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科研設備領域,特別是一種植物嫁接培養系統。
背景技術:
蔬菜設施栽培存在土壤傳播的連作病害,即重茬種植后出現減產甚至絕產,特別是黃瓜、西瓜和甜瓜尤為嚴重,該病害無特效防治農藥,只能通過嫁接育苗技術實現連作加以解決。嫁接育苗不僅可以克服連作病害,還可提高產量20%左右,增加作物抗寒性,提早果蔬上市時間,是一項高效可持續性的增產技術。但是,我國目前嫁接育苗作業主要以手工操作為主,生產率不高:另外,嫁接育苗技術性非常強,嫁接作業和嫁接苗的愈合管理都需要較高水平的技術,以上的原因制約了嫁接育苗的廣泛推廣和應用。因此,開發占地面積小、性價比高的簡易嫁接苗愈合裝置,提高嫁接作業生產率成為廣泛接廣嫁接育苗技術的必然趨勢。
嫁接苗的愈合是完成砧木和接穗產生愈傷組織、分化同型組織的過程,這個階段是保證嫁接苗成活的重要時期,特別是對接穗,由于絕大多數嫁接法都將接穗的根系切去,這時接穗還沒有同時砧木形成同型組織,兩者輸導組織沒有疏通相連,所以接穗無法通過砧木的根系吸收水分和養分,這種情況下為保證接穗不發生萎蔫失水,必須為嫁接苗提供適宜的空氣相對濕度和溫度,確保嫁接苗順利完成愈合過程。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植物嫁接培養系統,采用上下隔室進行空間劃分,設置有嫁接操作室和幼苗培養室,可以通過手套操作窗進行嫁接操作而通過幼苗培養室進行幼苗愈合培養。
為實現上述技術目的,達到上述技術效果,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植物嫁接培養系統,包括了培養箱、密閉手套操作窗、CO2/O2進氣管道、溫度調節組件、LED燈光組件、環境感應器、操作平臺,培養箱分為上下兩個隔室,上部為嫁接操作室,下部為幼苗培養室,嫁接操作室外部設置有密閉手套操作窗,幼苗培養室連接有CO2/O2進氣管道,溫度調節組件安裝于嫁接操作室的背側面與幼苗培養室相連,LED燈光組件和環境感應器安裝于幼苗培養室室內,操作平臺設置于嫁接操作室上方。
其中,幼苗培養室通過可拆卸式隔板或獨立密封隔室分隔,形成層狀分隔空間或隔室空間,隔室空間采用有機玻璃制作,通過磁力扣進行開啟關閉。
其中,溫度調節組件包括了過濾風機、調節風扇和排氣孔,過濾風機為進氣口并聯設置有中效過濾器和高效過濾器的循環風機,調節風扇通過靜風箱與過濾風機相連,排氣孔設置于調節風扇的四周周側。
其中,密閉手套操作窗包括了感應式玻璃門和手套操作孔,手套操作孔安裝于感應式玻璃門上,感應式玻璃門在向上推拉超過30cm時將會發出警報。
其中,環境感應器采用DHT11感應器實現檢測溫度、濕度的檢測,將溫度濕度信號通過傳感器進行信號的采集并轉換成數字信號,再通過單片機STC89C52進行數據的分析和處理并將結果發送給操作平臺。
本發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本發明通過結構優化設計,設置有嫁接操作室和幼苗培養室,可以通過手套操作窗進行嫁接操作而通過幼苗培養室進行幼苗愈合培養。
2.經過合理設計的植物嫁接培養系統,設置有燈光、溫度、氣氛控制組件,可以對幼苗培養室內的培養環境進行精準的控制調整。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正視圖。
圖2為本發明的后視圖。
主要組件符號說明:
1:培養箱,2:嫁接操作室,3:幼苗培養室,4:感應式玻璃門,5:手套操作孔,6:密封隔室,7:CO2/O2進氣管道,8:過濾風機,9:調節風扇,10:排氣孔,11:LED燈光組件,12:環境感應器,13:操作平臺。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
如圖1、2所示,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植物嫁接培養系統,包括了培養箱1、密閉手套操作窗、CO2/O2進氣管道7、溫度調節組件、LED燈光組件11、環境感應器12、操作平臺13,其中,溫度調節組件包括了過濾風機8、調節風扇9和排氣孔10,密閉手套操作窗包括了感應式玻璃門4和手套操作孔5。
結構設計:
培養箱1分為上下兩個隔室,上部為嫁接操作室2,下部為幼苗培養室3,嫁接操作室2外部設置有密閉手套操作窗,手套操作孔5安裝于感應式玻璃門4上,感應式玻璃門4在向上推拉超過30cm時將會發出警報,幼苗培養室3通過獨立密封隔室6分隔,隔室空間采用有機玻璃制作,通過磁力扣進行開啟關閉,幼苗培養室3連接有CO2/O2進氣管道7,溫度調節組件安裝于嫁接操作室2的背側面與幼苗培養室3相連,LED燈光組件11和環境感應器12安裝于幼苗培養室3室內,操作平臺13設置于嫁接操作室2上方。
在溫度調節組件中,過濾風機8為進氣口并聯設置有中效過濾器和高效過濾器的循環風機,調節風扇9通過靜風箱與過濾風機8相連,排氣孔10設置于調節風扇9的四周周側。
環境感應器12采用DHT11感應器實現檢測溫度、濕度的檢測,將溫度濕度信號通過傳感器進行信號的采集并轉換成數字信號,再通過單片機STC89C52進行數據的分析和處理并將結果發送給操作平臺13。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