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農業設備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皂角刺樹枝套筒式采集裝置。
背景技術:
公知的,皂角刺是一種中藥材植物,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得到廣泛的使用,使用皂角刺時需要先采集皂角刺樹枝,但是皂角刺樹枝上尖刺非常多,采集人員通常難以靠近皂角刺樹枝進行采集工作,所以采集皂角刺樹枝的時候不但容易造成工作人員采集工作效率低下,而且容易扎傷到工作人員,非常不利于日常的采集工作。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克服背景技術中的不足,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皂角刺樹枝套筒式采集裝置,本發明通過在第一套桶上設置固定板、刀片、把手和第一出口,在第一套桶內設置第二套桶,以此來達到快速快速固定皂角刺樹枝并進行切割采集的目的。
為了實現所述發明目的,本發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皂角刺樹枝套筒式采集裝置,包括第一套桶、第二套桶、固定板、背帶、把手、滾道、滾珠、刀片、第一出口和第二出口,在第一套桶上設有固定板、刀片、把手和第一出口,第一套桶內設有第二套桶,第二套桶上設有第二出口,第一套桶和第二套桶之間設有滾道,滾道上設有滾珠,固定板上設有背帶。
所述把手為圓柱型、棱柱形或圓型結構,把手設置在第一套桶的表面上,把手至少設置一個。
所述第一套桶為圓筒型結構,第一套桶的一端設有固定板,第一套桶的另一端設有至少一個刀片,刀片與第一套桶的表面呈垂直結構進行設置,第一套桶的表面上設有第一出口,第一套桶內設有第二套桶。
所述固定板為圓柱型結構,固定板的一端面上設有背帶,固定板的另一端與第二套桶相連接。
所述第二套桶為圓筒型結構,第二套桶的表面上設有第二出口,第二出口與第一出口相對應,第二套桶與第一套桶之間設有至少一個滾道。
所述滾道為凹槽型結構,滾道環繞設置在第二套桶外側面上,滾道內設有滾珠。
所述滾珠為圓球型結構,滾珠設置在第一套桶和第二套桶之間。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術方案,本發明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發明所述的一種皂角刺樹枝套筒式采集裝置,包括包括第一套桶、第二套桶、固定板、背帶、把手、滾道、滾珠、刀片、第一出口和第二出口,通過在第一套桶上設置固定板、刀片、把手和第一出口,在第一套桶內設置第二套桶,以此來達到快速快速固定皂角刺樹枝并進行切割采集的目的;本發明結構簡單、操作便捷,不但可以快速的固定皂角刺樹枝進行切割采集,而且可以防止在采集過程中扎傷采集人員,有效的提高了皂角刺樹枝采集的工作效率,極大的方便了工作人員的采集工作。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的剖面示意圖;
圖中:1、第一套桶;2、固定板;3、第二套桶;4、背帶;5、第二出口;6、滾道;7、刀片;8、第一出口;9、把手;10、滾珠。
【具體實施方式】
通過下面的實施例可以詳細的解釋本發明,公開本發明的目的旨在保護本發明范圍內的一切技術改進。
結合附圖1~2所述的一種皂角刺樹枝套筒式采集裝置,包括第一套桶1、第二套桶3、固定板2、背帶4、把手9、滾道6、滾珠10、刀片7、第一出口8和第二出口5,在第一套桶1上設有固定板2、刀片7、把手9和第一出口8,第一套桶1內設有第二套桶3,第二套桶3上設有第二出口5,第一套桶1和第二套桶3之間設有滾道6,滾道6上設有滾珠10,固定板2上設有背帶4。
所述把手9為圓柱型、棱柱形或圓型結構,把手9設置在第一套桶1的表面上,把手9至少設置一個。
所述第一套桶1為圓筒型結構,第一套桶1的一端設有固定板2,第一套桶1的另一端設有至少一個刀片7,刀片7與第一套桶1的表面呈垂直結構進行設置,第一套桶1的表面上設有第一出口8,第一套桶1內設有第二套桶3。
所述固定板2為圓柱型結構,固定板2的一端面上設有背帶4,固定板2的另一端與第二套桶3相連接。
所述第二套桶3為圓筒型結構,第二套桶3的表面上設有第二出口5,第二出口5與第一出口8相對應,第二套桶3與第一套桶1之間設有至少一個滾道6。
所述滾道6為凹槽型結構,滾道6環繞設置在第二套桶3外側面上,滾道6內設有滾珠10。
所述滾珠10為圓球型結構,滾珠10設置在第一套桶1和第二套桶3之間。
實施本發明所述的一種皂角刺樹枝套筒式采集裝置,在使用時,先將裝置通過背帶4和固定板2固定在工作人員的身體上,工作人員連同裝置一起來到皂角刺樹枝前,工作人員將皂角刺樹枝穿過第一套桶1和第二套桶3,工作人員的手握緊把手9向兩邊轉動,第一套桶1通過滾道6上的滾珠10隨著把手9轉動,第一套桶1上的刀片7就可以把皂角刺樹枝切割下來了,切割下來的皂角刺樹枝將落入第二套桶3內,當第一套桶1上的第一出口8轉動到與第二套桶3上的第二出口5相對應的位置時,已經切割下來的皂角刺樹枝就會從第一套桶1的第一出口8處落下,工作人員將皂角刺樹枝收集起來就可以了。
本發明未詳述部分為現有技術,盡管結合優選實施方案具體展示和介紹了本發明,具體實現該技術方案方法和途徑很多,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但所屬領域的技術人員應該明白,在不脫離所附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內,在形式上和細節上可以對本發明做出各種變化,均為本發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