架,所述支撐板上固定有汽油機,所述支撐板一側固定連接水平的外伸支臂,所述外伸支臂一端設有凸輪和用于固定可拆卸刀具的伸縮桿,所述凸輪通過皮帶連接汽油機,所述凸輪連接可拆卸刀具上的U形槽。
所述可拆卸刀具由上刀片和下刀片構成,所述上刀片設有U形槽,所述下刀片設有鉸座和燕尾形插銷,燕尾形插銷插在外伸支臂上,鉸座扣在上刀片上并連接伸縮桿。
所述可拆卸刀具為弧形或長條形。
所述可拆卸刀具為弧形,其上刀片和下刀片的曲率半徑相同。
所述可拆卸刀具按使用狀態分為水平刀具、豎直刀具和弧形刀具。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效果是:可在茶園、綠化帶間自由行走,通過可拆卸刀具對園林的樹木、花卉進行多方位修剪,實現了修剪功能的有效整合,提高了設備利用率,方便操作人員進行修剪作業。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安裝水平刀具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安裝豎直刀具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安裝弧形刀具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局部的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弧形刀具上刀片的結構示意圖。
圖6為本實用新型弧形刀具下刀片的結構示意圖。
圖7為本實用新型水平刀具上刀片的結構示意圖。
圖8為本實用新型水平刀具下刀片的結構示意圖。
圖9為本實用新型豎直刀具上刀片的結構示意圖。
圖10為本實用新型豎直刀具下刀片的結構示意圖。
在圖中,1、支撐架2、把手3、汽油機4、支撐板5、外伸支臂6、伸縮桿7、可拆卸刀具8、凸輪9、皮帶10、行走輪71、鉸座72、燕尾形插銷73、U形槽。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附圖1-10和實施例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旨在幫助閱讀者更好地理解本實用新型的實質,但不能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和保護范圍構成任何限定。
一種多功能園林修剪機,它包括支撐架1、把手2、汽油機3,所述支撐架1從上到下依次設有把手2、支撐板4和用于地面上滾動的行走輪10,所述把手2活動連接支撐架1,所述支撐板4活動連接支撐架1,所述支撐板4上固定有汽油機3,所述支撐板4一側固定連接水平的外伸支臂5,所述外伸支臂5一端設有凸輪8和用于固定可拆卸刀具7的伸縮桿6,所述凸輪8通過皮帶9連接汽油機3,所述可拆卸刀具7連接凸輪8,所述凸輪8連接可拆卸刀具7上的U形槽73。
所述可拆卸刀具7由上刀片和下刀片構成,所述上刀片設有U形槽73,所述下刀片設有鉸座71和燕尾形插銷72,燕尾形插銷72插在外伸支臂5上,鉸座71扣在上刀片上并連接伸縮桿6。
所述可拆卸刀具7為弧形或長條形。
所述可拆卸刀具7為弧形,其上刀片和下刀片的曲率半徑相同。
所述可拆卸刀具7按使用狀態分為水平刀具、豎直刀具和弧形刀具。
所述把手2和支撐板4通過支撐架1上的孔和螺栓進行高度調整。
用戶使用時,操作人員根據園林的樹木、花卉所需修剪的高度,通過支撐板4來調整可拆卸刀具7的高度,而操作人員可以通過把手2移動支撐架1,從而移動可拆卸刀具7對園林的樹木、花卉進行修剪,操作人員根據需要安裝弧形刀具、水平刀具和豎直刀具其中一種,可以對園林樹木、花卉進行高效的修剪,當需要將園林樹木、花卉的上平面修剪成平面時,安裝水平刀具,當需要將園林樹木、花卉的側面修剪成平面時,安裝豎直刀具,當需要將園林樹木、花卉修剪成曲面時,安裝弧形刀具,可拆卸刀具7安裝完成后,啟動汽油機3,汽油機3帶動凸輪8轉動,凸輪8帶動可拆卸刀具7上刀片做往復運動,從而實現上刀片和下刀片的剪切嚙合,從而對園林的樹木、花卉進行修剪,實現了修剪園林的樹木、花卉的整合,提高設備利用率,方便操作人員進行修剪作業。
以上所述的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進行描述,并非對本實用新型的范圍進行限定,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設計精神的前提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出的各種變形和改進,均應落入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書確定的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