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農業耕種設備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能夠實現多功能于一體,成本低,易于操作的小型平板車。
背景技術:
隨著社會的發展,陳舊的耕種模式現已被先進的農業器具慢慢取代,過去的肩背手提、牛耕人拉給手工種植人群帶來繁重的體力勞動,身體過度疲勞,病痛纏身,且產量有限,如今的小型農機層出不窮,卻功能單一,購買成本高且占用空間,多數人資金有限無法配齊所有農機,急需一種便捷,多功能,低成本的小型農耕機的問世。
技術實現要素: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具有多功能的,使用方便的,生產成本低的農用小型平板車。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多功能農用小型平板車,包括平板車主體,其結構要點為,平板車主體包括手柄控制裝置、車身和車輪;手柄控制裝置設有車扶手、油門開關、掛擋器和離合手柄,車扶手下方設有犁頭連接處;車身設有底盤,犁頭連接處與底盤連接,底盤上靠近車扶手位置設有汽油機,汽油機與變速箱、打藥機和抽水泵相連,變速箱設有變速箱皮帶輪和主驅動軸,變速箱皮帶輪連接有施肥機傳動軸,施肥機傳動軸連接有傳動鏈條,傳動鏈條連接有施肥機,主驅動軸設有車輪聯動軸,車輪聯動軸后方的底盤下方設有擋泥板,底盤四周設有護板,護板包括前護板,護板上設有蓋板,蓋板上設有加料口,與施肥機連通;車輪設有后萬向輪和前驅動輪,后萬向輪位于車扶手下方,與底盤相連,前驅動輪與車輪聯動軸相連。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方案為,犁頭連接處設有犁頭卡扣,犁頭連接處與犁頭卡扣之間是軸連接,此設計有利于減輕平板車負重,方便功能切換。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方案為,施肥機設有圓形料槽,圓形料槽內設有葉片做五等分,圓形料槽下方設有施肥口,施肥口設有伸縮門,通過葉片旋轉推動肥料進行施肥。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方案為,車輪聯動軸設有可與小型農機動力輸入齒輪嚙合的動力輸出齒輪,可以架設耕耙,使平板車功能多樣化。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方案為,前護板上設有可與其它農機連接的掛扣,增加平板車功能,將小型農機組合,節省成本。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方案為,手柄控制裝置設有車座和支撐架,方便操作人員長時間勞作。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功能多樣性,體型小,成本低,減少手工種植者勞動量,操作簡單,單位時間內產量高。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主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側視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解釋說明,但不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如圖1和圖2所示,一種多功能農用小型平板車,包括平板車主體,平板車主體包括手柄控制裝置1、車身2和車輪3;手柄控制裝置1設有車扶手4、油門開關5、掛擋器6和離合手柄7,車扶手4下方設有犁頭連接處8與底盤9連接,平板車整體靠汽油機10提供動力,通過車扶手4上的油門開關5開啟,平板車可以用于搬運重物,安裝犁頭即可犁地;車身2設有底盤9,底盤9上靠近車扶手4位置設有汽油機10,汽油機10與變速箱11、打藥機12 和抽水泵13相連,平板車可以通過掛擋器6和離合手柄7改變車速,改變犁頭犁地的速度,節省人力,也不需使用牲口輔助,通過汽油機10發電帶動,打藥機12接上噴槍即可實現打藥功能,抽水泵13接上水管即可開始灌溉,變速箱11設有變速箱皮帶輪14和主驅動軸15,變速箱皮帶輪14與施肥機傳動軸16相連,施肥機傳動軸16與傳動鏈條17相連,傳動鏈條17與施肥機18相連,變速箱皮帶輪14轉動,帶動施肥機傳動軸16,施肥機傳動軸16帶動傳動鏈條17,傳動鏈條17帶動施肥機18,施肥機18開始施肥,主驅動軸15設有車輪聯動軸19,車輪聯動軸19轉動可以帶動小型農機20,小型農機20后方的底盤9上設有擋泥板21,擋泥板21可以防止淤泥后甩,可推平地面,還可以清除小型農機20上廢物,底盤9四周設有護板22,保護車體內部結構,護板22包括前護板23,護板22上設有蓋板24,蓋板24上設有加料口25,與施肥機連通,在加料口25加裝上料罐,平板車可以進行施肥;車輪3設有后萬向輪26和前驅動輪27,后萬向輪26位于車扶手下方,與底盤9相連,前驅動輪27與車輪聯動軸19相連,車輪聯動軸19帶動車輪3運動。
所述的犁頭連接處8設有犁頭卡扣28,犁頭連接處8與犁頭卡扣28之間是軸連接。
所述的施肥機18設有圓形料槽29,圓形料槽29內設有葉片30做五等分,圓形料槽29下方設有施肥口31,施肥口31設有伸縮門32,通過葉片30旋轉推動肥料進行施肥,伸縮門32可以調節施肥量。
所述的車輪聯動軸19設有可與小型農機20動力輸入齒輪嚙合的動力輸出齒輪33,起壟、耕地和除草時加掛耕耙,不需使用時可拆卸,減輕車身重量。
所述的前護板23上設有可與其它農機連接的掛扣34,可以加掛水稻脫粒機。
所述的手柄控制裝置1設有車座35和支撐架36,方便人員長時間勞作。
本實用新型所述的犁頭,打藥機,抽水泵,水稻脫粒機均為市場上可以購買得到,屬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所公知的現有技術,不是本實用新型所實現的技術特征。
本實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的優選實施例,凡是與實用新型具有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技術方案,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